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2 证券简称:中化岩土 公告编号:2021-007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岩土”)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
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12月25日《关于核准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03.6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66万元人民币,扣除券商发行费用65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71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3月21日全部到账,并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18)第510ZC009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为60,3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1 | 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系统项目之设备购置项目 | 49,100万元 | 49,100万元 | 全资孙公司强劲国际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2 | 浙江安吉通用航空机场配套产业项目 | 17,500万元 | 11,266万元 | 全资子公司全泰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以及全资孙公司浙江鑫鹰通用航空机场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
合计 | 66,600万元 | 60,366万元 |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截止2021年1月20日,“香港国际机场第三跑道系统项目之设备购置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8,293.54万元,“浙江安吉通用航空机场配套产业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25.27万元,募集资金合计使用40,218.81万元。此外,截至2021年1月20日,募集资金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累计金额合计334.6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9,831.82万元。
三、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截至2021年1月12日,公司已将全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归还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4.3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43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
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建设需要,实际投资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提前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止。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计划、募投项目建设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和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期限为12个月,自2021年1月22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止。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需要提前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提前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发行人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中化岩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