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3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3月18日下午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伟鹏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的议案》
公司2020年拟向关联方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3,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不超过13个月。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核准的金额、期限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借款时限、签署具体借款协议及办理相关手续。
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嘉兴清石西陇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