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马红菊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了质押及解除质押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暨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史万福 | 是 | 747.60 | 2019年10月10日 | 2020年9月1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87% | 个人资金需求 |
872.40 | 2019年10月10日 | 2020年8月3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8.02% | |||
合计 | - | 1,620.00 | - | - | - | 14.89% | -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于2019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476,000股流通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0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9月1日。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于2019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8,724,000股流通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0月10日,购回交易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为2020年8月3日。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菊女士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质押 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用途 |
马红菊 | 是 | 1,412.00 | 2019年10月10日 | 2020年8月3日 |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9.07% | 个人资金需求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马红菊女士于2019年10月10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4,120,000股流通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9年10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20年8月3日。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 股数 (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解除质押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史万福 | 是 | 1,800.00 | 2017年10月11日 | 2019年10月11日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54% |
606.00 | 2018年6月19日 | 2019年10月11日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7% | ||
394.00 | 2018年9月5日 | 2019年10月11日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2% | ||
合计 | - | 2,800.00 | - | - | - | 25.73% |
注:上表中股份初始质押及补充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2018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8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万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108,816,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52%,质押股份总数为45,2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41.6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红菊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4,047,4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68%,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总数为14,1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9.0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万福、马红菊夫妇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2,863,8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0%,合计质押股份总数为59,390,000股,占其夫妻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2.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38%。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