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23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水福先生召集,经董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3,425,552.64元受让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5%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1票。
董事陈夏鑫弃权。弃权理由:该董事认为,在此时点,不适宜受让该子公司股权,故放弃该议案表决权。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19年10月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