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春兴精工: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3-012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担保事项概述

公司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详见公司2022年12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相关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9)。

为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在上述审批的授信额度范围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7,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额度有效期为10个月,由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春兴”)为本次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540.19万元的财产抵押担保,金寨春兴对该事项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目前已签署《授信协议》及《最高额抵押合同》。根据《授信协议》要求,金寨春兴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置的财物作为抵押物为公司进行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于2023年3月2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年9月25日

3、法定代表人:袁静

4、注册资本:112,805.7168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浦田路2号

6、主营业务:通讯系统设备、消费电子部件配件以及汽车用精密铝合金构件及各类精密部件的研究与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LED芯片销售、LED技术开发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照明工程、城市亮化、景观工程的设计、安装及维护;自营或代理以上产品在内的各类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企业生产所需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2022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5,574,697,224.966,204,580,694.74
总负债4,884,019,458.035,482,671,964.10
净资产658,969,965.76628,553,106.03
项目2022年1-9月2021年度
营业收入1,829,823,898.452,673,295,250.66
营业利润19,358,601.94-941,221,508.23
净利润14,169,031.86-1,104,314,675.42

8、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授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担保人:金寨春兴精工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4、授信额度:7,500万元

5、担保金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寨春兴以其设备为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40.19万元。

6、签署情况:已签署授信协议、最高额抵押合同

7、担保期限:10个月

8、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主要是为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子公司为公司提供上述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董董事意见

本次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累计金额为528,302.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40.51%,占总资产的

85.1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余额为244,147.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8.43%,占总资产的39.35%,其中公司对控股/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96,234.48万元,子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8,877.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表外担保余额为129,036.00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最高额抵押合同;

4、授信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