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谢萍女士召集。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0年4月23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