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A股):比亚迪 股票代码:002594证券简称(H股):比亚迪股份 股票代码:01211债券简称:17亚迪01 债券代码:112530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2019年6月
重点声明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发行人”、“公司”)对外公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开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4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6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 7
第四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2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 13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4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6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7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18
第一章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文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YD COMPANY LIMITED
二、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发行人于2015年7月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61号”文核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2017年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发行规模、利率: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5亿元,票面利率4.87%。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均为 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公司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7、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本金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8、起息日:发行首日为2017年6月15日,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6月15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9、付息、利息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深交所和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0、付息日: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1、本金兑付日:2022年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证评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15、牵头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联席主承销商: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开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
第三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及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BYD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272,814.2855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变更设立日期:2002年6月1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办公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邮政编码:518118公司网址:http://www.byd.com股票简称/代码: A股 股票简称:比亚迪 股票代码:002594
H股 股票简称:比亚迪股份 股票代码:01211比亚迪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 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2018年内,公司实现收入约人民币1,300.55亿元,同比增22.79%,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为人民币760.07亿元,同比上升34.23%;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422.30亿元,同比上升4.34%;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为人民币89.50亿元,同比上升2.09%。
二、2018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2018年度主要业绩数据(合并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300.55 | 1,059.15 |
其中:营业收入 | 1,300.55 | 1,059.15 |
二、营业总成本 | 1,283.66 | 1,013.73 |
其中:营业成本 | 1,087.25 | 857.75 |
税金及附加 | 21.46 | 13.29 |
销售费用 | 47.29 | 49.25 |
管理费用 | 37.60 | 30.47 |
研发费用 | 49.89 | 37.39 |
财务费用 | 29.97 | 23.14 |
资产减值损失 | 6.86 | 2.43 |
信用减值损失 | 3.32 | 0.0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05 | -1.1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8 | -2.0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25 | -2.2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0.19 | -0.55 |
其他收益 | 23.28 | 12.4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2.42 | 54.11 |
加:营业外收入 | 2.30 | 2.79 |
减:营业外支出 | 0.86 | 0.69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3.86 | 56.21 |
减:所得税费用 | 8.29 | 7.0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56 | 49.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7.80 | 40.66 |
少数股东损益 | 7.76 | 8.5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5 | 3.1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1 | 3.10 |
归属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0.04 | 0.03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9.91 | 52.3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2.19 | 43.7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7.72 | 8.53 |
八、基本每股收益(元) | 0.93 | 1.40 |
2018年度,比亚迪实现营业收入约人民币1,300.5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79%,其中汽车及相关产品业务的收入同比上升34.23%,当中新能源汽车业务收入同比上升34.21%,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增至40.31%,为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手机部件及组装等业务的收入同比上升4.34%;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同比上升2.09%。三项业务占公司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44%、32.47%和6.88%。营业利润约人民币42.42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1.60%;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约人民币27.80亿元,较去年同期减少31.63%。
单位:人民币亿元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构成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89.50 | 6.88% | 87.67 | 8.28% | 2.09% |
手机部件及组装等 | 422.30 | 32.47% | 404.73 | 38.21% | 4.34% |
汽车及相关产品 | 760.07 | 58.44% | 566.24 | 53.46% | 34.23% |
其他 | 28.68 | 2.21% | 0.51 | 0.05% | 5576.94% |
营业收入合计 | 1,300.55 | 100.00% | 1059.15 | 100.00% | 22.79% |
营业成本构成 | 2018年 | 2017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主营业务成本 | 1,036.25 | 95.31% | 846.25 | 98.66% | 22.45% |
其他业务成本 | 51.01 | 4.69% | 11.50 | 1.34% | 343.35% |
营业成本合计 | 1,087.25 | 100.00% | 857.75 | 100.00% | 26.76% |
1、汽车业务面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蓬勃发展,比亚迪积极把握行业机遇持 续投入研发,提升技术并不断推出新产品,致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业务长远健康发展。尽管受到补贴退坡政策影响,2018年内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仍保持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销量实现翻倍增长,市场占有率快速提升。根据中汽协公布的数据,2018年比亚迪在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销量再次夺冠,连续4年蝉联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冠军,行业龙头地位进一步巩固,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2018年是比亚迪新产品周期的开启之年,换代车型和新车型密集上市,开启了全新一轮强劲的产品周期。比亚迪于5月至9月相继推出「元EV360」、全新一代「唐DM」、全新一代「宋」及「秦Pro」等车型,均延续「Dragon Face」家族设计,产品吸引力大幅提升,广受消费者欢迎,销量屡创新高。
在纯电动大巴方面,凭借在海内外市场已建立的知名度及影响 力,比亚迪将继续积极推动国内外城市的公交电动化进程,继续保持在纯电动巴士领域的领先地位,引领全球新能源客车行业发展。在城市轨道交通方面,比亚迪加快布局并取得积极进展,年内“云巴”业务取得良好的进展,未来预计相关业务将为公司拓出新的增长空间。
在「7+4」战略布局下,比亚迪不断探索新能源汽车在商用领域的应用覆盖,着力拓展在专用车领域渗透,致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的全市场覆盖。另一方面,比亚迪发布了在车规级(Automotive Grade)领域具有标杆性意义的IGBT4.0技术,为汽车产业的换道超车提供了强大的「中国芯」。
在深耕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同时,比亚迪继续推进传统燃油汽车 业务的发展,年内实现销量超25.4万辆,同比增长3.7%。王朝系列车型广受市场欢迎,其中「唐」、「宋」车型的燃油版持续热销,销售单价显著提升。同时,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战略,继续加速开放供销体系,与多家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对动力电池业务乃至公司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作为目前全球领先的手机部件及组装服务供货商之一,比亚迪 为国内外手机品牌厂商及其他移动智能终端厂商提供整机设计、部件生产和整机组装服务。2018年,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收入约人民币422.30亿元,同比上升约4.34%。年内,受惠于集团与国内外手机主要品牌商的紧密合作关系,比亚迪继续接获多个高端旗舰机型订单,有效巩固了集团于金属部件领域的龙头地位。但受行业激烈竞争的影响,金属部件的盈利能力有所下滑,给公司整体盈利带来一定影响。
3、二次充电电池及新能源业务
2018年,比亚迪电池业务快速增长,市场份额持续攀升;光伏业务则相对疲弱,总体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全年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收入约人民币89.50亿元,同比上升2.09%。
4、其他损益科目主要变动情况
管理费用2018年约为人民币37.60亿元,较2017年约人民币30.47亿元增加23.43%,主要是本期管理人员薪酬等增加 所致;财务费用2018年约为人民币29.97亿元,较2017年约人民币23.14亿元增长29.50%,主要是利息支出增加及汇率变动影响所致;研发费用2018年约为人民币49.89亿元,较2017年约人民币37.39亿元增长33.42%,主要是研发人员薪酬、物料消耗等增加所致。
(二)2018年度公司资产负债情况(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2017年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1,945.71 | 1,780.99 |
负债合计 | 1,338.77 | 1,181.4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1.98 | 550.04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1,945.71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780.99亿元增长9.25%;2018年末应收账款约为人民币492.8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5.01%,但金额较大,占总资产比例达到25.33%。合并负债总额约为人民币1,338.77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的约人民币1,181.42亿元增长13.32%。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551.98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550.04亿元增长0.35%。
(三)2018年度公司现金流情况(合并口径)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2018年度 | 2017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23 | 65.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2.31 | -161.7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17 | 111.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15 | 15.7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1.51 | 89.36 |
2018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90.35%,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64.93%,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变动40.43%,主要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第四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461号”核准,已于2017年6月15日公开发行了15亿元人民币公司债券。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6月20日,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已按上述计划使用完毕。
第五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第六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内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7年6月15日正式起息。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6月1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6月1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比亚迪2018年6月12日刊登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2018年付息公告》,于2018年6月15日支付本期债券自2017年6月15日至2018年6月14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2018年度已按约定足额按时完成利息支付。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9年5月27日,中诚信证评出具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19)》(信评委函字[2019]跟踪280号):经中诚信证评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发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
第九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8年度内,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的相关事务专人为王静,与上一年度相同。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 0755-89888888
传真: 0755-84202222
地址: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第十章
其他事项
2018年内,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国开证券监督发行人是否出现以下重大事项:
序号
序号 | 相关事项 | 是否发生前述事项 |
1 | 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 否 |
2 |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 否 |
3 | 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 否 |
4 | 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 否 |
5 | 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 是(注) |
6 | 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 否 |
7 | 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 否 |
8 | 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 否 |
9 | 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 否 |
10 | 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 否 |
11 | 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 否 |
12 |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如有); | 否 |
13 | 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否 |
注: 比亚迪2018年6月30日累计新增借款超过2017年末净资产的20%,债券受托管理人已就该情况出具了相应的受托管理临时报告。具体请见比亚迪于2018年7月9日披露的《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2017年公司债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