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步森:监事会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07

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价格符合《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有关事项

(1)根据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0年8月6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6人,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董事会本次审议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议案,不存在根据有关规定应回避而未回避表决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授予及相关调整。

(以下无正文)

监事:何莎 高鹏 刘苑

2020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