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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蔡永民)作为江苏亚太轻合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司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度出席会议情况

1、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12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其中3次以现场方式出席、9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严谨的态度使用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以上董事会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票。

2、2022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5次,因工作原因未出席3次。会上接受股东们的质询,并对相关情况进行答复和说明。

二、202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关注公司发展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听取公司有关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日常经营情况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共同探讨公司的发展战略及目标。需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均事先对事项详情进行必要的了解,根据相关法规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董事意见。主要有:

1、2022年4月22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4月28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

3、2022年6月21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2022年8月16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2022年9月2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2年9月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2年11月9日,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1、勤勉尽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经营情况了解

2022年度,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时间,到公司现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积极与公司董、监、高人员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累计工作时间达11天。

2、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2年度主要工作是定期出席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及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对公司的战略计划进行讨论分析,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指标考核,对内审审计等事项进行审议。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加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核查实际情况,作出独立判断,对相关议案、内审报告等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询问公司管理层相关权限设置的执行情况及问责制度。

2、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对公司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制度的

建设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确保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督促公司规范化运作

本人督促公司进一步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有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规则履行相应程序,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

4、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平时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江苏证监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主动参加监管部门及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健地发展提供更好的决策参考。

5、严格遵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人及亲属未持有亚太科技的股份;严格遵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五部委《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的意见》,保守公司秘密,不传播内幕信息,不利用内幕消息炒股。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本人在2022年度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进行现场调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点,在企业管理和日常规范运作方面加强同公司高管层沟通与交流,一方面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和提升发展速度出谋划策,另一方面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规范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2022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

本人联系方式:cymcn@126.com

独立董事:蔡永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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