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宝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建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颜沈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5,973,924.46 | 60,299,234.70 | 9.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4,858,712.58 | 5,051,815.68 | 194.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21,296.19 | 4,231,302.83 | 9.2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203,465.78 | -2,964,189.35 | 244.22%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2 | 1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2 | 1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2% | 0.09% | 2.33%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744,587,998.58 | 779,249,191.38 | -4.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21,352,466.90 | 606,493,754.32 | 2.4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501,010.98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48,377.49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8,027.92 | |
合计 | 10,237,416.39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40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朱丽霞 | 境内自然人 | 32.17% | 98,500,000 | 73,875,000 | 质押 | 28,000,000 | ||
钱玉英 | 境内自然人 | 14.30% | 43,784,929 | 784,929 | ||||
朱宝松 | 境内自然人 | 11.31% | 34,634,741 | 25,976,056 | 质押 | 28,500,000 | ||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5% | 22,500,000 | 质押 | 13,000,000 | |||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35% | 22,500,000 | |||||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1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78% | 5,447,409 | 5,447,409 | ||||
余泽琴 | 境内自然人 | 0.51% | 1,547,700 | |||||
赵宏钊 | 境内自然人 | 0.48% | 1,456,800 | |||||
赵连未 | 境内自然人 | 0.44% | 1,343,143 | |||||
李威 | 境内自然人 | 0.16% | 489,5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朱丽霞 | 24,6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25,000 | |||||
钱玉英 | 4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00,000 | |||||
朱宝松 | 8,658,685 | 人民币普通股 | 8,658,685 | |||||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000 | |||||
杭州圆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2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250,000 | |||||
余泽琴 | 1,547,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47,700 | |||||
赵宏钊 | 1,456,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6,800 | |||||
赵连未 | 1,343,1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3,143 | |||||
李威 | 489,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9,500 | |||||
袁喜保 | 426,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26,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 上述股东朱宝松、朱丽霞为父女,钱玉英系朱宝松的配偶、朱丽霞的母亲,朱宝松、 |
说明 | 朱丽霞父女合计持有宝鼎万企100%的股份,合计持有圆鼎投资81.33%的股份。除上述股东关系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一致行动人。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 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报告期末,其它应收款比期初期初减少71.73%,主要原因系收到上海复榆归还的借款;2、报告期末,短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主要原因系归还全部银行借款;3、报告期末,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3.63%,主要原因系由于订单量的增加导致收到客户预收款的增加;
4、报告期末,应缴税费比期初减少59.42%,主要原因系上年末出售上海复榆形成的长期投资损失可在本期税前抵扣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5、报告期末,总资产比期初减少4.45%,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同比增加9.41%,主要原因系产品销量增加导致的收入上升;
2、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76.25%,主要原因系由于购入原材料的增加导致应交增值税减少,相应附加税费减少;
3、报告期内,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06.26%,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借款导致的利息支出减少;
4、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113.54%,主要原因系应收账款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5、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同比增加822.62%,主要原因系上海复榆归还借款导致的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并计入本期投资收益;
6、报告期内,营业利润同比增加158.88%,主要原因系:1)产品销量的增加;2)三项费用的减少(尤其是财务费用的减少);3)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导致的本期投资收益增加;
7、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增加194.30%,主要原因系:1)营业利润同比增加;2)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52.62%(上年末由于出售上海复榆形成的长期投资损失可在税前抵扣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44.22%,主要原因系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及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477.88%,主要原因系:1)本期收到上海复榆归还借款而产生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2)上年同期对复榆(张家港)年产5000吨催化剂项目的
投入;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423.70%,主要原因系归还银行全部借款导致的支付现金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8年10月,公司将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并由此形成关联方借款5,948.20万元,为关联方担保余额 4,185万元,该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关联方借款本息余额5,445.11万元,为关联方担保余额3,585万元,宝鼎集团应付剩余49%股权转让款1,769.34万元。
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收到关联方上海复榆归还的借款本息17,442,875.84元,复榆(张家港)归还的借款本息37,351,912.27元,收到关联方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54,794,788.11元(其中343,774.11元为2019年1-2月份的利息),上述关联方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并结清利息。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宝鼎集团提前支付的剩余49%股权转让款1,769.34万元。
截止2019年3月31日,公司为关联方复榆(张家港)的担保余额为2,910万元。
2、2019年4月1日,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批准宝鼎科技向天津飞旋转让亿昇(天津)34%股权的议案》,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宝鼎科技将其持有的亿昇(天津)3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857.4万元)作价人民币7,000万元转让给天津飞旋,股东茂化实华同意宝鼎科技与天津飞旋上述股权转让交易,并同意放弃对上述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亿昇(天津)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重新拟定《亿昇(天津)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至此,公司转让亿昇(天津)34%股权完成并收回对亿昇(天津)的长期投资,相应的投资收益将在公司二季报中体现(详见公司公告2019-022)。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关联方上海复榆及复榆(张家港)归还占用资金 | 2019年03月02日 | 《关于关联方已归还占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转让亿昇(天津)34%股权的进展 | 2019年04月02日 | 《关于转让亿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34%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2019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正,同比上升50%以上
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99.48% | 至 | 143.81% |
2019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4,500 | 至 | 5,500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2,255.84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1)主营业务稳定增长;2)上海复榆归还借款导致的上年计提的坏账准备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冲回并计入本期投资收益; 3)收回对亿昇(天津)长期投资并实现相应的投资收益;4)上年末由于出售上海复榆形成的长期投资损失可在税前抵扣而减免的企业所得税。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宝鼎万企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出售上海复榆100%股权形成的股权转让款 | 1,769.34 | 1,769.34 | 现金清偿 | 1,769.34 | 2019年4月 | ||
上海复榆 | 2018年10 | 往来款,从处置 | 1,731.13 | 13.16 | 1,744.29 | 0 | 现金清偿 | 0 | 2019年3月 |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月 | 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
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10月 | 往来款,从处置之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 3,713.98 | 21.21 | 3,735.19 | 0 | 现金清偿 | 0 | 2019年3月 |
合计 | 7,214.45 | 34.37 | 5,479.48 | 1,769.34 | -- | 1,769.34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11.90% | ||||||||
相关决策程序 | 1)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转让上海复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三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复榆(张家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
当期新增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2018年10月,公司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将上海复榆100%股权出售给宝鼎集团: 1)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安排,股权转让款分两期支付,首期51%已支付,剩余49%即1,769.34万元将在2019年4月支付。 2)上海复榆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支持复榆(张家港)5000吨催化剂项目建设,2018年初公司对上海复榆借款2,314.25万元,对复榆(张家港)借款1,064.41万元,合计借款3,378.66万元;2018年内新增对复榆(张家港)借款2,525.00万元,新增利息223.15万元,新增借款合计2,748.15万元;转让后上海复榆偿还本金600万元及利息56.71万元,复榆(张家港)偿还利息24.99万元,合计偿还金额681.7万元。2018年10月31日随着上海复榆及其子公司出售给宝鼎集团,此部分借款变为关联方资产占用。截至2019年3月1日,公司已收到上海复榆归还的借款本息17,442,875.84元,复榆(张家港)归还的借款本息37,351,912.27元,收到归还的借款本息合计54,794,788.11元(其中343,774.11元为2019年1-2月份的利息)。 3)转让前公司为上海复榆子公司复榆(张家港)的银行贷款担保余额4,185万元,根据转让协议安排,转让后公司将不再为上海复榆及其子公司提供新的担保,上述担保期结束后,由宝鼎万企承接此部分担保,公司不再为其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该项关联方担保余额降为3,585万元。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19年02月01日 |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关于对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信会师报字[2019]第ZA90017号) |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宝松)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