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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鼎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10-12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文件规定,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10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 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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