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会议以 5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