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子公司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3.8153%的股权)于2019年9月5日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设立飞驰镁物(北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决议,与会各股东同意在北京市设立飞驰镁物(北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已核名),公司同意出资690.7650万元设立合资公司,并持有合资公司13.8153%的股权。
2、本次投资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飞驰镁物(北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已核名)
2、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王强
5、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
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产品设计;模型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动画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乘用车);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出资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飞驰镁物(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416.3450 | 8.3269% |
王强 | 624.2150 | 12.4843% |
杨磊 | 244.7550 | 4.8951% |
蔡东 | 244.7550 | 4.8951% |
樊高增 | 244.7550 | 4.8951% |
田淼 | 244.7550 | 4.8951% |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90.7650 | 13.8153% |
深圳光量启新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720.1700 | 14.403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嘉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13.9850 | 6.2797% |
厦门京道凯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4.6600 | 2.0932% |
四方承宇(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3.9850 | 6.2797% |
广州市中海汇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8600 | 3.0372% |
宁波中海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9300 | 1.5186% |
厦门京道天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47.1900 | 2.9438%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海聚台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7.6650 | 0.3533% |
其他少数股东 | 444.21 | 8.8842%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注:合资公司实际设立的股权比例可能会有所调整。
8、机构设置
(1)股东会由合资公司全体股东组成。合资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董事1名。
(2)合资公司拟在北京朝阳区设立“飞驰镁物(北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上海设立“飞驰镁物(北京)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出资方式
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的目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旨在拓展汽车智能驾驶领域及汽车智能电子产品的开发。
2、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面临市场变化的风险及经营的风险。
3、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