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关注函【2021】第 140 号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情况的公告》称,部分被收购子公司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分歧,拟有序清退,但你公司未在公告中披露具体分歧事项及相关子公司情况。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认真自查并补充说明以下内容:
1、请你公司补充披露被收购子公司与公司发展战略发生分歧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以及相关子公司的主要财务状况。
2、你公司前期收购相关相关子公司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分歧是否会导致你公司失去对相关子公司控制,并请分析上述事项对你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的具体影响。
3、请说明你公司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 3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山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
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