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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达: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3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30日(周二)上午10:30在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5月23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兆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方启宗先生、尹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3年,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提名方启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提名尹红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相关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监事会对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

方启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10月出生,上海同济大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82年-2000年在化学工业部化工矿山设计研究院担任主任工程师;2000年-2004年在凌码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担任研发部经理;2004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发中心软件部经理、中央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现任软件工程师、非职工代表监事。

方启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启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方启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红红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11月出生,上海电视大学专科。2003年起就职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2004年,生产发运部助理,2005年-2014年财务部资金会计,2015年至今任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

尹红红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尹红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查询,尹红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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