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2021年8月26日,公司收到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信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新疆信安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8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36,952股,占公司总股本623,700,000股的1.00%。本次变动前,新疆信安持有公司股份24,9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本次变动后,新疆信安持有公司股份18,695,0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亚欧南路9号四楼512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8月25日 | |||
股票简称 | 凯美特气 | 股票代码 | 002549 | |
变动类型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623.6952 | 1.00% | ||||
合 计 | 623.6952 | 1.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疆信安持有股份 | 2,493.2000 | 4.00 | 1,869.5048 | 3.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93.2000 | 4.00 | 1,869.5048 | 3.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浩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 25,986.1273 | 41.66 | 25,986.1273 | 41.6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5,986.1273 | 41.66 | 25,986.1273 | 41.6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祝恩福持有股份 | 346.5100 | 0.56 | 346.5100 | 0.5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6.6275 | 0.14 | 86.6275 | 0.1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9.8825 | 0.42 | 259.8825 | 0.42 | ||
合计持有股份 | 28,825.8373 | 46.22 | 28,202.1421 | 45.2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8,565.9548 | 45.80 | 27,942.2596 | 44.8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9.8825 | 0.42 | 259.8825 | 0.42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新疆信安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以及2021年8月6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新疆信安计划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减持股份24,932,000股,即占公司总股本的4%。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 本次减持在上述减持计划中,未超过减持计划约定。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新疆信安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