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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ST群兴: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26

证券代码:002575 证券简称:*ST群兴 公告编号:2021-081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被委托人姓名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ST群兴股票代码002575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金成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星海街200号星海国际广场12层
电话0512-67242575
电子信箱002575@sz002575.com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4,165,527.458,264,753.1671.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7,839,503.44-10,551,758.74174.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98,714.57-15,703,220.9996.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7,616,042.71-10,531,571.88-67.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127-0.0171174.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127-0.0171174.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97%-1.28%2.2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878,965,265.681,037,770,338.19-1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789,567,863.35804,713,556.67-1.88%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4,92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1、深圳星河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8.16%50,470,0000质押49,000,000
冻结50,470,000
2、吴永海境内自然人4.79%29,656,2920
3、郑凯松境内自然人4.68%28,931,1000
4、张馨境内自然人4.65%28,753,9000
5、黄锐富境内自然人4.59%28,399,5000
6、北京九连环数据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23%20,010,0000质押19,994,000
冻结20,010,000
7、北京星恒动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42%15,000,0000质押15,000,000
冻结15,000,000
8、陶悦明境内自然人1.87%11,549,1000
9、缪顺荣境内自然人1.68%10,364,2820
10、周茹萍境内自然人1.64%10,144,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深圳星河、北京九连环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粤调查字2003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目前中国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可能会被终止上市。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0年6月24日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由于公司2020年度主营收入不到1亿元且扣非后净利润为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2020年报披露后公司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1月1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依规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拟回购注销51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00万股。同时,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实施。

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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