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6月29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荣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冯双磊、刘军、夏蒙蒙、张春民、赵晨迪、刘庚发、黄沛、崔金磊8人已离职,及公司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条件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条件中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未达成,公司董事会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76.5万股。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回购注销行为。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
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限制性股票价格的法律意见书》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议案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项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