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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22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完成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二)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三)2021年1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1月29日

(二)授予数量:792.90万股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授予人数:166人

(五)授予价格:4.27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职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比例占股本总额的 比例
曲洪普董事、总经理202.52%0.04%
张治中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50.63%0.01%
任健副总经理10012.61%0.19%
史永伟副总经理101.26%0.02%
小计13517.03%0.26%
公司及子公司其他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162人)657.982.97%1.27%
合计792.9100.00%1.5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部分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八)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或预留权益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在未来24个月内分2次解除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本计划预留权益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预留权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预留权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权益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50%

(九)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1-2022两个会计年度;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依据。

1、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上市公司母公司主营电线电缆生产、销售,对该电线电缆业务板块的考核,即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19年上市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相比业绩基数的营业收入增长率进行考核。上市公司母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仅适用于本激励计划中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的增长率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上市公司母公司营业收入相对于2019年的增长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3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50%

注:上述指标均以上市公司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数据为准。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上市公司母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航飞主要从事航空零部件的加工制造服务,对该航空业务板块的考核,即子公司成都航飞层面业绩考核以成都航飞2019年净利润为业绩基数,对每个考核年度相比业绩基数的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子公司成都航飞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仅适用于本激励计划中在子公司成都航飞任职的激励对象。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子公司成都航飞净利润相对于2019年的增长率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2021年180%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2年230%

注:上述指标均以成都航飞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预留部分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子公司成都航飞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在成都航飞任职的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3、满足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公司依据《考核办法》对每期激励对象的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考评。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上一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挂钩,具体如下:

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ABCDE
可解除限售比例100%90%80%70%0

对于在上市公司任职的激励对象,其个人当期实际归属的数量=授予时个人

当期初始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上市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

对于在子公司成都航飞任职的激励对象,其个人当期实际归属的数量=授予时个人当期初始计划解除限售数量×子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确定)。激励对象当期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财务总监闫文鸽女士因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之前6月内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其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其他4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2万股。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同意将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人数由171人调整为166人,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799.9万股调整为792.9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9.97万股调整为198.22万股,预留比例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0%。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4-10000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1年1月26日止,公司授予曲洪普、张治中、任健、史永伟等166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共计7,929,000股,认购资金合计33,856,830.00元,于2020年1月26日前已到帐,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929,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25,927,830.00元。股东全部以货币出

资。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8,762,470.00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518,762,470.00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26,691,470.00元,实收股本变更为人民币526,691,470.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月29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1年2月23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财务总监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8),公司财务总监闫文鸽女士,因个人资金需求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69,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157%)。

公司财务总监闫文鸽女士因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之前6月内发生减持公司股票的行为,其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5万股,除此之外,参与激励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公司筹集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33,266,503.0044.977,929,000241,195,503.0045.79
高管锁定股154,122,848.0029.710.00154,122,848.0029.26
首发后限售股79,143,655.0015.260.0087,072,655.0016.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85,495,967.0055.030.00285,495,967.0054.21
三、股份总数518,762,470.00100.000.00526,691,470.00100.00

九、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26,691,470股,按最新股本摊薄计算,公司2019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818元。

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18,762,470股增加至526,691,470股,控股股东史万福先生和其一致行动人马红菊女士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分别由20.98%和14.27%下降至20.66%和14.06%。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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