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1月29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对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
本议案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