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岩土”)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011002613
发证时间:2020年10月21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和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以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