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林重: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9-14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55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业务,经全资子公司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矿建”)、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机铸锻”)股东决定,同意为上述贷款业务提供担保,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肆亿伍仟万元的担保金额。其中,重机矿建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担保金额;重机铸锻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担保金额;上述担保期限三年。上述担保金额可在担保金额范围内循环使用。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重机矿建、重机铸锻不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也不存在支付全资子公司担保费用的情况。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担保金额/万元被担保方担保方是否签署担保协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13,382.87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机矿建、重机铸锻
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6,500.00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500.00重机矿建
4郑州银行股份有限2,000.00重机铸锻
公司明理路支行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17,599.00
6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
7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70.00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2,000.00
9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全路支行29,200.00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12,841.00
合计115,992.87

说明:上述担保金额存在共同担保的情况,表中序号1、2系重机矿建和重机铸锻共同担保金额,合计数据中并未进行重复计算。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0795735560D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捌亿零壹佰陆拾捌万叁仟零柒拾肆圆整

6、成立日期:2002年05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9、经营范围:煤矿机械、防爆电器、机器人产品制造、销售、

维修及租赁服务;机械零件、部(组)件的加工、装配、销售;机电产品及技术的开发、应用及销售;锂电池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炭销售;软件开发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序号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2年6月30日
1资产3,971,565,027.163,986,625,748.13
2负债3,569,917,875.123,582,616,351.09
3所有者权益401,647,152.04404,009,397.04
4营业收入454,346,863.56426,939,604.64
5净利润-429,494,618.592,002,245.00

注:2021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本次担保金额具体内容

1、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的担保金额,期限三年;担保金额分别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担保金额/万元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13,382.87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4,500.00
3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6,500.00
合计24,382.87

2、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壹拾贰亿元的担保金额,期限三年;担保金额分别如下:

序号银行名称担保金额/万元
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理路支行2,000.0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13,382.87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17,599.00
4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0
5河南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70.00
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6,500.00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22,000.00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三全路支行29,200.00
9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12,841.00
合计111,492.87

上述担保金额可在担保期限内循环使用。上述贷款业务中除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理路支行尚未签署相关贷款及担保协议外,余下银行均已按照相关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正在履行中。公司将根据后续贷款协议及担保协议的签署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343.4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97.24%。上述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披露程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决定。

2、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决定。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