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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0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25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一、 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以下时间及时披露回购进展情况: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4,229,3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0%,最高成交价为18.9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50,158,011.7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6,663,586股(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未达到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8年11月1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份成交量之和34,406,313股的25%,即8,601,578.25股。

3、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当日交易涨幅限制,后续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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