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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阳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31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宋斌先生、监事李东光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宋斌先生直接持有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25,704,2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32%)。

2、公司监事李东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87,7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6%)。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宋斌先生,监事李东光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宋斌、李东光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宋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04,28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66%;李东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7,76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及在公司上市后因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孳生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期间除外)。

4、减持数量及比例:宋斌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李东光先生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股份变动或除权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期间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项承诺已履行完毕。

2、股份限售承诺: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截至本公告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宋斌先生、李东光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宋斌先生、李东光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承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宋斌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李东光先生签署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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