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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兴玩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8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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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亚会专审字(2023)第01370009号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兴玩具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群兴玩具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群兴玩具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内部控制环境所涉及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方面,业务层面所涉及的采购、销售、人力资源、财务等日常经营管理;重点关注的业务控制主要包括对子公司的管控、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尤其是重大款项支出的审查,重大合同的签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重点关注业务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制定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2.5%

资产总额的1%≤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2.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1%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

收入的5%

营业收入的2%≤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5%

错报金额<主营业务收入的2%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

的5%

利润总额的3%≤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 公司控制环境无效;

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③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④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 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无效;

③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

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执行。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②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重要缺陷:

①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0个〕、重要缺陷〔数量0个〕。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关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0个〕、重要缺陷〔数量0个〕。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关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重点业务活动控制

1、日常经营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经理层成员分管公司不同的业务、部门,按权限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分级掌控,根据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制度,能够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施有效控制。在公司管理系统中,建立了内部问责机制,管理人员的责权明确。

2、财务核算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备会计核算体系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为财务会计部门进行独立的财务核算提供了依据。公司财务部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面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及相关岗位互相牵制的原则设置了较为合理的岗位和职责权限,并相应配备了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专业人员。部门内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分工明确、职责清晰。

3、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公司制定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要求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财务经理全面汇报工作;指派专职人员与控股子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并向管理层汇报。

4、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章程》明确划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避表决要求;为了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按照深交所及其他规定,确定且及时更新真实、准确、完整的关联人名单,并向深证证券交易所报备;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在执行过程中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5、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任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权限与审批程序;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形。

6、公司对外投资的内部控制情况

为规避投资风险,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合理性,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实行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分层决策制度,下属分公司无权决策对外投资,子公司在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明确划分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并制定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等其他职能部门也发挥相应的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强化对外投资管控流程,并加强投资后续的跟踪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分层决策制度,强化投资决策从发起到初审到最终审批的逐级报告及审批流程,防止越权越级或跨级审批,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7、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指定各相关部门(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并要求其在指定时间内对重大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并报送至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查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复;

与特定对象沟通均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并管理档案;依据统计、税收征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或其他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资料的,均将其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并要求其签署保密承诺函。公司自查发现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以来,积极加强信息披露的内控管理,公司组织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多次提醒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应披露的事项并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强化规范意识,防止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公司内部信息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进行,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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