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1年7月9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华融湘江银行城北支行、交通银行田心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续签,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分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本次授信金额合计为8.4亿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2.6亿元、华融湘江银行2亿元、交通银行田心支行2亿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分行1.8亿元,授信期限除中国建设银行人民路支行为2年外,其余均为1年。本次授信担保方式均为信用担保,授信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授信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及贸易融资产品业务等。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具体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均以公司与上述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或相关文件为准。
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 10 票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株洲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
公司、湖南天桥嘉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株洲天桥奥悦冰雪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合计14,500万元,其中12,000万元为原授信担保到期续签,2,5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天桥起重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株洲天桥奥悦冰雪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减少。担保期限均从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具体业务发生之日起计算,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董事王永红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由于被担保方天桥配件、天桥嘉成和天桥奥悦为非全资子公司,如提供担保将增加公司担保风险,建议增加反担保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