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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31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87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0-08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 2020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六角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2 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3 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2 选举蒋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3选举张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1 选举董俊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1.2 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1.3 选举黄江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授权董事会按适合的条款及条件与职工监事订立监事服务合约

(三)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五)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第(一)项议案中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第(二)项议案中的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

(三)、(四)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计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2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03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

2.01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选举蒋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3选举张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3.01选举董俊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3.02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3.03选举黄江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计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按适合的条款及条件与职工监事订立监事服务合约
5.00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六角大楼一楼会议室。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传真:0755-8420222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5、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回执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 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 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0年9月2日(星期三),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大会主席 或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计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2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03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选举蒋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03选举张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3.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应选人数(3)人

选举

选举
3.01选举董俊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3.02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3.03选举黄江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非累计投票提案
4.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按适合的条款及条件与职工监事订立监事服务合约
5.00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说明:

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3、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5、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6、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9月5日 17:00 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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