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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起重: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3
证券代码:002523证券简称:天桥起重公告编号:2019-053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国投”)及其一致行动人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所”)拟将本公司总股本5%的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产投”),其中株洲国投拟转让70,412,71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97%),研究所拟转让419,328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2、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4、本次协议转让需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一、本次股权转让暨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国投告知函,获悉株洲国投、研究所与中车产投于2019年12月2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株洲国投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70,412,712股(占公司总股本4.97%)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车产投;研究所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19,328股(占公司总股本0.03%)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中车产投。本次交易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20元/股,该价格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16年11月修订)》等关于非公开协议转让定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转让总价为人民币226,662,528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41148463829.05%34107192624.08%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4193280.03%0-
合计41190396629.08%34107192624.08%

本次协议转让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会发生变更。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交易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一:

公司名称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葵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2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7121360371
住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城森林路268号
经营范围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对实体经济项目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贷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配套产业经营与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货币100,000100%

转让方二:

公司名称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季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11,3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578611107P
住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森林路268号(国投大厦8楼821-833室)
经营范围金融研究、企业管理咨询、项目咨询管理、产业投资及策划(上述经营项目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和限制的项目,设计资质的凭有效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出资形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货币10,00088.5%
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货币1,30011.5%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胡洋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371,064.686897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MA002LB211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8号院1号楼11层1101
经营范围机电、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新材料、物联网等领域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三、股份协议转让后续事项

本次国有股份协议转让,需获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央地企业联合重组事项进展的告知函》;

2、《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市产业与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与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二)》。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1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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