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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源复材: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复材 公告编号:2020-043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所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担任公司2018、2019年度的审计机构,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18、2019年度审计报告。

根据华兴所的专业水平、执业操守和履职能力以及考虑会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拟续聘华兴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度公司给予华兴所的年度审计报酬为70 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

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主要经营场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5、业务资质:华兴所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6、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华兴所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7、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及职业保险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累积已计提未计提相关职业风险基金与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正常,法律环境下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33名、注册会计师252名(较上年增加35名)、从业人员总数504名,首席合伙人为林宝明先生,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252名。

(三)业务信息

华兴所2018年度业务收入1.73亿元,净资产金额1,000万元。2018年度,华兴所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3,341万元。所服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约39亿元,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四)执业信息

1、华兴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姓名执业资质从业经历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合伙人林希敏注册会计师199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露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陈佳佳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多年,负责审计和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五)诚信记录

华兴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2019年11月收到厦门证监局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8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份。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林希敏先生和孙露女士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等。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所在对公司2019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职,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华兴会计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该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鉴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

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华兴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经审查,华兴所的相关资料,其符合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资格。我们认为:华兴所在执行公司各项审计任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2020年度续聘华兴所继续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名,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华兴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通过后方能实施。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福建海源复合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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