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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互娱: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参与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4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参与认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三七互娱”)持股5%以上股东吴卫东拟参与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中证民企成长ETF”)和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汇添富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ETF”)网下股票认购。吴卫东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为股票定向换购,未直接参与集合竞价交易,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不影响二级市场的集合竞价交易。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参与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吴卫东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截至本公告日,吴卫东持有130,927,5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为公司首发、增发、转增的股票。

二、本次拟参与基金网下股票认购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换购的股份的具体情况

吴卫东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以不超过21,248,702股(总股本的1%)直接换购华安中证民企成长ETF和汇添富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ETF的基金份额,合计拟换购不超过21,248,702股股票价值对应的基金份额。换购后,吴卫东持有公司股票不低于109,678,8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6%。

实际参与认购的股份数量和认购的基金份额数量以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基金募集期结束后,华安中证民企成长ETF和汇添富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ETF均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届时吴卫东可以直接参与该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同时,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卫东承诺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含本次吴卫东换购 华安中证民企成长ETF和汇添富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ETF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本次换购的目的

1、支持国家民营经济发展

华安民企成长ETF是跟踪中证民企成长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民企成长指数从沪深两市选取300只具有较强外部融资需求且兼具成长和低估值特征的民企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股,成分股覆盖医药、家电、基础化工、电子元器件等27个中信一级行业,基本实现全行业覆盖,指数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以全面反映沪深两市具有较强外部融资需求且兼具成长和低估值特征民企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

2、优化组合配置、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

汇添富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ETF是跟踪于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指数(931141)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题指数涵盖了三省一市180家盈利能力强、业绩稳健增长的上市公司,能够在资本市场综合反映长三角经济发展特点、产业优势和经济活力。

3、加强企业协同,完善公司股权结构

通过本次股份换购,有利于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改进和完善公司治理。

本次股份换购后将会导致吴卫东的持股比例从6.16%降为5.16%,符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股东承诺情况

(1)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锁定承诺

该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以下简称“吴氏家族”)、吴斌、叶志华、杨大可承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2014年12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次发行中新增的上市公司股份。上述“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

(2)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吴氏家族关于不放弃控制地位的承诺

吴氏家族为维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稳定性并提振中小股东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吴氏家族承诺如下:

A、吴氏家族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前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任何股份;同时,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本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B、吴氏家族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保证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超过其他任何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或间接所持股份数量,并维持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地位;

C、如吴氏家族违反上述承诺,除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监管责任外,还应当就每次违反承诺的行为向上市公司支付5,000万元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相应承诺。

(3)其他承诺情况

2015年7月10日,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上市公司价值的认可,并看好国内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及维护股东利益,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吴绪顺、吴卫红、吴卫东承诺2017年12月31日前不减持所有的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及参与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定向增发所获得的股票。

2、承诺履行情况

截止公告日,承诺方吴卫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吴卫东基金份额认购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吴卫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基金份额认购。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存在认购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吴卫东本次基金份额认购对公司具体经营活动无重大影响。

3、吴卫东 本次基金份额认购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吴卫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芜湖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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