证券代码:0 0 2 5 2 3 证券简称:天桥起重 公告编号:2 0 1 9 -0 4 8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30-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1月14日—2019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15:00—2019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田心北门新民路 266 号公司研发中心
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建平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633,584,0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7244%。
(1)出 席 现场 会议 的股 东 及股 东代 表共 计 10 名, 代表 有 表决 权股 份数 为
586,309,67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387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 47,274,36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37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数为 131,297,4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2682% 。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
案: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33,4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633,4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3,4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3,4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3,4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聘请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33,454,0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95%;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1,16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1%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
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1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
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7.01 选举肖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肖建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 选举郑正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郑正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3 选举钟海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钟海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4 选举彭桂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彭桂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5 选举王永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王永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6 选举刘建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刘建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当选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延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薪
酬考核方案执行。
8、《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8.01 选举陆大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陆大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2 选举杨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杨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03 选举易宏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易宏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当选独立董事的薪酬(津贴)延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19 年度薪酬
考核方案执行。
9、《关于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情况如下:
9.01 选举黄元政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黄元政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02 选举谭竹青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谭竹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9.03 选举郭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586,309,6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 84,023,07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994 %。
表决结果:郭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上述当选股东代表监事的 2019 年度薪酬(津贴)延续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 2019 年度薪酬考核方案执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中明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