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联电子: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6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

暨减持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园”) 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0,600,000股(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67%)。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2019年11月4日,公司收到创业园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创业园自2019年10月28日至2019年11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32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本公司于2019 年11月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30)。

2019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创业园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创业园自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44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其减持数量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且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已累计减持17,772,20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 2019 年11月 15日收市股东的减持进展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19年10月28日4.122,000,0000.24%
集中竞价2019年10月29日4.081,844,5000.22%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1日3.563,400,0000.41%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4日3.562,080,0000.25%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7日3.431,525,0000.18%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8日3.471,205,0000.14%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13日3.381,800,0000.22%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14日3.352,347,7000.28%
大宗交易2019年11月15日3.361,570,0000.19%
合计17,772,2002.13%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创业园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转增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减持计划公告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64,772,20343.74%347,000,00341.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64,772,20343.74%347,000,00341.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创业园本次减持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实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创业园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