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万和电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8-29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9-036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董事会四届四次和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 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动:

(1)资产负债表

A、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B、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C、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A、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B、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相关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影响金额(元)
列报格式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月1日)
①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07,227,837.93
② 应收票据703,974,944.39
③ 应收账款603,252,893.54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1月1日)
①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91,072,840.93
②应付票据292,836,115.85
③ 应付账款1,198,236,725.08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