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说明:
1、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0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没有互为担保情况;2020年半年度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获批额度(以及既往年度审批但延续到2020年6月30日)以及实际发生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司米厨柜有限公司 | 2017年03月15日 | 26,520 | 26,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 否 |
索菲亚华鹤门业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29日 | 15,000 | 8,670 | 连带责任保证 | 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五年 | 否 |
河南恒大索菲亚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 2019年4月26日 | 20,000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3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 否 |
索菲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2020年3月24日 | 50,000 | 16,4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 年,起算日以公司后续签订的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 | 否 |
合计 | 111,520 | 63,270 | - | - | -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0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其他关联方除经营性占用外,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索菲亚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谭 跃:
谢 康:
郑 敏:
二○二○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