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1年4月22日,本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撤销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决定的通知》(深证上[2011]12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于2010年12月15日作出的同意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决定,并注销《关于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417号)。 此外,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公司已于2011年4月12日将募集资金本金及自申购首日2010年12月8日至2011年4月10日之间产生的实际利息全部返还给网上中签投资者及网下配售投资者。 特此公告! 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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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1-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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