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9月1日(星期二)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郭曙凌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华元柳先生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外出租物业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英飞拓:关于对外出租物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详见2020年9月3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