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相关资料文件充分核实后,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浦俭英女士为总经理、沈琳女士为董事会秘书、罗功武先生为副总经理、吴震先生为财务负责人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浦俭英女士、罗功武先生、吴震先生、沈琳女士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3、经审查,浦俭英女士、罗功武先生、吴震先生、沈琳女士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张熔显、蔡永民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