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7月30日(星期二)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27日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送达各董事。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1人回避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签订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上海新视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49%股权。各方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为审计、评估基准日,本次收购目标公司49%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由交易各方在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目标公司相关正式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上商议确定。
本次交易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公司的业务结构,同时为进一步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布局的需要而做出的决定。本次交易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损害交易各方的利益。
因公司董事林春光先生为关联交易方,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该项议案的票数为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表决1票。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备查文件
1.《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签订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之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4.《 关于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上海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之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