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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9-07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圣阳股份股票代码:0025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斌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一致行动人: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一致行动人: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三层306室(集中办公区)

权益变动性质:表决权增加

签署日期:2019年9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6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17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0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1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2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2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8

附表: ...... 30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圣阳股份

上市公司/圣阳股份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宋斌
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一致行动人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新能电力中民新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中民新能中民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民投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融创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上市公司57,540,37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48%)对应的表决权从新能电力收回的行为。
表决权委托协议新能电力与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 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及青岛融创于 2017 年12 月 18 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新能电力与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 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及青岛融创于2019年9月6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 1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最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 名:宋斌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82319610227****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大同路52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致行动人(一):

姓 名:高运奎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

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30319670826****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70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二):

姓 名:李恕华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82319571010****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逵泉路380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三):

姓 名:隋延波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18119731015****

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70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四):

姓 名:孔德龙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30319670113****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五):

姓 名:杨玉清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88119630416****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春秋路10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六):

姓 名:王平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10219661011****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逵泉路380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七):

姓 名:于海龙曾用名:无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88119770221****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70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八):

姓 名:宫国伟曾用名:宫国稳性 别:男国 籍:中国境外居留权:无身份证号:37082319780824****住 址:山东省曲阜市逵泉路378号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一致行动人(九):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汪京红
注册资本:5,000万元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三层306室(集中办公区)
成立日期:2013年8月3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22077356101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曾用名职务身份证号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汪京红执行事务 合伙人37082319600909****中国山东省 曲阜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青岛融创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青岛融创最近三年简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项目2016年2017年2018年
资产总额(万元)5,037.887,343.134,828.80
负债总额(万元)37.962,462.4262.42
净资产(万元)4,999.924,880.714,766.38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0.08-119.21-114.33
净资产收益率(%)---
资产负债率(%)0.75%33.53%1.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职业、职务情况

一致行动人名称职业职务任职时间任职单位名称主营业务注册地是否与所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宋斌企业管理董事长兼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山东融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见注2山东青岛
高运奎企业管理副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山东融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10%

10%

92.80%

92.80%

83.52%

83.52%

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

于海龙、宫国伟9名自然人

董事长

董事长2018年6月至今深圳市方信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见注3广东深圳
隋延波企业管理董事、副经理2007年12月年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李恕华企业管理监事2012年4月至2017年3月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孔德龙企业管理总工程师2007年12月年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杨玉清企业管理董事2007年12月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王平企业管理董事、常务副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宫国伟企业管理董事、财务总监2007年至12月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董事2018年6月至今深圳市方信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见注3广东深圳
于海龙企业管理董事会秘书、经理助理2007至12月至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见注1山东曲阜

注1: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前置许可经营项目:HW49阀控式密封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一般经营项目:锂电池回收、贮存、经营、再利用;蓄电池、电池、太阳能电池、新型化学物理电源、蓄电池零部件、电源设备、电子电器、风能驱动、光伏发电及其他发电机组、机械零部件、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新技术改造应用;电池管理系统、储能监控系统、储能能量管理系统、储能设备及其零部件、软件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运营、服务; 能源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技术研发、转让、咨询和服务;电缆连接线的制造加工及销售;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电力购销、合同能源管理;蓄电池及电源系统的维修、维护;本公司生产及代理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本公司科研和生产使用及代理产品、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公司经营的货物或技术除外);经营“三来一补”业务;房屋、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2:山东融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对外投资及投资管理;受托投资管理;投资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3:深圳市方信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经营范围:电源设备,光伏电源产品,照明器材,不间断电源设备,应急电源设备,电池,电动车辆及以上相关配套零部件的销售;各类光伏及储能系统,通讯及电力混合能源系统和锂电池系统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四)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等情况

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5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宋斌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2007年12月26日,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景勇、翟凤英、孔德龙、杨玉清、王平、宫国伟、于海龙等11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景勇、翟凤英、孔德龙、杨玉清、王平、宫国伟、于海龙等11人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该《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任何一方如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出提案或临时提案,均应事先与其他各方充分协商,并保持一致行动;

(2)在圣阳股份股东大会召开日十日前,各方应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讨论协商,并保持一致意见;

(3)任何一方如需委托其他人出席圣阳股份股东大会及行使表决权的,只能委托本协议的其他任何一方作为其代理人,并在与其他各方保持一致行动的前提下在授权委托书中分别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作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4)对提名、选举和更换董事,各方应保持一致的意见;

(5)同时担任圣阳股份董事的股东在履行董事职责时,亦应保持一致意见,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就有关审议事项进行协商,以保持一致意见;

(6)在圣阳股份的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中,严格按照董事会的决议及各自的职责行事;

(7)各方若对相关审议事项存在分歧,经充分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以宋斌的意见为准行使表决权。2014年5月7日,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景勇、翟凤英、孔德龙、杨玉清、王平、宫国伟、于海龙等11人签署《一致行动补充协议(一)》,约定:

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翟凤英、孔德龙、杨玉清、王平、宫国伟、于海龙等10人与景勇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自协议签订之日起,景勇不再受原《一致行动协议》之约束,无需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其他各方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仍需继续遵守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

2015年12月5日,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翟凤英、孔德龙、杨玉清、王平、宫国伟、于海龙等10人签署《一致行动补充协议(二)》,约定: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宫国伟、于海龙等9人与翟凤英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翟凤英不再受《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补充协议(一)》之约束,无需履行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其他各方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仍需继续遵守《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补充协议(一)》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

根据《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补充协议(一)》、《一致行动补充协议(二)》及青岛融创产权控制关系,宋斌、高运奎、李恕华、隋延波、孔德龙、杨玉清、王平、于海龙、宫国伟和青岛融创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新能电力终止双方于2017年12月18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自《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在《表决权委托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及声明、陈述、保证或承诺亦终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增持或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决策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青岛融创于2019年9月6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审议通过了签署《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事项。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其他需要履行的决策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收回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57,540,37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主体

主体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及表决权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及表决权情况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宋斌25,704,2877.36%-25,704,2877.36%7.36%
高运奎5,249,9081.50%-5,249,9081.50%1.50%
李恕华3,114,1460.89%-3,114,1460.89%0.89%
隋延波4,977,5451.43%-4,977,5451.43%1.43%
孔德龙3,647,1931.04%-3,647,1931.04%1.04%
杨玉清2,988,8700.86%-2,988,8700.86%0.86%
王平1,494,4820.43%-1,494,4820.43%0.43%
于海龙1,192,1910.34%-1,192,1910.34%0.34%
宫国伟1,345,6710.39%-1,345,6710.39%0.39%
青岛融创7,826,0862.24%-7,826,0862.24%2.24%
合计57,540,37916.48%-57,540,37916.48%16.48%

二、标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本次权益变动收回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7,540,379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无需支付资金。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未来12个月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改变或调整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未来12个月重大资产重组、负债进行处置或者采取其他类似的重大决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和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组织结构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明确提出有关计划或建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作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无实质性影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保障公司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经营的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业务独立、机构独立与资产独立完整。

二、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关联交易情形。

三、同业竞争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均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情形。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发生合计金额超过5万元以上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根据相关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相关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圣阳股份股票。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 斌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高运奎 李恕华 隋延波 孔德龙

杨玉清 王平 于海龙 宫国伟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 京 红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 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高运奎 李恕华 隋延波 孔德龙

杨玉清 王平 于海龙 宫国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 京 红

年 月 日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青岛融创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终止协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二、备查地点

上市公司: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曲阜圣阳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宋斌

电话:0537-4435777

传真:0537-4430400

联系人:于海龙、张赟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 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高运奎 李恕华 隋延波 孔德龙

杨玉清 王平 于海龙 宫国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 京 红

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股票简称圣阳股份股票代码00258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宋斌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山东省曲阜圣阳路一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注:收回表决权委托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57,540,379 股 持股比例: 16.48% 注:前述持股数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总额。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 收回表决权委托 变动数量: 无变动 变动比例: 无变动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宋 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高运奎 李恕华 隋延波 孔德龙

杨玉清 王平 于海龙 宫国伟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青岛融实创力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 京 红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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