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鼎科技”)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鉴于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未能完成2022年度业绩承诺,根据《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本次重组补偿义务主体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电子”)需承担利润补偿义务,按其于本次重组中获得的公司股份比例各自独立对公司进行补偿。永裕电子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为6,149,951股,招金集团需要补偿的股份数量为1,501,858股,合计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为7,651,809股。相关补偿股份将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00元回购并依法予以注销。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35,612,051股减少至427,960,24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35,612,051元减少至427,960,24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条款 | 原条款内容 | 修正后条款内容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35,612,051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7,960,242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总股本为435,612,05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 公司总股本为427,960,24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修订稿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