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3年8月18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龙九文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 9 票同意、 1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同时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非关联董事通过及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将按持股比例为其参股公司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为其提供信用连带责任反担保。杭州华新科技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刘建军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此次担保在出资额有限责任之外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关联董事杨宇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制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资产核销管理制度》全文。
5.《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星期五)14:30在研发中心七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