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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正眼科: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2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并认真核查,相关独立意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本年末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并且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严格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对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42,184,733.20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668,661.6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未分配利润数为-208,325,139.94元。由于经济环境及疫情影响,从公司2022年的经营状况及保证公司的持续发展来看,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梳理汇编和补充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能够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我们亦将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对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同意此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7亿元。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对2022年度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在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且担保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广

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违背的情况。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符合《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页无正文,为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葛坚 YAN,Aimin 郑石桥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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