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徐家汇: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2-10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2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9日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1年2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2月9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2月9日下午 15:00。

3、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天平宾馆(天平路185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斌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共1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7,640,9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265%。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7,470,2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854%;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70,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2、本次现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独立董事余明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已委托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根据汇总后的表决结果,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经逐项表决,选举华欣先生、吴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华欣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77,663,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1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521,2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704%。

1.2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平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177,544,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5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3,402,0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73%。

华欣先生、吴平先生担任董事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征轶、蔡丛丛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二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