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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兴精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3月21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通讯表决的董事为戚振东先生和陆文龙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0个月,目前已

签署《授信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授信协议》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置的财物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进行担保,金寨春兴对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为本次授信提供财产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约人民币5,540.19万元。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2)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2023年度为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39,5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可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使用:在向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和使用综合授信额度、向供应商采购货物时使用供应商信用额度及信用账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及对外投标等日常经营需要、开具履约保函、提供反担保等,子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之间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提供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条款在实际担保业务发生时,由相关方协商确定,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3)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公司参股公司凯茂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茂科技”)自然人股东许榕拟将其持有的0.912%、0.228%、11.88%、0.228%的凯茂科技股权分别以人民币800万元、200万元、14,531.25万元、200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四时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有守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庄海岸(上

海)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筹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人股东荧茂光电(徐州)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3.55%凯茂科技股权以人民币3106.588万元转让给深圳市开阖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经审议,公司同意放弃上述股权优先购买权。《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4)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的部分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特提议于2023年4月6日15:00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金陵东路120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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