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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隆股份: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1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要求,对辉隆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辉隆股份于2011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7.5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06,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3,983,560.9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02,266,439.05元。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及余额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303,828,837.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1,300,895,149.6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33,687.40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562,757.9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5,562,758.4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余额的差额0.50元系为避免账户休眠,向募集

资金账户转入资金导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控股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账号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蚌埠分行81123010128001624671,291.33(注)活期
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499070100100023857784,126.26活期
杭州银行合肥分行340104016000052470344,777,340.88活期
合 计45,562,758.47——

注:该募集资金账户2023年12月31日余额为1,291.33元,其中:(1)募集资金余额为1,290.83元;(2)为避免账户休眠,公司财务人员于2020年3月12日向募集资金账户转入0.50元。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投入募集资金2,933,687.40元,具体情况如下:

1、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2,933,687.40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933,687.40元投入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截止2023年12月31日, 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累计投入116,390,510.28元。经辉隆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74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详见2016年03月3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经辉隆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超募资金实施主体进行了调整,详见2018年04月20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超募资金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经辉隆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7,192.80万元超募资金对40万吨/年新型肥料项目追加投资,详见2019年08月31日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辉隆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邹文琦

王裕明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二○二四年四月一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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