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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威股份: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编报符合上市公司相关的会计准则,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经认真审核,我们未发现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存在遗漏、虚报等误导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情形,同意对外披露。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对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及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9年12月31日的对外担保情形,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含对子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元。

三、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2019年度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情形。

五、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较好的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满足了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七、关于公司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受让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方式公平、公允;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可以增加对江苏疌泉亚威沣盈智能制造产业基金(有限合伙)的持有比例,进一步以内涵式发展与外延式发展双轮驱动公司跨越式成长,提升公司综合

竞争力,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此页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克鸿】 【蔡 建】 【刘 昕】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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