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若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12个月。
(以下无正文,接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孔祥云 | 陈 智 | Ying Kong(孔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