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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达: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2-07

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19-118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19年12月6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5日-2019年1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15:00-2019年12月6日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蒋叶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5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1,312,421,199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43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13,312,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41%。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99,108,7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597%。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38,253,23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732%。

8、公司部分高管、监事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使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1 选举陈清州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130,978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0,818,498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表决结果:陈清州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767,668票。

1.2 选举蒋叶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130,978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0,818,498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蒋叶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767,668票。

1.3 选举曾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108,179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0,795,699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曾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744,869票。

1.4 选举武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130,978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0,818,498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武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767,668票。

1.5 选举许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130,978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0,818,498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表决结果:许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767,668票。

1.6 选举彭剑锋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130,978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0,818,498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彭剑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767,668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使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2.1 选举孔祥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420,304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1,107,824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孔祥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8,056,994票。

2.2 选举陈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420,305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1,107,825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陈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8,056,995票。

2.3 选举孔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420,304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1,107,824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表决结果:孔英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8,056,994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使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2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3.1 选举王卓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359,278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1,046,798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王卓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7,995,968票。

3.2 选举罗俊平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284,420,305票(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票同意,网络投票271,107,825票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

表决结果:罗俊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18,056,995票。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08,332,309股(其中现场投票1,013,312,480股同意,网络投票295,019,82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4%;反对1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4,078,89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8%。表决结果: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334,164,3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912%;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6%;弃权4,078,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587%。

5、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深圳市诺萨特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3,550,292股(其中现场投票64,509,123股同意,网络投票299,041,16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14%;反对6755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同意338,185,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00%;反对67,5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9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的议案、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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