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史丹利: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20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41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集团办公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7,810,2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386%。

2、现场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6,652,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385%。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157,3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进华先生、张磊先生、靳职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01选举高进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高进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张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靳职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靳职武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文峰先生、李新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2.01选举李文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李文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李新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李新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闫临康先生、解学仕先生、王恒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3.01选举闫临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闫临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选举解学仕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解学仕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3选举王恒敏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38,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8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085,9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07%。

王恒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6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0%;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0%;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6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0%;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7,810,233股,同意607,768,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反对4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1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710%;反对4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9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胡照顺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135,3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991%;反对2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同意将出具的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随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