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2022年0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传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惠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911,142,8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1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2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2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3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原文;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女士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
四、报告期内在公司境内信息披露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本公司、公司、比亚迪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本集团、集团 | 指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报告期 | 指 | 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比亚迪(A股)、比亚迪股份(H股) | 股票代码 | 002594、01211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比亚迪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BYD COMPANY LIMITE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BY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传福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19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未曾变更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118 | ||
公司网址 | http://www.byd.com | ||
电子信箱 | db@byd.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黔 | 程燕/吴越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 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 |
电话 | (+86)755-8988 8888-62126 | (+86)755-8988 8888-62237/62126 |
传真 | (+86)755-8420 2222 | (+86)755-8420 2222 |
电子信箱 | db@byd.com | db@byd.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 19231745-8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 | 2012年2月13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9月30日);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 2012年9月17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8月15日);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2016年9月30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 2017年5月18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李剑光、张羚晖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021年 | 2020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9年 | |
营业收入(元) | 216,142,395,000.00 | 156,597,691,000.00 | 38.02% | 127,738,523,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45,188,000.00 | 4,234,267,000.00 | -28.08% | 1,614,450,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54,619,000.00 | 2,953,923,000.00 | -57.53% | 230,506,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65,466,682,000.00 | 45,392,668,000.00 | 44.22% | 14,741,007,00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47 | -27.89% | 0.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06 | 1.47 | -27.89% | 0.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3% | 7.43% | -3.70% | 2.62% |
2021年末 | 2020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9年末 | |
总资产(元) | 295,780,147,000.00 | 201,017,321,000.00 | 47.14% | 195,641,593,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95,069,671,000.00 | 56,874,274,000.00 | 67.16% | 56,762,289,000.00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是 √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 是 √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由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已经在重大方面取得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亦已于2005年1月1日开始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因此本集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与本集团于2020年度及2021年度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故无需作出调节。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0,991,873,000.00 | 49,893,527,000.00 | 54,306,958,000.00 | 70,950,037,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37,356,000.00 | 936,215,000.00 | 1,269,541,000.00 | 602,076,00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1,651,000.00 | 450,317,000.00 | 517,739,000.00 | 368,214,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1,856,000.00 | 9,534,989,000.00 | 22,196,866,000.00 | 33,592,971,000.0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2019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14,453,000.00 | -384,690,000.00 | -918,00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263,485,000.00 | 1,678,089,000.00 | 1,483,662,000.00 | 主要是与产业扶持相关的政府补助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5,311,000.00 | 131,786,000.00 | 11,638,000.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 | 91,593,000.00 | 39,526,000.00 | 32,490,000.00 |
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579,000.00 | 26,716,000.00 | 27,418,00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4,366,000.00 | 156,152,000.00 | 117,466,000.0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11,012,000.00 | 242,329,000.00 | 242,203,000.0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94,300,000.00 | 124,906,000.00 | 45,609,000.00 | |
合计 | 1,790,569,000.00 | 1,280,344,000.00 | 1,383,944,000.0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分析及回顾
汽车业务二零二一年全球疫情持续反复,国际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在风险与挑战下艰难复苏。其中,中国疫情常态化防控处于全球领先地位,经济发展展现出更强的韧性及活力,外资外贸持续景气,新旧动能转换加速,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向好,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但受疫情反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多方面影响,中国宏观经济下行的压力自二季度开始加大,消费和投资均表现疲弱,经济复苏进程放缓。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二零二一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1%。总体上,全年经济呈现出「前高后低」、「结构分化」和「压力加剧」的运行特征。
在疫情反复、内需不足和供应链紧张的背景下,中国汽车工业逆势实现了正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二零二一年全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分别为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结束了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同比小幅增长
3.4%和3.8%。其中,新能源汽车市场呈现出爆发式增长,全年产销量分别为354.5万辆和352.1万辆,同比均增长约1.6倍,全年渗透率大幅攀升八个百分点至13.4%,十二月单月渗透率更高达19.1%。中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从政策驱动转向市场拉动的新阶段,呈现出市场规模和质量双提升的良好发展态势。此外,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逐步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进程的重要引擎及创新高地。自主品牌强势崛起,产品供给丰富多样,市场份额显著增加,供应链和产业链亦进一步完善并形成优势,重塑汽车工业发展新格局。同期,欧洲新能源汽车市场出现了井喷式增长,而美国作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市场之一也表现了极强的发展潜质。
为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一月,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正式实施,补贴平稳退坡继续得到落实,保持了透明性、可预见性和延续性,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政策环境;同时,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亦正式施行,新版双积分政策趋严,进一步加速产业结构调整及转型升级;在「二零三零年碳达峰,二零六零年碳中和」目标下,七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挖掘国内市场潜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九月,国家发改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明确了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的方针。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二零二一年,全球智能手机季度出货量同比增速呈现前高后低的形态,5G继续成为手机市场的拉动力量。根据市场研究机构IDC统计,二零二一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5.7%至13.5亿部,但整体涨势较上半年19.4%的增速有所放缓。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表的数据显示,二零二一年国内手机市场整体出货量保持快速增长达3.51亿部,同比增长13.9%,其中5G手机出货量为2.66亿部,同比增长63.5%。远程办工趋势持续,在线娱乐需求不减,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游戏硬件等智能产品销量维持一定热度。根据IDC公布的最新资料,二零二一年,全球PC市场出货量超过3.49亿台,创下二零一二年以来的新高,同比增长14.8%;全球平板计算器出货量为1.69亿台,整体市场规模依然庞大。在国内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的智能家居设备市场,目前渗透率较低,但正以快速步伐发展。IDC的数据显示,二零二一年中国出货量将达2.3亿台,同比增长14.6%。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
二零二一年,伴随全球经济的复苏趋势,全球消费类电子产品销量同比略有提升,带动市场对上游电池需求有所增加。光伏领域,节能减排成为全球共识,为光伏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二零二一年全球光伏装机量稳步提升。其中,在国内「双碳」战略目标大背景下,政策层面持续助力,光伏应用规模扩大。同时,储能行业乘借新能源大发展的势头亦增速明显。
(二)业务回顾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经营包括新能源汽车、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拓展城市轨道交通及其他业务。于二零二一年,本集团实现收入约人民币216,142百万元,同比增长38.02%,其中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112,489百万元,同比增长33.93%;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86,454百万元,同比增长43.99%;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的收入约人民币16,471百万元,同比增长36.27%。三大业务占本集团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2.04%、40.00%和7.62%。
汽车业务
比亚迪作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行者和引领者,秉持着「技术为王、创新为本」的发展理念,精准定位市场、持续深耕技术,加速集团全面电动化发展进程,为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不断加码,也为实现中国品牌和中国制造的崛起而助力。二零二一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通过技术创新与应用,销量节节攀升,十二月虽受疫情影响,单月销量仍创下历史新高,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的数据,二零二一年本集团新能源汽车市场占有率达17.1%,年内增长近8%,销量遥遥领跑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并稳居全球前列,全系产品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在新能源乘用车领域,本集团为展现与时俱进的品牌理念,于二零二一年之始发布比亚迪汽车全新标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汽车工业百年变革,努力走出一条从自主创新到全面开放创新之路,打造全新价值的汽车品牌。
年内,「汉」作为本集团引领新一轮车型周期的高端旗舰产品,集「安全、性能、豪华」三大标杆于一体,自二零二零年七月上市以来销量屡创新高,开创了中国汽车工业中大型轿车月销破万的先河,也是中国品牌首款年销破10万的中大型轿车,并最先打破售价20万以上新能源自主品牌轿车的销量天花板,成功填补了自主品牌在中大型轿车领域热销车型的空白。期间,「汉」通过持续OTA(Over-The-Air technology)升级,增加了RPA(Remote Parking Assist)车外自动泊车辅助及保电模式等实用功能,实现了车辆自我进化,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丰富便捷的驾乘体验。「汉」的持续热销体现了本集团优异的产品力,并助力本集团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
同时,本集团坚持插电式混动和纯电动共同发展,「两条腿、齐步走」的战略定力和技术实力,并通过加大技术创新与迭代,实现了「DM-i超级混动」、「刀片电池」和「e平台3.0」技术共同发力,助力本集团于年内迎来第100万辆新能源汽车的下线。
插电式混动汽车领域,被誉为「燃油车颠覆者」的「DM-i超级混动」产品,其价格直指同级别燃油车,并凭借超低油耗、静谧平顺、卓越动力的特点,广受市场关注及认可。一月,「DM-i超级混动」车型「秦PLUS DM-i」、「宋PLUS DM-i」和「唐DM-i」三剑齐发,一经发布即迎来订单火爆,供不应求的良好局面,市场热情持续高涨,尽管销量逐月攀升,但累计未交付订单还是不断创出新高。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产品序列,满足消费者对细分市场的需求,十二月,「DM-i超级混动」家族再添一员,「宋Pro DM-i」正式上市。
纯电动汽车领域,「刀片电池」凭借超级安全、超级续航、超级强度等技术创新,重塑了行业对磷酸铁锂电池的认知,加速了磷酸铁锂电池在乘用车领域的渗透。四月,本集团旗下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全系换装「刀片电池」,实现了全系安全标准再升级,为消费者的安全驾乘保驾护航,并进一步提升产品的独特竞争力,助力本集团纯电动乘用车销量屡创新高。此外,「e平台3.0」作为下一代高性能智能电动车的摇篮,兼具智能、高效、安全、美学四大优势,大幅提升智能驾驶体验。八月,搭载「e平台3.0」的首款车型「海豚」上市,月销量一路攀升。
此外,为顺应市场发展趋势,满足消费者多元化的消费需求,本集团于十一月正式发布「海洋网」。「海洋网」是本集团旗下一个综合型的销售网络,不仅全面融合了本集团优势渠道资源,而且开拓了更多新颖的营销方式。「海洋网」从年轻人消费习惯出发,在传统4S店销售模式上新增了商超店和城市展厅,主动延伸用户触点,积极与消费者沟通,了解目标客群的真实要求。其产品包含两大序列:搭载纯电「e平台3.0」最新技术的「海洋生物系列」及搭载「DM-i超级混动」技术的「军舰系列」。
在不断巩固于国内新能源乘用车市场地位的同时,本集团国际化战略再提速。年内,本集团新能源乘用车正式布局欧洲市场,首站挪威,计划于年底前发出的1,500辆「唐EV」已顺利抵达,并完成了1,000辆的交付,迈出了海外市场的重要一步。此外,本集团「汉EV」、「唐EV」、「元」系列车型也在全球范围内多次亮相,为本集团全球化布局打下基础。
纯电动大巴领域,本集团凭借领先技术、灵活战略持续深化市场布局,不断推出优质产品以满足细分市场的需求。在国内开辟了九寨沟、日喀则、喀什、云和及神农架等地区的客运和公交市场,助力中国新能源客车产业稳步向前。海外业务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二零二一年,本集团在哥伦比亚斩获了海外地区迄今为止最大的纯电动大巴订单,并正式进入罗马尼亚、芬兰、巴基斯坦、爱尔兰及南非等国家,将纯电出行新体验在全球范围内推广。
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本集团自主研发的全球首辆无人驾驶「云巴」,已在重庆璧山正式投入运营,为人们出行增加了新的方式与体验,也开启了商业化应用的新时代。而于深圳下线的巴西巴伊亚「云轨」是全球首列下线的海外版「云轨」车辆,亦是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的重要国际合作的象征。
在市场化战略下,本集团开放供应链、打造生态圈,让核心业务板块拥有独立造血的能力,从而使得各业务之间产生共振效应、促进整车业务的蓬勃发展。期內,旗下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申请获深交所受理,是本集团市场化战略布局的重要里程碑。比亚迪半导体是国内车规级半导体领导厂商,分拆上市将有利于比亚迪半导体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客户多元化,增强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自主可控能力。未来,比亚迪半导体将加强资源整合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形成可持续竞争优势,充分利用国内资本市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致力于成为高效、智能、集成的新型半导体供货商。
对外合作方面,本集团继续以战略投资为纽带实现产业赋能,加速打造产业生态,实现合作共赢。期内,在半导体、汽车智能化、工业软件及新材料领域,本集团依托自身深厚的技术和应用经验,积极布局半导体全产业链、汽车智能相关软硬件及汽车零部件设计制造等方向,推进技术研发层面的纵深探索。在动力电池领域,本集团通过布局电池铝箔、铝塑膜、隔膜及电解液添加剂相关优质资源,进一步加强上下游产业协同。在碳中和领域,本集团将利用自身新能源产业优势,积极布局国家双碳政策所支持的各类行业。
此外,伴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爆发,本集团于一月和十一月精准把握发行窗口期,分别成功完成两次新H股闪电配售,合计募集资金近438亿港元。为本集团加码汽车电动化、智能化和动力电池等领域的投入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助力本集团业务实现快速成长。本次新H股配售吸引了全球众多顶级长线、主权基金参与,为本集团资本结构和财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提供良机。
在国家「双碳」政策背景下,作为绿色梦想的坚定实践者和引领者,本集团积极响应,充分发挥在新能源领域独特优势,推出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云轨」和「云巴」等综合性绿色解决方案。此外,本集团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的同时不断挖掘本集团自身节能减排潜力,争做绿色制造的标杆企业。八月,本集团率先打造中国汽车品牌首个零碳园区总部,树立行业节能减排新标杆。十一月,本集团获颁国内首张SGS承诺碳中和符合声明证书,标志着本集团工业园区在二零二一年期间在碳中和方面做出的努力得到国际权威第三方机构的认可。十二月,本集团再获「杰出绿色环保企业」大奖。此外,本集团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年内河南郑州等地遭遇强降雨自然灾害,本集团不仅通过慈善基金会向郑州慈善总会捐款,用于救灾紧急举措和灾后恢复工作,更是开启车主紧急救援服务通道,并开放郑州市所有4S店作为应急避难场所,尽所能助力抗灾。同时面对持续反复的疫情,本集团除了以捐赠防疫物资的形式助力深圳抗疫,亦联同国内领先的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公司推出纯电动P2+核酸检测车,将绿色科技融入医疗服务,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更可靠、更有力、更绿色环保的支持。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本集团是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的领导者,为全球著名客户提供新材料开发、产品设计与研发、零组件
及整机制造、供应链管理、物流及售后等一站式服务。集团业务多元化,涵盖多个领域,包括智能手机、智能穿戴、计算器、物联网、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机器人、无人机、通信设备、电子雾化、汽车智能系统、医疗健康设备等。依托于业界领先的研发实力、积累快速规模化生产及客户优势,以及多元的产品组合,本集团业务持续呈现稳步发展态势。年内,本集团聚焦提升核心业务的同时,亦坚持多元化布局,不断导入新的业务领域,产品份额持续提升,并为业务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集团于安卓大客户的业务份额持续提升,而于北美大客户的业务布局持续加强,成为收入增长的强大引擎。新型智能产品板块快速铺开,致力扩张品类,业务蓬勃发展,其中智能家居、游戏硬件、无人机等产品出货量持续增长,带动收入迈向高速增长轨道。电子雾化产品进展顺利,突破关键技术壁垒,为本集团打开新增长曲线。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高景气,本集团的汽车智能系统产品出货量大幅增长,并积极加大汽车智能系统的研发投入及增加产品链,成为新兴成长动能。尽管在行业芯片短缺及内需疲软的大环境下,集团的销售规模仍实现高速增长。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本集团多年深耕,技术规模国内领先,年内产品研发及产能拓展顺利,电池技术加速升级,持续推动业务稳步增长。光伏业务方面,背靠「双碳」目标的强大政策支持,本集团积极整合业务,加速新技术布局,进一步强化产品竞争力,为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好准备。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主要从事包含新能源汽车及传统燃油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并积极拓展城市轨道交通业务领域。
自二零零三年进军汽车业务以来,凭借领先的技术、成本优势及具备国际标准的卓越品质,集团迅速成长为中国自主品牌汽车领军厂商。有别于国内主要汽车生产企业普遍采用合资、技术引进、品牌引入等经营模式,本集团主要采用自主研发设计、整车及核心零部件一体化生产,并以自主品牌进行销售的经营模式。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研发和推广的引领者,集团于新能源汽车领域拥有雄厚的技术积累、领先的市场份额,并具备了在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如动力电池、功率半导体等领域的技术研发优势,奠定了比亚迪于全球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领导地位。
比亚迪是国内半导体领先的IDM企业,主要从事功率半导体、智能控制IC、智能传感器、光电半导体,半导体制造及服务,覆盖了对光、电、磁等信号的感应、处理及控制,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能源、工业和消费电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作为全球智能产品开发及生产和组装的领先厂商,本集团可以为客户提供垂直整合的一站式服务,产品覆盖消费电子、汽车智能系统、物联网、机器人、人工智能及新型智能产品等领域,但不生产自有品牌的整机产品。该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华为、三星、苹果、小米、iRobot、vivo等智能移动终端领导厂商。
比亚迪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之一。消费类电池领域,本集团生产的锂离子电池广泛应用于各种消费类电子产品及新型智能产品领域,主要客户包括三星、Dell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导厂商,以及科沃斯等全球领先的机器人专业智造品牌厂商。动力电池领域,本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刀片电池”,更好解决市场安全痛点,加速磷酸铁锂电池重回动力电池主流赛道。
城市轨道交通业务是比亚迪未来发展的战略方向之一。凭借在新能源业务领域业已建立的技术和成本优势,集团成功研发出高效率、低成本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产品,配合新能源汽车实现对城市公共交通的立体化覆盖,在帮助城市解决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的同时,实现集团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整车制造生产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整车产品产销情况
单位:辆
产量 | 销售量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与上年同比增减 | |
按车型类别 | ||||||
-乘用车 | 737,502 | 421,319 | 75.05% | 713,437 | 387,957 | 83.90% |
-轿车 | 416,467 | 157,402 | 164.59% | 388,821 | 165,127 | 135.47% |
-SUV | 298,652 | 237,307 | 25.85% | 298,328 | 197,648 | 50.94% |
-MPV | 22,383 | 26,610 | -15.89% | 26,288 | 25,182 | 4.39% |
-商用车 | 10,038 | 10,635 | -5.61% | 7,891 | 6,651 | 18.64% |
-客车 | 5,772 | 9,125 | -36.75% | 4,017 | 6,050 | -33.60% |
-其他 | 4,266 | 1,510 | 182.52% | 3,874 | 601 | 544.59% |
合计 | 747,540 | 431,954 | 73.06% | 721,328 | 394,608 | 82.80% |
按区域 | ||||||
境外地区 | -- | -- | -- | 15,363 | 7,395 | 107.75% |
同比变化30%以上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分车型类别产销量数据发生变化主要是公司业务增长以及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零部件配套体系建设情况公司在核心零部件资源平台建设上,从垂直整合的战略起点出发,逐渐步入市场化战略布局发展新阶段,始终掌控着电池、电机、电控及芯片等新能源车全产业链的核心产品部件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未来将继续牢牢掌握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公司供应链持续自主创新发展;同时,自2018年以来,公司也在项目开发阶段引入国内外市场领先的零部件供应商,和在市场上形成竞争力的自主供应零部件产品形成内外竞争的开放生态,促进内部产品技术创新升级和对外技术输出能力,全方位追求公司汽车供应链零配件品牌的口碑质量,从质量、成本、交付等多维度订制完善的供应商准入制度,高标准、严要求建设汽车供应链管控制度。
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生产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开展汽车金融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开展新能源汽车相关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经营情况
产品类别 | 产能状况(辆) | 产量(辆) | 销量(辆) | 销售收入(元) |
乘用车 | 600,000 | 597,081 | 554,980 | 79,417,616,000.00 |
商用车 | 8,500 | 10,038 | 7,891 | 6,608,524,000.00 |
新能源汽车补贴收入情况公司2021年新能源补贴收入合计:5,867,322,000元。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汽车制造相关业的披露要求
集团秉持“技术、品质、责任”的发展理念,肩负绿色环保的企业社会责任,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打造出长期可持续的核心竞争优势。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领跑者之一,比亚迪拥有庞大的技术研发团队和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已相继开发出一系列全球领先的前瞻性技术,建立起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全球领先优势。比亚迪作为一家横跨汽车、电池、IT、半导体等多个领域的企业集团,拥有全球领先的电池、电机、电控及整车核心技术,以及全球首创的双模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实现汽车在动力性能、安全保护和能源消费等方面的多重跨越,为全球汽车产业开拓出崭新的发展路径。在动力电池领域,集团开发了高度安全的磷酸铁锂电池和高能量密度的三元电池,应用于电动商用车和电动乘用车领域,解决了电动汽车电池在安全性、循环寿命和续航里程等方面的全球性难题。目前,集团已在动力电池领域建立起全球领先的技术优势和成本优势,并通过动力电池产能的快速扩张建立起领先的规模优势。此外,积极布局研发SiC MOSFET,未来,比亚迪旗下的新能源汽车将逐步搭载SiC电控,使整车性能在现有基础上实现显著提升。在商业推广方面,集团推出的纯电动大巴和纯电动出租车已在全球6大洲、50多个国家和地区、超过300个城市成功运营,为洛杉矶、伦敦、阿姆斯特丹、悉尼、香港、京都、吉隆坡等城市带来绿色环保的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在私家车市场,集团应用双模技术和双向逆变技术的新一代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连续多年主导中国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市场。集团横跨汽车、IT、新能源三大领域,凭借各自领域的丰富技术积累和各领域间的综合协同优势,集团未来将继续致力于新能源汽车技术的突破创新和产品的应用推广,积极推进传统汽车转向新能源汽车的产业变革。未来,比亚迪将通过“7+4”战略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全方位拓展,将新能源汽车的应用范围从私家车、公交车、出租车延伸到环卫车、城市商品物流、道路客运和城市建筑物流等常规领域及仓储、矿山、港口和机场等四大特殊领域,实现新能源汽车对道路交通运输的全覆盖。未来,集团将结合新能源汽车的优势和自主品牌强势崛起的契机,加推更多新能源乘用车车型,以及面向更多细分市场的客运、货运和专用车车型,进一步丰富本集团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线,提升集团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推动集团始终走在全球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和产品应用的最前沿。凭借于长期积累的综合技术优势,比亚迪发挥集成创新优势,将电动车产业链延伸到轨道交通领域,推出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中运量“云轨”和低运量“云巴”,填补轨道交通技术和产业空白,为全球城市治理交通拥堵提供有效方案。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参见“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的行业情况”相关内容。
2、收入与成本
(1)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16,142,395,000.00 | 100.00% | 156,597,691,000.00 | 100.00% | 38.02% |
分行业 |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16,471,206,000.00 | 7.62% | 12,087,528,000.00 | 7.72% | 36.27% |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 86,454,452,000.00 | 40.00% | 60,042,967,000.00 | 38.34% | 43.99%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112,489,244,000.00 | 52.04% | 83,993,325,000.00 | 53.64% | 33.93% |
其他 | 727,493,000.00 | 0.34% | 473,871,000.00 | 0.30% | 53.52% |
分产品 |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16,471,206,000.00 | 7.62% | 12,087,528,000.00 | 7.72% | 36.27%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86,454,452,000.00 | 40.00% | 60,042,967,000.00 | 38.34% | 43.99%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112,489,244,000.00 | 52.04% | 83,993,325,000.00 | 53.64% | 33.93% |
其他 | 727,493,000.00 | 0.34% | 473,871,000.00 | 0.30% | 53.52% |
分地区 |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152,235,378,000.00 | 70.43% | 97,468,145,000.00 | 62.24% | 56.19% |
境外 | 63,907,017,000.00 | 29.57% | 59,129,546,000.00 | 37.76% | 8.08%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33,026,326,000.00 | 61.55% | 116,063,127,000.00 | 74.12% | 14.62% |
经销 | 83,116,069,000.00 | 38.45% | 40,534,564,000.00 | 25.88% | 105.05% |
(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 86,454,452,000.00 | 79,906,532,000.00 | 7.57% | 43.99% | 49.86% | -3.62%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112,489,244,000.00 | 92,926,612,000.00 | 17.39% | 33.93% | 47.90% | -7.81% |
分产品 |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86,454,452,000.00 | 79,906,532,000.00 | 7.57% | 43.99% | 49.86% | -3.62%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112,489,244,000.00 | 92,926,612,000.00 | 17.39% | 33.93% | 47.90% | -7.81% |
分地区 | ||||||
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 152,235,378,000.00 | 128,546,687,000.00 | 15.56% | 56.19% | 76.18% | -9.58% |
境外 | 63,907,017,000.00 | 59,451,002,000.00 | 6.97% | 8.08% | 11.56% | -2.90%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33,026,326,000.00 | 118,878,108,000.00 | 10.64% | 14.62% | 24.20% | -6.90% |
经销 | 83,116,069,000.00 | 69,119,581,000.00 | 16.84% | 105.05% | 126.35% | -7.83%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 适用 √ 不适用
(3)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 是 □ 否
(4)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13,679,250,000.00 | 7.28% | 9,297,391,000.00 | 7.36% | 47.13% |
电子元器件制造业 | 其他业务成本 | 825,540,000.00 | 0.44% | 353,275,000.00 | 0.28% | 133.68% |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79,607,130,000.00 | 42.34% | 53,110,970,000.00 | 42.07% | 49.89% |
日用电子器件制造业 | 其他业务成本 | 299,402,000.00 | 0.16% | 208,594,000.00 | 0.17% | 43.53%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89,867,377,000.00 | 47.80% | 60,920,203,000.00 | 48.25% | 47.52% |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 其他业务成本 | 3,059,235,000.00 | 1.63% | 1,909,020,000.00 | 1.51% | 60.25% |
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659,755,000.00 | 0.35% | 451,927,000.00 | 0.36% | 45.99%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主营业务成本 | 13,679,250,000.00 | 7.28% | 9,297,391,000.00 | 7.36% | 47.13% |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 | 其他业务成本 | 825,540,000.00 | 0.44% | 353,275,000.00 | 0.28% | 133.68%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主营业务成本 | 79,607,130,000.00 | 42.34% | 53,110,970,000.00 | 42.07% | 49.89% |
手机部件、组装及其他产品 | 其他业务成本 | 299,402,000.00 | 0.16% | 208,594,000.00 | 0.17% | 43.53%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主营业务成本 | 89,867,377,000.00 | 47.80% | 60,920,203,000.00 | 48.25% | 47.52% |
汽车、汽车相关产品及其他产品 | 其他业务成本 | 3,059,235,000.00 | 1.63% | 1,909,020,000.00 | 1.51% | 60.25% |
其他 | 主营业务成本 | |||||
其他 | 其他业务成本 | 659,755,000.00 | 0.35% | 451,927,000.00 | 0.36% | 45.99% |
说明无
(6)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 是 □ 否
参见“财务报告中第八节-合并范围的变更”
(7)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8)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71,316,906,000.0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3.00%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34,994,623,000.00 | 16.19% |
2 | 客户二 | 22,729,002,000.00 | 10.52% |
3 | 客户三 | 5,413,635,000.00 | 2.50% |
4 | 客户四 | 5,144,613,000.00 | 2.38% |
5 | 客户五 | 3,035,033,000.00 | 1.41% |
合计 | -- | 71,316,906,000.00 | 33.00%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1,164,928,000.00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8.4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44%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24,130,727,000.00 | 13.40% |
2 | 供应商二 | 18,556,587,000.00 | 10.30% |
3 | 供应商三 | 3,398,375,000.00 | 1.89% |
4 | 供应商四 | 2,929,975,000.00 | 1.63% |
5 | 供应商五 | 2,149,265,000.00 | 1.19% |
合计 | -- | 51,164,929,000.00 | 28.4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6,081,678,000.00 | 5,055,613,000.00 | 20.30% | 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及售后服务费增加所致 |
管理费用 | 5,710,193,000.00 | 4,321,493,000.00 | 32.13% | 主要是本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786,927,000.00 | 3,762,610,000.00 | -52.51% | 主要是本期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
研发费用 | 7,990,974,000.00 | 7,464,861,000.00 | 7.05% | 基本持平 |
4、研发投入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刀片电池技术 | 实现车载动力电池的超级安全、超级寿命、超级续航、超级成本、超级强度、超级功率、超级低温性能七大优势,提升纯电车型续航里程达到甚至超过传统燃油车水平,同时保证动力电池的绝对安全性。 | 2020年7月开始逐步应用于汉、E2、宋plus、秦plus、D1、海豚等多种纯电动车型,目前刀片电池技术仍在持续研发并持续扩大应用。 | 打破传统电池系统的模组概念,利用刀片电池独特长宽比特征,实现超长尺寸电芯的紧密排列,获得更高的体积利用率,使得搭载磷酸铁锂体系的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达到600km以上;并成为全球唯一可通过针刺实验的动力电池,终结新能源汽车 | 成为动力电池的划时代作品,解决新能源汽车的里程焦虑以及安全顾虑,响应国家双碳战略,在新能源汽车渗透率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巩固了公司的全球龙头地位。 |
安全痛点,树立新能源汽车的安全标杆。 | ||||
储能产品(BMS-active) | 满足能源存储、削峰填谷、调峰调频等服务需求,提供高效清洁的新能源解决方案。 | 该项技术荣获包括第十届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ESIE2021所颁发的"2021储能技术创新典范TOP10"等多个奖项。 | 可以有效控制电池组电流,并保证电池可利用率在99.9%以上,支持多串电池并联和增容,未来搭载比亚迪刀片电池的储能系统,将进一步提高储能系统安全性和降低全生命周期成本,为市场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 | BMS-active属于比亚迪推出全新的第三代自主知识产权的电池组管理方案,彰显了公司储能系统持续创新的技术能力,符合国家储能产业将在"十四五"跨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的要求,推动国际化战略换挡提速,加速世界能源革命进程。 |
DM-i超级混动 | DM-i超级混动作为以电为主的混动技术,围绕大功率电机驱动和大容量动力电池供能为主,发动机为辅的电混架构,颠覆传统混动技术以油为主的设计架构。 | DM-i超级混动已投入应用,搭载于比亚迪秦Plus DM-i、宋Plus DM-i、唐 DM-i等多款车型。 | 使用超高效率的EHS电混系统以及全球首创DM-i超级混动专用功率型、交直流充电器等核心部件,同时搭载效率达43.03%最高热效率的骁云-插混专用1.5L高效发动机,达到超低油耗、静谧平顺、卓越动力的整车表现。 | 将新能源汽车续航里程提升至1000km以上,实现公司纯电、混动"两条腿,齐步走"的市场战略,覆盖缺乏充电补能设备的市场,支持公司业绩实现进一步增长。 |
DM-p技术平台 | 加入高电压、大功率、强保电能力的P0电机,具有智能发电、智能启停、急加速助力和辅助换挡四大功能,助力整车在动力性、经济性、平顺性、静谧性上实现质的飞跃。 | DM-p已投入应用,搭载于全新一代唐DM、汉DM、宋ProDM、宋MaxDM、秦ProDM等多款车型。 | 在动力性上,0-100km/h加速最快达到4.3s,媲美v8级发动机;经济性上,上下班通勤时,可以EV纯电出行0油耗;平顺性上,EV出行平顺性极佳,HEV混动模式下,再启动、换挡无顿挫,为用户打造图书馆级静谧空间。 | 为公司混动产品序列增添新成员,与DM-i超级混动产品实现市场互补,巩固了公司在新能源混动车型领域的绝对龙头地位。 |
DiLink 4.0(5G) | 基于移动互联、智能AI、语音识别、车联网、大数据等最新技术和用户洞察,通过软、硬件创新,完全独立自主研发的智能网联系统,旨在通过构建开放性智能汽车平台,全面连接人-车-生活-社会。树立行业标杆地位,持续引领行业。 | DiLink4.0(5G)平台已投入应用,搭载汉EV旗舰款上市, 后续还将有一系列的车型陆续上市。 | DiLink 4.0(5G)是比亚迪自主研发全球首个量产的内置5G车载通讯娱乐系统,MIMO多进多出天线设计,信号更稳、速率更快;行业首创双频定位导航技术,柔韧应对各种复杂环境;覆盖全天候场景的视觉设计-智能深浅主题设置;丹拿品牌音响,行业首搭定制环绕声模式,打造无限畅享智能座舱。 | 顺应新能源汽车智能化以及"软件定义汽车"的潮流,为用户实现安全、舒适、节能、高效行驶,并可在交车后持续为用户提供服务,延长公司价值链。 |
e平台3.0 | e平台3.0致力于用创新科技解决纯电动汽车用户痛点,兼具安全、高 | e平台3.0首款车型海豚已经在2021年上市,后续还将有一 | 实现刀片电池的高安全性、全球首创的八合一电动力总成的高效性、搭载域控制电 | 解决纯电动汽车用户安全性、冬季续航等痛点,加速公司纯电汽车进一步扩展步 |
效、智能、美学四大特点,打造闭眼买、放心开的智能电动汽车。 | 系列的车型陆续上市。 | 子电气架构的智能性、更小风阻更大空间的美学性四大特点。 | 伐。 | |
大尺寸半片光伏组件技术 | 大尺寸半片组件技术为光伏产业链和终端带来更高价值,成为了一支加速推进能源革命的重要力量,助力落地"碳中和"目标。 | 210mm大尺寸半片组件于2021年量产,已与美国、东南亚等多个国家签署订单。 | 采用创新型半片技术,叠加大尺寸210mm硅片,集"更高的效率,更高的组件功率,更优的温度系数"于一体,带来BOS成本和LCOE优势显著,实现了系统成本的降低。 | 完善产品矩阵,为公司组件产品序列增添强劲成员,助推公司太阳能业务进一步开拓全球市场。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40,382 | 30,703 | 31.5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01% | 13.69% | 0.32%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 | —— |
本科 | 20,017 | 13,454 | 48.78% |
硕士 | 3,953 | 2,231 | 77.19% |
博士 | 295 | 187 | 57.75%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 | —— |
30岁以下 | 19,770 | 14,674 | 34.73% |
30~40岁 | 18,049 | 13,981 | 29.10% |
注:上表中公司研发人员上期数与2020年年度报告中本期数差异主要系公司结合具体岗位、职能等进行重分类所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10,626,587,000.00 | 8,555,951,000.00 | 24.20%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92% | 5.46% | -0.54%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2,635,613,000.00 | 1,091,090,000.00 | 141.56%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24.80% | 12.75% | 12.05%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418,808,000.00 | 148,722,006,000.00 | 43.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952,126,000.00 | 103,329,338,000.00 | 43.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66,682,000.00 | 45,392,668,000.00 | 44.2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22,026,000.00 | 18,818,421,000.00 | -32.4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26,018,000.00 | 33,262,669,000.00 | 74.7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03,992,000.00 | -14,444,248,000.00 | 214.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186,098,000.00 | 45,433,747,000.00 | 54.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123,581,000.00 | 74,341,165,000.00 | -27.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62,517,000.00 | -28,907,418,000.00 | 155.5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081,362,000.00 | 2,064,201,000.00 | 1,647.96%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44.22%,主要是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214.34%,主要是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155.57%,主要是本期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7,134,000.00 | -1.26% | 主要是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损失、投资理财产品与债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等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47,356,000.00 | 1.05% | 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 | 否 |
资产减值 | -1,245,549,000.00 | -27.57% | 主要是存货跌价损失、坏账损失等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37,654,000.00 | 7.47% | 主要是供应商的赔款等 | 否 |
营业外支出 | 451,643,000.00 | 10.00% | 主要是非流动资产清理损失、违约金及赔偿等 | 否 |
资产处置收益 | 77,067,000.00 | 1.71% | 主要是处置长期资产产生的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1年末 | 2021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0,457,097,000.00 | 17.06% | 14,445,030,000.00 | 7.19% | 9.87% | 否 |
应收账款 | 36,251,280,000.00 | 12.26% | 41,216,427,000.00 | 20.50% | -8.24% | 否 |
合同资产 | 8,493,382,000.00 | 2.87% | 5,346,105,000.00 | 2.66% | 0.21% | 否 |
存货 | 43,354,782,000.00 | 14.66% | 31,396,358,000.00 | 15.62% | -0.96% | 否 |
投资性房地产 | 87,500,000.00 | 0.03% | 94,217,000.00 | 0.05% | -0.02%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7,905,001,000.00 | 2.67% | 5,465,588,000.00 | 2.72% | -0.05% | 否 |
固定资产 | 61,221,365,000.00 | 20.70% | 54,584,620,000.00 | 27.15% | -6.45% | 否 |
在建工程 | 20,277,309,000.00 | 6.86% | 6,111,767,000.00 | 3.04% | 3.82% | 否 |
使用权资产 | 1,573,232,000.00 | 0.53% | 945,745,000.00 | 0.47% | 0.06% | 否 |
短期借款 | 10,204,358,000.00 | 3.45% | 16,400,690,000.00 | 8.16% | -4.71% | 否 |
合同负债 | 14,932,576,000.00 | 5.05% | 8,185,888,000.00 | 4.07% | 0.98% | 否 |
长期借款 | 8,743,519,000.00 | 2.96% | 14,745,495,000.00 | 7.34% | -4.38% | 否 |
租赁负债 | 1,415,291,000.00 | 0.48% | 843,286,000.00 | 0.42% | 0.06% | 否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汽车业务相关资产 | 汽车产业在美国地区的开拓及发展 | 人民币3,396,261,000元 | 美国 | 生产与销售 | 财务监督,委托外部审计 | 正常 | 3.57% | 否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 | 24,000.00 | 36,028,000.00 | 5,570,000,000.00 | 5,606,052,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420,080,000.00 | 533,088,000.00 | 960,668,000.00 | 2,913,836,000.00 |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4,896,000.00 | 31,606,000.00 | 82,530,000.00 | 233,972,000.00 | ||||
4.应收款项融资 | 8,862,340,000.00 | -39,271,000.00 | 79,943,000.00 | 8,743,126,000.00 | ||||
5.其他流动资产 | 1,435,461,000.00 | 142,270,000.00 | 1,577,731,00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2,002,801,000.00 | 67,634,000.00 | 493,817,000.00 | 6,672,938,000.00 | 162,473,000.00 | 19,074,717,000.00 | ||
1.衍生金融负债 | 57,541,000.00 | -57,541,000.00 | ||||||
2.其他非流动负债 | 36,179,000.00 | -22,144,000.00 | 14,035,000.00 | |||||
金融负债小计 | 93,720,000.00 | -57,541,000.00 | -22,144,000.00 | 14,035,00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参见“财务报告中第七节-65、所有权或使用权收到限制的资产”相关内容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526,828,000.00 | 1,836,814,000.00 | 92.01%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002217 | 合力泰 | 1,725,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420,080,000.00 | -211,280,000.00 | 1,208,8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出售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股权,对价的75%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发行179,127,725股进行股份支付,合力泰于2017年5月26日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8年11月28日交割了11,894,456股,目前公司所持合力泰股数为346,360,994股。 | ||||
境内外股票 | 01337 | 雷蛇 | 13,779,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14,593,000.00 | -178,000.00 | 14,415,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
境内外股票 | 300506 | 名家汇 | 30,00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3,257,000.00 | 30,000,000.00 | 33,257,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1,768,779,000.00 | -- | 1,434,673,000.00 | -178,000.00 | -208,023,000.00 | 30,000,000.00 | 1,256,472,000.00 | -- | -- | ||||
证券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5年02月13日 | ||||||||||||
证券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15年04月08日 |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远期 | 4,560,637 | 4,177,627 | 383,009 | 4.03% | 14,351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掉期 | 515,384 | 513,151 | 2,233 | 0.02% | 644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互换 | 35,738 | 35,738 | 0.00% | -3,547 | ||||||
银行 | 非关联方 | 否 | 期权 | 14,400 | 14,400 | 0.00% | 59 | ||||||
合计 | -- | -- | 5,126,159 | 4,740,916 | 385,242 | 4.05% | 11,507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开展最高余额不超过40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利用自有资金开展相关业务。 | ||||||||||||
涉诉情况 | 无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 | 2021年01月26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 | 无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类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3、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对相应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业务流程、信息隔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外汇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变动以公司确定的交割日所在月份的公平市价与合约价格之差额计算。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 | 不适用 |
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围绕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与公司外汇收支情况紧密联系,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1年 | H股配售 | 3,623,173 | 3,623,173 | 3,623,173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0 |
合计 | -- | 3,623,173 | 3,623,173 | 3,623,173 | 0 | 0 | 0.00% | 0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已使用年内两次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人民币36,231,73百万元,其中(i)约人民币22,369.64百万元用于研发投入及一般企业用途;(ii)约人民币9,216.48百万元用于偿还带息债务;及(iii)约人民币4,645.61百万元用于补充本集团营运资金。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375,765万美元 | 104,074,798,000.00 | 32,178,113,000.00 | 76,195,085,000.00 | 993,936,000.00 | 978,388,000.00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438,131万元 | 45,499,271,000.00 | 12,198,043,000.00 | 50,288,355,000.00 | 1,801,677,000.00 | 1,570,007,000.00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手机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11,000万美元 | 17,756,079,000.00 | 9,449,797,000.00 | 28,773,679,000.00 | 721,787,000.00 | 778,930,000.00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八.合并范围内的变更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主要参股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展望二零二二年,中国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的三重压力,迭加疫情散发、国际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地缘政治冲突等不确定因素,经济形势依旧复杂。但中国经济韧性强,在宏观经济政策再定位、协调体系再调整以及「十四五」规划全面落实等因素的作用下,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将得到极大的缓解,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根据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要求,「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将是贯穿全年的主旋律,助力经济逐步从外需拉动向内需驱动转换,从而对汽车消费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在「双碳」目标的指引下,政府将继续出台系列支持政策,三月,财政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关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中指出支持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汽车业务本集团将积极把握新能源汽车行业历史性的发展机遇,坚持技术创新,加强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聚焦市场安全痛点,推动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积极探索智能化,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便捷的用车体验;加大产能扩充力度,以满足快速爆发的市场。此外,本集团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意识,并不断推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稳步提升品牌影响力,肩负起中国新能源汽车品牌向上发展的责任与使命。
在乘用车领域,本集团将加速推陈出新,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矩阵以满足消费者多维度的消费需求。并将依托「王朝网」及「海洋网」等多渠道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及服务。插电式混动方面,「宋MAXDM-i」、「驱逐舰05」等搭载「DM-i超级混动」技术的车型相继上市。纯电动方面,继「海豚」之后,搭载「e平台3.0」的「元plus」车型已于二零二二年二月上市,后续将有更多搭载「e平台3.0」的车型在「王朝网」和「海洋网」推出。面对供不应求的市场环境,本集团将持续加大产能扩充力度,以满足火爆的市场需求。
海外乘用车方面,「元PLUS」车型在国内正式上市的同时,亦同步在澳大利亚上市并开启预售,命名为「ATTO3」,继续加码本集团新能源乘用车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此外,随着汽车电动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行业逐步向智能化、网联化发展,软件定义汽车成为新的趋势。本集团不断巩固电动化发展优势的同时并积极探索智能化,把电动化变革中的思考引入到智能化创新中,为消费者提供更丰富便捷的用车体验。
纯电动大巴领域,本集团将持续践行绿色使命,以全球领先的新能源技术、成熟的商业化运营,向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优质新能源公共交通产品及服务,继续推出受客户认可的零排放公共交通解决方案,助力全球绿色出行体系的进一步建设。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作为绿色梦想的坚定实践者和引领者,以解决社会问题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本集团着力推广低碳环保的城市轨道交通产品—「云轨」及「云巴」,为城市发展提供多元化的绿色整体解决方案的同时,大大地拓展了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市场空间。
对外合作方面,本集团携手美国科创公司联合研发设计的第三代纯电动无人驾驶配送车,实现产品革新,为美国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更智慧、更环保的物流配送服务。汽车智能化已成为新能源汽车竞争的下半场,本集团将持续加大汽车智能化的开拓力度,从感知,决策,执行三方面,积极探索与国际间不同专业领域伙伴进行合作,融合科技创新的强大势能,共建智能汽车产业生态,推动汽车行业智能化发展走上快车道。
在市场化布局方面,二零二二年一月,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申请成功过会,上市进程稳步推进中。后续,本集团将着手培育更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业务,实现市场化运营,进一步释放各业务的发展潜力,提升本集团整体价值。同时,本集团将结合自身业务特点,持续通过战略投资在产业链上下游核心领域进行布局,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相互赋能,助力本集团市场化进程。
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
二零二二年,海外成熟市场的5G换机需求以及新兴国家的自然增长将会成为智能手机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然而零部件短缺及物流推迟情况持续或将压抑全球智能手机产量增长。作为全球领先的智能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领导者,本集团有望受益于行业景气度回升,进一步推动业务规模增长,而深厚的技术积累将为远期成长空间提供持久驱动力。本集团将密切配合客户的发展需求,积极扩大零部件及组装业务市场份额。在稳居安卓领域龙头地位的同时,本集团继续深挖北美大客户
核心产品业务机会,争取切入更多新业务,进一步巩固其主要供货商的地位。随着北美大客户的核心产品持续放量,业务规模将显著扩张,为未来的营收增长爆发奠定坚实的基础。5G及人工智能技术融合为市场迎来跨越发展窗口期,本集团前期布局的智能家居、物联网、无人机、机器人、电子雾化等多个领域借势突破,预期各个市场领域发展势头良好,业务将实现持续高速增长。随着汽车行业加速革新,从多个维度迈向电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加上利好政策接连出台,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屡创新高,汽车智能化市场规模将不断扩大。汽车智能系统需求爆发及自动驾驶的浪潮将有助扩大本集团汽车智能系统业务规模,本集团将继续累积技术研发经验,抢占海内外市场,未来成长可期。医疗健康业务方面,本集团将持续强化专业业务团队,加大研发投入,紧抓医疗设备领域的发展契机,为本集团培养新的增长动力。
二次充电电池及光伏业务二次充电电池方面,本集团将积极推进新技术应用,拓展客户基础,推动相关产品市场份额的持续提升。光伏业务方面,随着「双碳」目标政策明确,光伏行业迎来了黄金发展时期。本集团将紧抓行业发展契机,谋变创新,集中资源,着力推动产品转型升级及技术突破,以高质量的产品来迎接全新爆发性增长机遇。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 适用 □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1年01月0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兴业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睿远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花旗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UOBKayHian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花旗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汇丰前海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 |
等 | ndex.html《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汇丰前海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5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Alqui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UK)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东吴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中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申万宏源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Jefferies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野村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麦格理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1月2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CLSA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月2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4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 | 其他 | 其他 | 面向所有投资人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4月2日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1年07月1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广发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7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NinetyOne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信证券、广发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1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华夏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0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2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大成国际资管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HSBC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安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07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德邦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海富通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Capital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光大保德信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4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天风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5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东方财富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T.Rowe Price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高盛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17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泰康资产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17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22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Wellington Management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23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路博迈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2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NinetyOne | 公司基本情况、发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 |
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2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1年09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FMR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09月24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JPM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9月24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0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申万宏源证券、南方基金、海富通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0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0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鹏华基金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09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Blackrock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0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安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18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Krane Funds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1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19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信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1月1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1月30日 | 公司会议室 | 其他 | 其他 | 面向所有投资人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 |
等 | ndex.html《2021年11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
2021年12月0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金公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2月03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2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Jefferies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2月06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2月10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金公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2月1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2021年12月28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长江证券 | 公司基本情况、发展趋势、行业状况等 | 详见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szse/index.html《2021年12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未收到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有关文件。报告期内:
1、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继续致力于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2、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五次监事会会议,各会议举行合法有效。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董事、监事工作勤勉尽责。
3、公司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举行了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通过电话、现场接待等方式最大限度保证了与投资者之间的顺畅交流。
5、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增加公司运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存在因信息披露问题被交易所实施批评、谴责等惩戒措施。
6、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以及其他重大事项披露期间等敏感期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违规操作的情形。
7、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公司选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控建设咨询机构,成立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主要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一)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它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三)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
(四)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
三、同业竞争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0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5.72% | 2021年06月08日 | 2021年06月09日 |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75,《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85% | 2021年06月16日 | 2021年06月17日 |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81,《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8.89% | 2021年11月30日 | 2021年12月01日 |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149,《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传福 |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 现任 | 男 | 56 | 2002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513,623,850 | 513,623,850 | ||||
吕向阳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男 | 60 | 2002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239,228,620 | 239,228,620 | ||||
夏佐全 | 非执行董事 | 现任 | 男 | 59 | 2002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94,577,432 | 11,941,825 | 82,635,607 | 个人资金需求 | ||
蔡洪平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68 | 2020年09月0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张敏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45 | 2020年09月0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蒋岩波 | 独立董事 | 现任 | 男 | 56 | 2020年09月0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董俊卿 |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男 | 88 | 2002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李永钊 | 独立监事 | 现任 | 男 | 61 | 2008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黄江锋 | 独立监事 | 现任 | 男 | 42 | 2014年09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王珍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46 | 2002年06月10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唐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女 | 38 | 2021年03月25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杨冬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男 | 43 | 2017年09月08日 | 2021年03月25日 | ||||||
李柯 | 副总裁 | 现任 | 女 | 52 | 2015年04月27日 | 2023年09月08日 | 11,921,400 | 1,000,000 | 10,921,400 | 个人资金需求 | ||
廉玉波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8 | 2007年02月06日 | 2023年09月08日 | 37,215 | 37,215 | ||||
何龙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0 | 2007年02月06日 | 2023年09月08日 | 2,514,360 | 2,514,360 |
刘焕明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9 | 2012年01月1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3,948,980 | 3,948,980 | ||||
罗红斌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6 | 2012年01月1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37,100 | 37,100 | ||||
王传方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61 | 2017年01月03日 | 2023年09月08日 | 8,824,680 | 8,824,680 | ||||
任林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5 | 2017年01月03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王杰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8 | 2017年03月17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何志奇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50 | 2019年03月01日 | 2023年09月08日 | 2,411,824 | 2,411,824 | ||||
周亚琳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女 | 45 | 2014年11月1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293,200 | 293,200 | ||||
杨冬生 | 副总裁 | 现任 | 男 | 43 | 2021年03月29日 | 2023年09月08日 | ||||||
李黔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现任 | 男 | 49 | 2014年11月18日 | 2023年09月08日 | 27,500 | 27,500 | ||||
合计 | -- | -- | -- | -- | -- | -- | 877,446,161 | 0 | 12,941,825 | 864,504,336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 是 □ 否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董事离任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被解聘情况。公司原职工代表监事杨冬生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于2021年3月25日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并于2021年3月29日被公司董事会聘任为副总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杨冬生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3月25日 | 工作原因 |
唐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1年03月25日 | 补选职工代表监事 |
周亚琳 | 副总裁 | 任免 | 2021年03月29日 | 公司发展需要 |
杨冬生 | 副总裁 | 任免 | 2021年03月29日 | 公司发展需要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中国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公司一般营运及制定本公司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前称「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人人公司(Renren Inc)独立董事、南方科技大学理事。王先生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科技专家,曾荣获「二零零八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年度创新奖」、「二零一四年扎耶德未来能源奖个人终身成就奖」、「二零一六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创始成员」、「“十三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二零一九年第五届全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创新创业人物和先进模范人物」、「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民营经济先进个人」等奖项。
吕向阳先生,一九六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师。吕先生曾在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分行工作,一九九五年二月与王传福先生共同创办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非执行董事,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文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融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制造业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产业发展促进会名誉会长等职。
夏佐全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夏先生于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期间在北京钢铁学院(现为北京科技大学)修读计算器科学;并于二零零七年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夏先生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分公司工作,并于一九九七年加入本集团;曾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现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并担任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深圳正轩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重庆零壹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宇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正轩创客空间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常务)董事、深圳市莲夏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等职。
蔡洪平先生,一九五四年出生,中国香港籍,本科学历。蔡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新闻学学士学位。蔡先生曾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国家体改委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指导小组成员及中国H股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会议主席;百富勤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瑞士银行亚洲区主席;德意志银行亚太区主席。蔡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汉德资本主席、创始合伙人,并担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敏先生,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张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物资学院,主修会计学,管理学学士学位,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修会计学,管理学硕士学位,于二零零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主修会计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二零一零年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博士后出站。张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系主任,并担任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蒋岩波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教授。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现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一九八九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二零零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蒋先生现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并担任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董俊卿先生,一九三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董先生于一九五九年毕业于苏联莫斯科有色金属与黄金学院铝镁冶炼专业,获学士学位及苏联工程师称号。董先生曾在中国东北大学有色冶金系任教、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从事研究工作,并于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于二零零二年六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
李永钊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李先生于一九八二年八月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专业,获学士学位。李先生曾历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六一五厂技术员、室主任、副处长、处长、副厂长等职务,并兼任中外合资宝鸡星宝机电公司总经理;二零零二年五月起担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国营第八四三厂厂长;二零一零年十月起担任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二零二零年六月起担任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委员;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担任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李先生于二零二一年十月正式退休。现任本公司监事。
黄江锋先生,一九八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黄先生于二零零三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行政管理专业学士学位。黄先生曾任职于中国石化湖南郴州石油分公司、东莞徐福记食品有限公司、国信证券广州营业部,二零零八年八月至今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于二零一四年九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同时担任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慢钱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康定市天捷建材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广州经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王珍女士,一九七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女士一九九八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原名为广州外国语学院),主修西班牙语,获学士学位。王女士于一九九八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海外商务部经理、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前称「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副总裁、总裁办公室主任、轨道交通产业办公室主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比亚迪坪山地区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及人力资源处总经理,并担任汕头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监事、济宁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长。
唐梅女士,一九八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唐女士二零零五年六月毕业于中南大学,主修英语,获学士学位。唐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总裁秘书、集团文化宣传部经理、集团接待中心经理、比亚迪慈善基金会执行长,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总裁办公室副主任。
(3)高级管理人员
王传福先生任本公司总裁,简历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2、任职情况”“(1)董事会成员”。
李柯女士,一九七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居留权,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统计学学士学位。李女士曾任职于亚洲资源,并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本集团,历任市场部经理、销售总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廉玉波先生,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廉先生于一九八七年七月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主修飞机制造工程,获学士学位;并于二零零零年九月获南京大学高级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曾在中国汽车研究中心工作,历任上汽集团仪征汽车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上海同济同捷汽车设计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廉先生于二零零四年二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汽车工程研究院院长、弗迪精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龙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加入本集团,曾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质量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弗迪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刘焕明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辽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加入本集团,曾任人力资源处总经理,新能源车直营管理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轨道业务第三事业部总经理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等职。
罗红斌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罗先生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空军工程大学,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本集团,历任第十五事业部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研究所所长,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弗迪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王传方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王先生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加入本集团,历任人事部经理、后勤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后勤处总经理、第二十二事业部总经理,并担任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任林先生,一九六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任先生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主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曾赴日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进修。任先生曾在陕西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并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加入本集团,历任汽车工程院常务副院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十一事业部总经理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王杰先生,一九六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王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西安冶金建筑学院(现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主修工业企业自动化,获工学学士学位;曾在冶金部嘉兴冶金机械厂等单位任职。王先生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本集团,历任销售经理、销售总监、营销本部副总经理、商用车事业群CEO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商用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志奇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八年毕业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主修无机化学,获硕士学位;二零一零年获中欧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加入本集团,历任公司中研部、品质部经理、第四事业部总经理、采购处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本公司副总裁及乘用车事业群首席运营官。
周亚琳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等职。
杨冬生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杨先生二零零五年三月毕业于东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杨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历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汽车工程研究院底盘部副经理、总裁高级业务秘书、产品及技术规划处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产品规划及汽车新技术研究院院长。
李黔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先生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二零一六年七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担任核数师及业务顾问,并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李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并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董事。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吕向阳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4月18日 | 2022年04月17日 | 否 |
黄江锋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经理 | 2020年06月26日 | 2023年06月25日 | 是 |
黄江锋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15年12月03日 | 是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传福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更名前: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1月31日 | N/A | 否 |
王传福 | 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及主席 | 2007年06月14日 | N/A | 否 |
王传福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03日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王传福 | 人人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2年05月14日 | N/A | 否 |
王传福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6月01日 | N/A | 否 |
王传福 |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年11月21日 | 2021年01月21日 | 否 |
吕向阳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02月05日 | N/A | 是 |
吕向阳 | 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3月24日 | 2023年03月23日 | 否 |
吕向阳 | 成都捷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9月23日 | 2024年09月22日 | 否 |
吕向阳 | 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1月30日 | 2023年01月29日 | 否 |
吕向阳 | 广东融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20日 | 否 |
吕向阳 | 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3月23日 | 2022年03月22日 | 否 |
吕向阳 |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9月13日 | 2022年09月12日 | 否 |
吕向阳 | 广东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4月27日 | 2024年04月26日 | 否 |
吕向阳 | 广州文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8月03日 | 2022年08月02日 | 否 |
吕向阳 | 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1月23日 | 2023年01月22日 | 否 |
吕向阳 |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是 |
吕向阳 | 融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3月30日 | 2022年03月29日 | 否 |
吕向阳 | 深圳国捷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2月17日 | 2023年02月16日 | 否 |
吕向阳 | 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0月31日 | 2023年10月30日 | 否 |
吕向阳 | 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23日 | 2023年12月22日 | 否 |
吕向阳 | 芜湖市融捷方舟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4月24日 | 2024年04月23日 | 否 |
吕向阳 |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23日 | 2022年12月23日 | 是 |
吕向阳 | 广州融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年01月12日 | 2024年01月11日 | 否 |
吕向阳 | 新疆雪白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11日 | 2024年01月10日 | 否 |
吕向阳 | 南京融捷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12月29日 | 2023年12月28日 | 否 |
吕向阳 | 广州融之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6月13日 | 2024年06月12日 | 否 |
吕向阳 | 广州融捷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9年08月08日 | 2022年08月07日 | 否 |
吕向阳 | 广州德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12月29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否 |
吕向阳 | 广州融创达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1年07月06日 | 2024年07月06日 | 否 |
吕向阳 | 深圳融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5年08月06日 | 2021年08月05日 | 否 |
夏佐全 | 深圳市正轩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03年06月05日 | N/A | 是 |
夏佐全 |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17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市正轩安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深圳正轩安诺医学研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03月31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正轩空间信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6年10月10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银川智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7年02月27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市正富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0月16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中国宇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2月28日 | N/A | 是 |
夏佐全 | 北京正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10年05月26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联合利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联合利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11月30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市正轩前瞻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17年11月10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正轩前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6年03月18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重庆零壹空间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1月19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安诺优达基因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 2013年06月20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市正轩志合投资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04月18日 | N/A | 否 |
夏佐全 | 深圳市高新投正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8年08月27日 | N/A | 否 |
蔡洪平 | 汉德资本 | 主席、创始合 | 2015年01月01日 | N/A | 是 |
伙人 | |||||
蔡洪平 |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是 |
蔡洪平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8月20日 | 2022年06月30日 | 是 |
蔡洪平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16日 | N/A | 是 |
张敏 | 上海富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5年01月27日 | 2021年05月20日 | 是 |
张敏 |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10月26日 | 2023年05月27日 | 是 |
张敏 | 国投资本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09月26日 | 2022年07月18日 | 是 |
张敏 |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09日 | 2022年10月09日 | 是 |
蒋岩波 | 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4月01日 | N/A | 是 |
蒋岩波 | 深圳百果园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5月01日 | N/A | 是 |
蒋岩波 |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9月13日 | N/A | 是 |
蒋岩波 |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非执行董事 | 2021年11月12日 | N/A | 是 |
蒋岩波 |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外部董事 | 2021年06月04日 | N/A | 是 |
李永钊 | 西安北方秦川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5年11月29日 | 2021年10月31日 | 是 |
李永钊 | 中国兵器西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0年10月20日 | 2020年06月20日 | 是 |
黄江锋 | 深圳前海融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11月07日 | 2022年11月07日 | 否 |
黄江锋 | 深圳前海融捷供应链保理服务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9年11月07日 | 2021年06月01日 | 否 |
黄江锋 | 广东融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0年08月20日 | 2023年08月19日 | 否 |
黄江锋 | 广东融捷融资服务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0年07月26日 | 2023年07月26日 | 否 |
黄江锋 | 深圳融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04月26日 | 2023年04月26日 | 否 |
黄江锋 | 广东融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0年07月26日 | 2023年07月26日 | 否 |
黄江锋 | 安徽融捷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27日 | 2022年11月27日 | 否 |
黄江锋 | 广州融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11月20日 | 2023年11月19日 | 否 |
黄江锋 | 慢钱科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3月09日 | 2024年03月08日 | 否 |
黄江锋 | 康定市天捷建材有限公司 | 经理兼执行董事 | 2021年05月31日 | 2024年05月30日 | 否 |
黄江锋 | 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7月23日 | 2024年07月22日 | 否 |
黄江锋 | 合肥融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8月17日 | 2024年08月16日 | 否 |
黄江锋 | 深圳前海融捷高新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0月31日 | 2023年10月31日 | 否 |
黄江锋 | 广州经典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2月05日 | 2025年02月04日 | 否 |
黄江锋 |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2019年11月11日 | 2022年11月10日 | 是 |
王珍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长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王珍 |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2月01日 | N/A | 否 |
王珍 | 汕头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12月09日 | N/A | 否 |
王珍 | 济宁市云轨交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26日 | N/A | 否 |
李柯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副理事长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廉玉波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更名前: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01月31日 | N/A | 否 |
廉玉波 |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3月25日 | N/A | 否 |
廉玉波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何龙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10月18日 | N/A | 否 |
何龙 |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1月03日 | N/A | 否 |
何龙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06日 | N/A | 否 |
何龙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刘焕明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罗红斌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王传方 |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5月04日 | N/A | 否 |
王传方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任林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王杰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理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何志奇 |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1月01日 | N/A | 否 |
何志奇 |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9月01日 | 2022年01月14日 | 否 |
周亚琳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03日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周亚琳 |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7月01日 | 2021年12月06日 | 否 |
周亚琳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8月29日 | N/A | 否 |
周亚琳 |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06月29日 | N/A | 否 |
周亚琳 |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07日 | N/A | 否 |
周亚琳 |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1月03日 | 2021年01月20日 | 否 |
周亚琳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更名前:深圳比亚迪戴姆勒新技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6月05日 | N/A | 否 |
周亚琳 |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3月25日 | N/A | 否 |
周亚琳 | 比亚迪慈善基金会 | 监事 | 2021年07月28日 | 2026年07月28日 | 否 |
周亚琳 | 银川云轨运营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年05月04日 | 2021年10月13日 | 否 |
杨冬生 |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1月26日 | N/A | |
李黔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03日 | 2023年12月02日 | 否 |
李黔 |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18年05月25日 | N/A | 否 |
李黔 |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7月04日 | N/A | 否 |
李黔 |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01日 | N/A | 否 |
李黔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1月29日 | N/A | 否 |
李黔 |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深电能售电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26日 | N/A | 否 |
李黔 |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24日 | N/A | 否 |
李黔 |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0月01日 | N/A | 否 |
李黔 |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1月01日 | N/A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一)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的薪酬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薪酬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审议确定;监事的薪酬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确定。
(二)确定依据
1、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其管理岗位、级别及职务,根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厘定薪酬,并根据生产经营业绩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考核,确定其奖金。
2、 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由薪酬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 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由监事会根据监事的工作情况以及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薪酬水平向股东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传福 | 董事长、执行董事、总裁 | 男 | 56 | 现任 | 579.80 | 否 |
吕向阳 | 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男 | 60 | 现任 | 20.00 | 是 |
夏佐全 | 非执行董事 | 男 | 59 | 现任 | 20.00 | 是 |
蔡洪平 | 独立董事 | 男 | 68 | 现任 | 20.00 | 是 |
张敏 | 独立董事 | 男 | 45 | 现任 | 20.00 | 是 |
蒋岩波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现任 | 20.00 | 是 |
董俊卿 | 独立监事、监事会主席 | 男 | 88 | 现任 | 10.00 | 否 |
李永钊 | 独立监事 | 男 | 61 | 现任 | 10.00 | 是 |
黄江锋 | 独立监事 | 男 | 42 | 现任 | 10.00 | 是 |
王珍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6 | 现任 | 317.40 | 否 |
唐梅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8 | 现任 | 91.30 | 否 |
李柯 | 副总裁 | 女 | 52 | 现任 | 796.20 | 否 |
廉玉波 | 副总裁 | 男 | 58 | 现任 | 754.10 | 否 |
何龙 | 副总裁 | 男 | 50 | 现任 | 547.30 | 否 |
刘焕明 | 副总裁 | 男 | 59 | 现任 | 466.80 | 否 |
罗红斌 | 副总裁 | 男 | 56 | 现任 | 528.10 | 否 |
王传方 | 副总裁 | 男 | 61 | 现任 | 522.60 | 否 |
任林 | 副总裁 | 男 | 55 | 现任 | 519.40 | 否 |
王杰 | 副总裁 | 男 | 58 | 现任 | 331.20 | 否 |
何志奇 | 副总裁 | 男 | 50 | 现任 | 502.20 | 否 |
周亚琳 | 副总裁、财务总监 | 女 | 45 | 现任 | 485.90 | 否 |
杨冬生 | 副总裁、职工代表监事(已离任) | 男 | 43 | 现任 | 444.90 | 否 |
李黔 | 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 男 | 49 | 现任 | 291.50 | 否 |
合计 | -- | -- | -- | -- | 7,308.70 | -- |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1年01月25日 | 2021年01月26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1年02月02日 | 2021年02月03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1年02月26日 | 2021年02月27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1年03月29日 | 2021年03月30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1年04月08日 | 2021年04月09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
编号:2021-052) |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1年04月28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及审议并同意发布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正文的事项,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1-059)及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1年05月10日 | 2021年05月12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1年08月06日 | 不适用 | 审议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的事项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1年08月27日 | 2021年08月28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1年09月29日 | 2021年09月30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18)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10月29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29)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1年11月12日 | 2021年11月13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35)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1年11月19日 | 2021年11月20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4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1年12月24日 | 2021年12月25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59) |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 | 2021年12月30日 | 不适用 |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银行融资事务的事项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传福 | 15 | 2 | 13 | 0 | 0 | 否 | 3 |
吕向阳 | 15 | 2 | 13 | 0 | 0 | 否 | 0 |
夏佐全 | 15 | 2 | 13 | 0 | 0 | 否 | 0 |
蔡洪平 | 15 | 0 | 15 | 0 | 0 | 否 | 2 |
张敏 | 15 | 1 | 14 | 0 | 0 | 否 | 1 |
蒋岩波 | 15 | 2 | 13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 是 √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 是 □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要求,按期出席董事会,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以及公司治理提出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 |
审核委员会 | 张敏(主席)、吕向阳、蔡洪平、蒋岩波 | 4 | 2021年03月29日 | 1、2020年度财务报告;2、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4、审计机构2020年工作总结报告;5、续聘2021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1年04月28日 | 202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 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021年08月27日 | 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表 | 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021年10月28日 | 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 | 审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提名委员会 | 蒋岩波(主席)、王传福、吕向阳、蔡洪平、张敏 | 1 | 2021年03月29日 | 聘任公司副总裁 | 周亚琳女士及杨冬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薪酬委员会 | 蔡洪平(主 | 1 | 2021年03月29日 | 公司董事2020年度、高级管理人员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确定依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席)、王传福、夏佐全、张敏、蒋岩波 | 2020年度和2021年度薪酬事项 | 合理、并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薪酬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该议案。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 是 √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502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85,684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88,18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88,186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216,674 |
销售人员 | 11,342 |
技术人员 | 44,318 |
财务人员 | 1,588 |
行政人员 | 14,264 |
合计 | 288,18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5,262 |
本科 | 35,193 |
大专及以下 | 247,731 |
合计 | 288,186 |
2、薪酬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坚持实施公平公正的绩效考核机制,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同时坚持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发展环境,主要有以下几点:
(1)比亚迪建立并不断完善员工保障体系,严格遵循国家《劳动法》为公司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设立专项医疗基金为患病员工提供医疗资金支援。2021年度,比亚迪医疗基金为公司3,508位患病员工解决了近937万医疗款项。另为112名患重病员工提供了总金额约261万元的医疗救助。
(2)设立了从公司层面到生产单位层面的各种奖项,包括公司最高奖总裁奖、持续改进奖、专利奖、技术创新奖等等。2021年,公司举办了2020年度集团表彰大会,共评选出了包括车型金奖1个、总裁奖3个、特等功12个、一等功29个、二等功
72个、车型奖8个、专利奖16个以及企业文化宣传奖4个,共计145个奖项。
(3)比亚迪先后投巨资兴建高档福利房亚迪村、亚迪二村、亚迪三村,用于留住人才。
(4)关注员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与深圳中学联合建立了深圳亚迪学校。这所高标准九年一贯全日制寄宿民办学校(附设幼儿园),妥善解决了员工子女的教育忧虑。
(5)比亚迪还为员工提供免息零首付购车福利和购车补助,员工可免息零首付先购车后分期还款。
3、培训计划
本公司提倡“造物先造人”的理念,注重员工的培养,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素质、技能,并在实际工作中借项目、任务培养员工的职业素质与能力。2021年,公司通过线上、线下人才培养的模式,继续实施比亚迪人才管理体系“腾龙计划”,不断优化基层到高层的六大人才库,完善员工“管理”“专业”双职业发展通道。在2021年度,公司共组织了1,533万课时的各类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各级晋升培训,各类技能培训等,提升员工的职业能力,促进员工职场发展,助力公司打造硬核团队。
4、劳务外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6月8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2,861,142,855股为基数(其中A股1,813,142,855股,H股1,048,000,00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人民币1.48元现金(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7月2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91),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8月5日。2021年8月6日,公司实施了上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05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2,911,142,855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305,670,000.0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305,670,000.00(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
可分配利润(元) | 480,324,00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发表意见。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不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不适用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额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职的员工 | 96 | 32,590,612股 | 报告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请详见“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 1.32% | 合法薪酬、自筹资金、控股股东借款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 | 报告期末持股数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王珍、廉玉波、罗红斌、周亚琳、李黔等5人 |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32,586 | 0 | 0.00%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 适用 √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终止的公告》,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已届满,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完毕。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其他说明无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适用 √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部审计制度》,具体修订内容请详见于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内部审计制度》。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了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公司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日常经营管理规定,内控运行机制有效,达到了内部控制预期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公司健康、快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 是 √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3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8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8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审核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发现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舞弊;4)公司对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进行重大更正;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 正;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除 1)和 2)之外的其他缺陷,按影响重要性水平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2)缺乏决策程序或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失误;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败;4)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按照错报金额与上一年度财报资产总额比例计算:错报>1% 重要缺陷:0.5%<错报≤1% 一般缺陷:错报≤0.5% | 重大缺陷:按照损失金额与上一年度财报资产总额比例计算:损失>1% 重要缺陷:0.5%<损失≤1% 一般缺陷:损失≤0.5%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认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2年03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是 √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
√ 是 □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2020年1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69号),要求上市公司对公司治理问题进行自查,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填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完成了初步自查工作,形成了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并按期填报了“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清单”。在自查过程中,公司将相关制度按照最新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进行了梳理,针对部分需更新、完善的内容进行了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及最新制度文件详情请见于2021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制度文件。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 是 □ 否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锡及其化合物 | 高空排放 | 1 | 工业园内厂房楼顶 | <3×10(-4)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5.911×10(-6)t | -- | 无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1 | 工业园内厂房楼顶 | <20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394t | --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2.448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8.388t | 126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1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0.037t | 1.2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苯系物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51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0.238t | 12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苯乙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016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 | 0.003t | 1.2t | 无 |
见》(深人环[2017]418号)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二甲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13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0.04t | 2.4t | 无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宝龙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编号LDDW001) | 10.25mg/L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36t | 1.323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宝龙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编号LDDW001) | 0.19mg/L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009t | 1.47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悬浮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宝龙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编号LDDW001) | 7.75mg/L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35t | 1.073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排水量 | 有组织排放 | 1 | 宝龙工业废水处理站(排放口编号LDDW001) | -- | 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5320t | 17885t | 无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甲苯 | 有组织排放 | 21 | 厂房楼顶 | 0.023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64t | 2.4t | 无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VOC | 有组织排放 | 10 | 厂房楼顶 | 1.152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1.054t | 61.2t | 无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10 | 厂房楼顶 | 4.75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7t | 61.2t | 无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碳酸酯类 | 有组织排放 | 10 | 厂房楼顶 | 0mg/m3 |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比亚迪宝龙工业园提标改造验收参考标准的意见》(深人环[2017]418号)
0t | 3.06t | 无 |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坑梓)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北角废水站总排口 | 6.42mg/L | GB3838-2002V类水 | 0.00364t | 0.98t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坑梓)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北角废水站总排口 | 0.0832mg/L | GB3838-2002V类水 | 0.00003t | 0.05t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工业园)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坪山工业水站排口 | 14.08mg/L | DB44/26-2001一级标准 | 0.432t | 5.21t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坪山工业园)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坪山工业水站排口 | 1.795mg/L | DB44/26-2001一级标准 | 0.0446t | 0.5789t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21.8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6.632t | --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NH3-N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0.294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091t | --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间歇式 | 1 | 生活污水站 | 27.3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2.986t | -- | 无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NH3-N | 间歇式 | 1 | 生活污水站 | 6.06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2.345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COD | 间歇式 | 1 | 北区工业污水排放口 | 86.92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32.247t | 91.64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NH3-N | 间歇式 | 1 | 北区工业污水排放口 | 3.501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006t | 8.25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COD | 间歇式 | 1 | 东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88.5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2.236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NH3-N | 间歇式 | 1 | 东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5.09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712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COD | 间歇式 | 1 | 南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35.50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7.964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高新厂) | NH3-N | 间歇式 | 1 | 南口生活污水排放口 | 1.77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0.822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COD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71.5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39.548t | 270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NH3-N | 间歇式 | 1 | 工业综合污水站 | 1.666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1.08t | 24t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COD | 间歇式 | 1 | 生活综合污水站 | 27.33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38.491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户县) | NH3-N | 间歇式 | 1 | 生活综合污水站 | 11.99mg/L | 《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 | 23.658t | -- | 无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17.44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太阳电池排放标准 | 11.1t | 164.38t | 无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北角 | 0.482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太阳电池排放标准 | 0.3t | 9.25t | 无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锅炉房顶 | 28.3mg/m3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 0.233177t | 21.56t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9.25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2.1187t | 30.086t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385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91t | 5.25t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12.95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2.9303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1625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365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期工业园内 | 0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0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期工业园内 | 0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0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排放 | 1 | 一期工业园内 | 0mg/m3 | 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规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0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4 | 一、二、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9.437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 5.1493t | 66.75t | 无 |
(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4 | 一、二、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18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 | 0.0627t | 8.26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4 | 一、二、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4.297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 | 1.1185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4 | 一、二、三期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0575mg/L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 | 0.0203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高空排放 | 42 | 比亚迪一期、三期工业园内 | 0.0603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337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子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71 | 比亚迪一期、三期工业园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 | 0t | -- | 无 |
有限公司 | 内 | 二时段二级标准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25 | 比亚迪一期、三期工业园内 | 2.9491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4.487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12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3763t | 4.732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267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223t | 0.526t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1.048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0.0534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06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 0.002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硫酸雾 | 高空排放 | 2 | 二期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7 | 二期工业园内 | 0.65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06t | -- | 无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1 | 二期工业园内 | 1.64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13t | -- | 无 |
惠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9.25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较严者 | 0.111t | 4.8876t | 无 |
惠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385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较严者 | 0.0046t | -- | 无 |
惠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12.95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较严者 | 0.1554t | -- | 无 |
惠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总磷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工业园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总排口 | 0.163mg/L |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1597-2015)中表1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2标准(锂离子/锂电池)较严者 | 0.00195t | -- | 无 |
惠州弗迪电池有 | 硫酸雾 | 高空排放 | 0 | 一期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 | 0t | -- | 无 |
限公司 | 二时段二级标准 | ||||||||
惠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5 | 一期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t | -- | 无 |
惠州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4 | 一期工业园内 | 2.279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3878t | --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6 | 1号厂房 | 19.7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1.132t | --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硫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8 | 1号厂房 | 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0t | --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COD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15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0.38t | 4.8t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氨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2.46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0.006t | 0.4t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总氮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5.06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0.012t | --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磷酸盐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1 | 污水总排口 | 0.32mg/L |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0.00078t | --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8 | 1号厂房 | 11.2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0.78t | 8.7t | 无 |
大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VOC | 有组织排放 | 7 | 1号厂房 | 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t | -- | 无 |
承德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 | 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 0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 | 12 | 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0t | -- | 无 |
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 VOCs、SO2、NOx | 放 | (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SO2、NOx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和表2新建炉窑标准 |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 | 有组织排放 | 7 | 工业园内 | 0.106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汽车整车制造 | 2.32×10(-4)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 废气 | 高空排放 | 54 | 工业园内 | 0mg/m3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0t | --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9 | 南京工业园 | 0.139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 0.083t | 10.422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29 | 南京工业园 | 0.0335kg/h | DB32/2862-2016《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 | 0.02t | 1.817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西南角 | 112.5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2.88t | 17.05t | 无 |
南京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NH3-N | 间歇式 | 1 | 厂区西南角 | 25.2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0.64t | 1.47t | 无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COD | 红草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废水处理站 | 27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1.849t | 6.91t | 无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NH3-N | 红草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废水处理站 | 0.28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2t | 0.86t | 无 |
汕尾比亚迪电子 | 总磷 | 红草园区污水处理 | 1 | 废水处理站 | 0.1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0.007t | -- | 无 |
有限公司 | 厂 | (GB/T31962-2015) |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6 | 工业园内 | 10.045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8.32t | 26.731t | 无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6 | 工业园内 | 18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41.15t | -- | 无 |
汕尾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SO2 | 高空排放 | 6 | 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t | 0.2t | 无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COD | 红草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废水处理站 | 27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1.849t | 2.73t | 无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氨氮 | 红草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废水处理站 | 0.28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2t | -- | 无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总磷 | 红草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废水处理站 | 0.1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0.011t | -- | 无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高空排放 | 10 | 工业园内 | 5.4775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147t | 10.93t | 无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10 | 工业园内 | 18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3.71t | -- | 无 |
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SO2 | 高空排放 | 10 | 工业园内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0t | 1.28t | 无 |
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VOCs | 高空排放 | 1 | 工业园内厂房 | 4.94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 | 1.1965t | -- | 无 |
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2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831t | -- | 无 |
韶关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废气 | 高空排放 | 4 | 工业园内厂房 | 0mg/m3 |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排放,有机废气《家居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锅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 | 0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 | 高空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2.24mg/m3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11.28t | 137.17t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5.9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 | 29.7t | -- | 无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氮氧化物 | 高空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4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0.376t | 0.752t | 无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高空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5.8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标准 | 4.614t | -- | 无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挥发性有机物 | 高空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2.24mg/m? | 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 1.278t | 128.205t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 | 直接排放 | 8 | 工业园内厂房 | <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9.881t | 36.02t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 | 直接排放 | 8 | 工业园内厂房 | <3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69t | --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颗粒物 | 直接排放 | 14 | 工业园内厂房 | 27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6.68t | --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 | 直接排放 | 2 | 工业园内厂房 | 5mg/m?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1.31t | --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化学需氧量 | 间接排放 | 1 | 工业园区废水站 | 42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4488t | 4.1t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氨氮 | 间接排放 | 1 | 工业园区废水站 | 0.68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0054t | 0.62t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总磷 | 间接排放 | 1 | 工业园区废水站 | 0.87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0042t | -- | 无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悬浮物 | 间接排放 | 1 | 工业园区废水站 | 41mg/L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32t | -- | 无 |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拥有健全的环保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及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紧急处理方案。2021年,公司严格有效地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公司各主要工业园内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良好,产生的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均进入相应的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后达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外卖、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园区采用低噪设备,对生产设备采取隔音、降噪、吸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惠州园区、太原地区开展了清洁生产和低氮改造工作,针对中高费方案进行优化,持续降低生产能耗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同时在各园区推动包装物回收利用、原辅材料替代减量等措施,有效降低危险废物产生量。公司对西安、惠州等工业园工业园中水系统持续使用,提高废水回用率,用于员工宿舍冲厕所、绿化、园区道路清洗等,节水效果显著。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根据国家环保“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项目均依法取得项目环境批复,项目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通过环保验收,且环保设施取得相关排污许可证并定期取样监测,监测结果全部达标。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个工业园已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并在环保局备案,每3年更新一次。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环境监测?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公司已在官网中设置“环境信息公开”栏目,定时公开各主要工业园重点排污子公司的环境信息,以推动公众参与监督公司环境保护工作。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2月启动碳中和规划研究工作,探索新能源汽车行业碳足迹标准。2021年8月10日,公司成立碳排放管控委员会,正式开启全公司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的管控征程。2021年8月19日,公司启动坪山工业园首个“零碳园区”项目,打造中国汽车品牌首个零碳园区总部。
公司深惠地区总计完成43大项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包含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实施动力系统试验台架电能回收节能项目、深圳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实施华为产品线产品容量测试柜节能优化改造项目、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功率模块焊接工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实施集中供真空系统改造项目、注塑机伺服改造项目等。公司2021年通过各种减少碳排放措施总计节约能量约3,332吨标准煤,减少约13,370吨CO?排放量。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了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2021年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元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相关文件,比亚迪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公司全年累计支持巩固脱贫攻坚工作共投入328.97万,切实肩负起企业社会责任:公司继续实施乡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加强乡村小规模教育设施建设,累计资助267位经济困难学生,着力改善云南、四川落后地区的教育设施;关注农村地区留守老人问题,发放养老金赡养126位老人;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援助44位脑瘫儿童开展康复训练;比亚迪现已定点公益帮扶陕西和广西2个地区,优化协作帮扶方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乡村振兴任务目标。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融捷投资") | 杜绝同业竞争承诺 | 2009年9月,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A股股东王传福、吕向阳、夏佐全、融捷投资分别签署《不竞争承诺》,向本公司作出承诺: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不以任何方式从事,包括但不限于单独与他人合作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尽一切可能之努力使本人/本公司其他关联企业不从事于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业务。不直接或间接投资控股于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如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参股的公司从事的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作为参股股东或促使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参股股东对此等事项实施否决权。不向其他业务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4、如果未来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人/本公司将本着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协商解决。5、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业获得的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比亚迪,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如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放弃该商业机会,以确保比亚迪及其全体股东利益和控股子公司不受损害;如果比亚迪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则视为放弃该商业机会。6、在比亚迪发行A 股并上市后,如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比亚迪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比亚迪依据有关同业竞争的信息披露规则,详细地披露同业竞争的性质、涉及同业竞争的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以及本人/本公司是否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 |||||
王传福、吕向阳、融捷投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及本公司股东吕向阳、融捷投资承诺:王传福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吕向阳在其担任本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吕向阳进一步承诺:其在本公司担任董事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融捷投资股权不超过其持有融捷投资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融捷投资股权。融捷投资进一步承诺:吕向阳控股融捷投资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吕向阳不再控股该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的其他非境外上市股股东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其中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夏佐全、何龙还承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可转让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此外,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一步承诺:张辉斌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张辉斌不再控股广州渐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王传福 | 涉及A股首次公开发行时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承诺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针对本公司税收优惠、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分别作出承诺。1、承诺:如果税务机关在任何时候认定公司及其有关下属公司(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部品件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池模具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技工学校)享受的深圳特区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合法,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本人将全额承担上述应补缴的税款及其滞纳金、罚款(如有)等,并放弃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及上述下属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2、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社保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不使本公司或其下属公司遭受任何损失。3、承诺: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未为其聘用的员工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而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机关要求缴纳滞纳金或被罚款,及被员工要求承担支付义务或赔偿义务,该等缴纳滞纳金、罚款或支付及赔偿义务将由本人全额承担,且不需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放弃对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追索权,保证公司或其下属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本公司及王传福 | 禁售承诺 | 承诺人承诺由配售协议日期至交割日后90日期间,在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除配售股份外,承诺人或代表其或彼等行事之任何人士概不会(1)出售、转让、处置、配发或发行,或要约出售、转让、处置、配发或发行,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有条件或无条件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认购任何股份或任何股份权益或任何可转换或行使或兑换为任何股份或股份权益或与之基本类似的证券(无论是通过现金结算或以其他方式进行的实际处置、有效经济处置或互换)或(2)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订立或进行任何与上文(1)项所述者有相同经济效应的交易或(3)宣布有意订立或进行上文(1)或(2)项所述之交易。 | 2021年01月21日 | 由配售协议日期至交割日后90日期间 | 履行完毕 |
本公司及王 | 禁售承诺 | 承诺人承诺由配售协议日期至交割日后90日期间,在未经配售代理事先书面批准 | 2021年10月29 | 由配售协议 | 履行完毕 |
传福 | 的情况下,其不会,亦将促使其代理人、其控制的公司或其关联的信托不会(无论个别或共同及直接或间接)(1)出售、转让、处置、借贷、抵押、配发或发行,或要约出售、转让、处置、借贷、抵押、配发或发行,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有条件或无条件或直接或间接或以其他方式认购任何股份或任何股份权益或任何可转换或行使或兑换为任何股份或股份权益或与之基本类似的证券或(2)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订立或进行任何与上文(1)项所述者有相同经济效应的交易或(3)宣布有意订立或进行上文(1)或(2)项所述之交易。 | 日 | 日期至交割日后90日期间 | ||
本公司及王传福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承诺人承诺:1、将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子公司作为其控制企业范围内从事功率半导体、智能控制IC、智能传感器及光电半导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唯一主体;2、在承诺人作为比亚迪半导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其所控制企业(不包括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子公司,下同)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形式从事与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子公司进行的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如比亚迪半导体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正在或将要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本着在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子公司优先的原则与比亚迪半导体协商解决;3、承诺人承诺在其作为比亚迪半导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如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子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比亚迪半导体,并尽最大努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予比亚迪半导体或其子公司;4、承诺人承诺不会利用其作为比亚迪半导体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损害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5、上述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承诺人不再是比亚迪半导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比亚迪半导体终止在深交所上市。 | 长期有效 | 履行中 | |
本公司及王传福 | 关联交易相关承诺 | 承诺人承诺:1、承诺人将充分尊重比亚迪半导体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比亚迪半导体独立经营、自主决策;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或组织(不包括比亚迪半导体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统称“关联企业”),承诺将避免和减少与发行人之间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3、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比亚迪半导体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对有关涉及承诺人及关联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 |
决的义务或促使承诺人及关联企业提名的董事(如有)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4、如果比亚迪半导体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发生确有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比亚迪半导体依法签订协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利用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的地位要求比亚迪半导体给予在同等情形下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给予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比亚迪半导体及其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比亚迪半导体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会向比亚迪半导体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约定的利益或者收益;6、承诺人及关联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比亚迪半导体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资产,亦不要求比亚迪半导体及其下属企业为承诺人及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7、上述承诺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且不可撤销,直至承诺人不再是比亚迪半导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21年,本集团新增47家子公司(2020年:16家),注销5家子公司(2020年:8家),处置6家(2020年:14家)。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8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6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剑光、张羚晖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1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244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16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文乐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3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 是 √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支付105万内控审计费。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人民币 | 650.7 | 否 | 状书往来阶段 | 暂无审理结果 | 暂无审理结果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简称"比亚迪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西利民")的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 1,971.74 | 否 | 执行中 | 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 | 正在执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1,021 | 否 | 执行 | 1、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支付1,621,365美元;2、香港爱佩仪向惠州比亚迪实业支付逾期利息损失人民币 | 正在执行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简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爱佩仪")购销合同纠纷-人民币 | 9,956,153.92元;3、香港爱佩仪支付惠州比亚迪实业一审案件受理费83,086.99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 | ||||||
4.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广告服务合同纠纷-人民币 | 30,240 | 否 | 结案 | 2021年6月16日调解结案 | 调解结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等和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之间的侵权诉讼2007年6月11日,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以下简称“高等法院”)起诉,指控本公司、比亚迪香港、金菱环球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领裕国际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使用声称自原告处非法获得的机密资料,并凭借原告若干雇员的协助直接或间接利诱并促使原告的多名前雇员(部分其后受雇于被告)违反其与前雇主(原告)之间的合约及保密责任,而向被告披露其在受雇于原告期间获得的机密资料。此外,原告提出被告知悉或理应知悉该等资料的机密性,但仍准许或默许不当使用该资料而建立了一个与原告极度相似的手机生产系统。原告于2007年10月5日中止该起诉,并于同日基于类似事实及理由作为原告向高等法院提起新诉讼,要求判令被告禁止继续使用或利用原告的机密资料;交付其占有、管理和使用原告的所有文件材料;向原告交付其通过机密资料所获得的收益;支付损害赔偿(包括机密资料的估计成本人民币2,907,000元,以及原告因其承担机密资料的保密责任而应向其它当事人支付的赔偿金人民币3,600,000元,以及丧失商业机会,有关损失金额有待估计),以及惩罚性损害赔偿,利息,其他法律救济和费用。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及比亚迪香港递交搁置上述法律诉讼的申请。2008年6月27日,高等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搁置申请。2009年9月2日,上述原告更改其起诉状,增加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作为原告。2009年10月2日,被告对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提起反诉,对该等公司自2006年以来利用不合法手段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共谋行为、书面及口头诽谤,导致经济损失的行为提出如下诉讼请求:本公司请求法院颁布禁令禁止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播、发表及促使发表针对本公司的言论或任何抵毁本公司的类似文字;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及口头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赔偿由于书面诽谤而产生的损失(包括加重赔偿和惩罚性赔偿);要求判令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赔偿非法干涉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造成的损失、共谋行为造成的损失、利息、诉讼费用以及其他济助方式。
2010年1月21日,原告基于没有合理的诉讼因由等原因,向法庭申请剔除被告反诉书中的部分段落内容。2010年8月24日,法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的剔除申请。2010年9月28日,原告针对前述判决提出上诉申请。2010年12月31日,法庭批准该上诉申请。针对该上诉申请,法庭于2011年9月16日和2012年5月24日进行了聆讯,2012年6月20日,法庭宣布判决,驳回上诉方关于剔除请求的上诉。
2012年1月30日,原告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拷贝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存的移动硬盘里的资料。2012年4月13日,被告对该申请进行回复:除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去请求函外,还要求一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并且通过它们向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和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发去请求函,请求上述机关或单位协助调取或披露与本案密切相关的当事人电脑、移动硬盘副本和案件卷宗等证据材料。2012年10月11日,香港高等法院决定推迟原定于2012年10月18日关于以上
申请的聆讯,时间另行决定。
2013年6月6日,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反诉被告)就被告反诉提出答辩,辩称被控的干涉被告经营及共谋行为依中国大陆法律不可诉,而被控的书面及口头诽谤为依台湾法律所实施的法定披露,因此被告对其的反诉不成立;2013年6月27日,被告向高等法院申请针对反诉被告的答辩进行反驳,2013年7月4日,法庭将原定于2013年7月5日针对该申请的聆讯推迟至2013年10月15日,并要求被告于42天内(法庭假期不计算在内)将其起草的答辩状提交反诉被告;2013年10月15日,被告律师将起草的答辩状提供给反诉被告;2013年11月22日,香港高等法院准予被告于12月6日前就反诉被告的答辩状提交正式答复,同时确定双方于120天内交换证据清单;2013年12月6日,被告向法院正式提交对反诉被告答辩的回复。2014年3月21日,双方共同向法院提交同意通知,要求自法庭决定之日起延期84天交换证据清单,2014年3月24日,法庭准予延期。 2014年7月4日双方互换证据清单。
该诉讼案仍处于法律诉讼阶段。目前为止尚难以可靠估计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了结诉讼须支付的有关款项金额。
本集团目前已拥有多项专利,具有独立的技术;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等公司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已经确定的索赔金额较小,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和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
2009年9月15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比亚迪汽车”)作为原告因产品质量纠纷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山西利民”)赔偿“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原告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原告按废旧物资处理,并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10,079,163.24元,并承担该案件的诉讼费。
2009年11月12日,山西利民对比亚迪汽车提起反诉,要求比亚迪汽车支付货款人民币16,423,500.09 元及自2008年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迟延付款利息损失,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0年5月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包”旧件排气管的经济损失人民币9,638,215.61元;比亚迪汽车库房内的“三包”旧件排气管由山西利民自行拉走,逾期不拉走,则由比亚迪汽车按废旧物资自行处理;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三元催化剂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0,079,163.24元;比亚迪汽车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人民币4,833,140.8元。上述双方数额抵消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汽车各项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4,884,238.05元。案件诉讼费人民币161,543元,反诉费人民币70,902元,由比亚迪汽车负担人民币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人民币170,902元。
2010年6月9日,一审被告山西利民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驳回比亚迪汽车的全部诉讼请求,由比亚迪汽车向其支付货款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6,423,500.09元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该案全部诉讼费用。
2010年9月8日,该案件第二次开庭(二审第一次开庭)。2011年7月8日,该案件第三次开庭(二审第二次开庭)。
2012年9月2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三、五项;变更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西民三初字第66号民事判决书第四项为:比亚迪公司向山西利民支付货款4,877,078.85元。双方所付金额相抵后,山西利民赔偿比亚迪公司各项经济损失14,840,300元。一审诉讼费161,543元,反诉费70,902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61,543元,山西利民负担170,902元,二审诉讼费231,760元,由比亚迪公司负担23,176元,山西利民负担208,584元。因山西利民未能履行终审判决书,比亚迪汽车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被受理,该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仍在执行当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在上述纠纷发生后,山西利民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不再为本集团供货且本集团已经重新选择供货商,因此,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与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
2013年10月8日,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比亚迪”)作为原告,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爱佩仪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爱佩仪”)和爱佩仪光电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下称“深圳爱佩仪”)偿还拖欠货款1,621,365.00美元(按6.1415:1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9,957,613.15元),以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253,836.16元。
2014年1月22日,香港爱佩仪向中院提交反诉状,请求法院判决惠州比亚迪向其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9,681,482.34元,
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452,609.28元,两项合计10,134,091.62元。深圳中院于2014年4月受理了香港爱佩仪的反诉,并于2014年5月12日开庭对本诉及反诉进了合并审理。深圳中院于2017年5月11日下达了一审判决,支持了惠州比亚迪的诉请,要求香港爱佩仪在15日内支付1,621,365.00美元的货款,赔偿逾期付款损失,并承担所有诉讼费用。香港爱佩仪于2017年6月1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高院”)提起上诉,要求改判由惠州比亚迪向香港爱佩仪支付物料货款人民币9,681,482.34元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018年10月18日二审判决。2018年11月30日,深圳中院受理比亚迪执行申请,目前该案仍在执行中。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 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2018年11月4日,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因广告服务合同纠纷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人民币241,592,516元,支付违约金60,813,050元以及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各项暂合计302,405,566元。2018年12月7日,公司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案应当由广东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2018年12月2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就此作出了(2018)沪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发行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19年1月2日,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沪民初100号民事裁定书,并将案件移送至广东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201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9)最高法民辖终6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7日、2019年8月22日,2019年10月9日、2020年1月16日、2020年3月31日共进行六次听证。该案件于2020年5月21日进行了第一次正式开庭审理,于2020年7月24日进行第七次听证。2021年6月16日调解结案。
本案涉及的诉讼标的金额较小,该诉讼对本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等主要信用信息系统,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不存在违法失信的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其他重大关联交易如下。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2月27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1年03月30日 | 请详见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详见“财务报告-十六.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腾势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8,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深圳腾势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5,34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9,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3,8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6,5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6,385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1,1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 | 2019年01月11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6年 | 否 | 是 |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500 | 2019年02月01日 | 1,0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7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500 | 2021年01月28日 | 5,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 | 2021年04月02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0 | 2021年05月19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08月30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09月2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3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000 | 2021年10月14日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2.7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0 | 2021年10月20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0月2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2,000 | 2021年10月25日 | 3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3,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4年 | 否 | 是 |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0月27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已提供反担保 | 1年 | 否 | 是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16,885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363,58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565,385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370,613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BYD (Singapore)PTE LTD | 2021年06月08日 | 3,69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6月08日 | 25,503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6月08日 | 51,00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1,0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6月08日 | 63,757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America LLC | 2021年06月08日 | 8,41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Europe B.V;BYD(U.K.)CO.,LTD | 2021年06月08日 | 15,939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Motors, LLC | 2021年06月08日 | 19,127 | 2021年12月09日 | 19,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个月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31,879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49,412 | 2019年02月27日 | 49,4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76,50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9,5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63,757 | 2021年01月19日 | 12,7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63,757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8,0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35,385 | 2021年01月21日 | 14,53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35,385 | 2021年01月26日 | 17,30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43,31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66,307 | 2021年01月20日 | 23,5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66,307 | 2021年01月21日 | 8,28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35,06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6,37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31,879 | 2021年03月23日 | 6,37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1年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25,503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53,55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BYD(H.K.)CO.,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76,50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6,76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0 | 2021年09月02日 | 1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9,087 | 2021年12月22日 | 1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9,087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70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7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00,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2,315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1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1,00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1,879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4,193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0,000 | 2019年06月24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0,000 | 2019年07月0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30,000 | 2021年03月01日 | 1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4,03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0,000 | 2021年05月25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0,000 | 2020年05月18日 | 19,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95,000 | 2020年07月30日 | 4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9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8,19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09月18日 | 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9,700 | 2020年05月26日 | 39,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73,555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4,14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80,000 | 2020年01月03日 | 9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80,000 | 2021年01月08日 | 13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3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99,31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3,757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6,4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4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3,14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40,000 | 2020年05月19日 | 24,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73,555 | 2020年12月30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0年05月26日 | 1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 | 2019年10月3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15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 | 2020年01月15日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73,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0年02月26日 | 17,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8,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51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0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73,555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9,45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5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5,12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7,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惠州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宁波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是 | 否 |
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0,000 | 2020年05月29日 | 1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4,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6,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76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7,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7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7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1,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3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6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82,13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19,82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2,82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62,82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73,555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4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8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49,21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4,72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5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0,406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9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7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 | 2019年05月20日 | 1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0 | 2019年09月26日 | 2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00,000 | 2020年10月28日 | 8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6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0 | 2021年03月01日 | 5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75,000 | 2021年06月21日 | 7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5,96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30,000 | 2021年05月24日 | 4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2,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73,555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9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0 | 2021年01月08日 | 7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
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0年01月17日 | 1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5年 | 否 | 否 | |
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89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7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7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7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29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弗迪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1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3,9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7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6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175,000 | 2021年05月18日 | 5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66,500 | 2020年10月23日 | 19,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102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7,936,575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2,048,86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0,469,27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594,923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BYD INDIA PVT LTD | 2021年06月08日 | 6,37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1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BYD INDIA PVT LTD | 2021年06月08日 | 3,188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3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31,879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16,89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LEAD WEALTH INTERNATIONAL LIMITED | 2021年06月08日 | 6,376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7,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29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6,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64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6,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2,67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8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1,87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45,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1,808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8,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安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7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39,167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2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4,943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长沙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6月08日 | 30,000 | 2021年12月31日(注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97,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83,171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476,713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83,17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8,450,46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2,495,613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1,511,371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048,707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2.0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558,052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558,052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已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注1、本集团在融资事务的基本操作为由本公司与各银行签署统一的授信协议,在日常性的商业融资(如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保函等)活动中,该授信额度由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同使用,并构成本公司于授信协议下对子公司或子公司对子公司的相应担保。以上日常性的商业融资活动为正常的商业行为,本公司并无违规担保的情况。该注项下的内容为日常性商业融资活动,数据为报告期末余额。本次披露的担保数据涉及到外币的,均按2021年12月31日的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原担保合同已失效的,原担保合同项下未结清的债务自动转移到新的担保合同项下。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557,000 | 557,000 | 0 | 0 |
合计 | 557,000 | 557,0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告日期 | 公告标题 | 查询索引 |
2021年1月6日 | 2020年12月销量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16日 | H股公告(关于新增发行H股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16日 | 关于新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1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1日 | H股公告(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1日 | 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3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6日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6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1月26日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6日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7日 |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29日 | 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月30日 | 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3日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3日 |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3日 | 公司章程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4日 | 2021年1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5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8日
2021年2月8日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2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2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27日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27日 |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2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2月27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2日
2021年3月2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5日 | 2021年2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6日 | 关于拟下调“18亚迪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11日 | 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13日 | 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13日 | 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16日 | 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1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19日 | 关于“18亚迪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20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26日 | H股公告(监事变更)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26日 |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2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直营店为贷款购车客户向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2020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调整增加公司在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办理存款业务的额度上限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关于利用自有短期周转性间歇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H股公告(二零二零年年度业绩公布)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H股公告(二零二零年年度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 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 监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2020年年度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 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3月30日 | 社会责任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3月31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6日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7日 | 2021年3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9日 |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8日 | 关于“18亚迪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9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15日 | 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
2021年4月15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5日 | H股公告(股东周年大会的出席回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15日 | H股公告(于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5日 | H股公告(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5日 | H股公告(股东大会通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4月15日 | H股公告(通知信函)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19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付息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28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29日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2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4月29日
2021年4月29日 |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6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7日
2021年5月7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8日 | 2021年4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H股公告(采纳子公司股权期权计划)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的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上市董事会决议日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2021年5月12日 | 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会计师意见函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体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 | ||
2021年5月12日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12日
2021年5月12日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核查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0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1日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亚迪01”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6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7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跟踪评级报告(2021)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7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18亚迪01”“19亚迪01”“19亚迪03”跟踪评级报告(2021)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7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跟踪评级报告(2021)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7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2021)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5月29日 |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日
2021年6月1日 |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日 | H股公告(临时股东大会的出席回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日 | H股公告(于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日 | H股公告(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日
2021年6月1日 | H股公告(股东大会通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日 | H股公告(通知信函)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4日
2021年6月4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4日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 ||
2021年6月5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8日 | 2021年5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9日
2021年6月9日 | 关于比亚迪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9日 | 比亚迪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0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0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1年付息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6日 | 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终止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7日 |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7日
2021年6月17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年兑付兑息摘牌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17日 | 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1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2020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2020年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优质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权代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公司债券2020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6月29日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一期)(品种一)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 | ||
2021年6月30日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1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6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6日 | 2021年6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10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10日 |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1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2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30日 | H股公告(派发二零二零年末期股息公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7月30日 | 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3日 |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付息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4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6日 | 2021年7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10日 | 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通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12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17日
2021年8月1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1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关于调整和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8日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独立董事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8日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2021年半年度报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8日 | 监事会议事规则(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8日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对外担保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8日 | 内部审计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债券还本付息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8月28日
2021年8月28日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2021年8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3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4日 | 2021年8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10日 | H股公告(通知信函)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17日 |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18日 |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18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25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3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30日 | 关于向参股公司购买设备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9月30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8日
2021年10月8日 | H股公告(2021年9月产销快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8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8日 | 2021年9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9日 |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认购协议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13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3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3日 | 关于参与投资基金并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6日 | 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8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9日 |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9日 |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9日 | 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0月29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日 | 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日 | H股公告(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4日 | 2021年10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4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9日 | H股公告(翌日披露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9日 | 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0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1日 | H股公告(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关于召开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2日 | 关于“18亚迪G1“公司债券拟下调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H股公告(临时股东大会的出席回条)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H股公告(于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适用的H股持有人代表委任表格)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H股公告(暂停办理过户登记)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2021年11月13日 | H股公告(股东大会通告)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H股公告(通知信函)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2021年11月13日 | H股公告(公司章程)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3日 | 公司章程(2021年11月)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7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8日 | 关于18亚迪G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2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20日 |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9日 | 关于18亚迪G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19日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22日 | 关于18亚迪G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2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26日 | 关于参加2021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30日 | 关于18亚迪G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1日
2021年12月1日 | 关于比亚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1日 |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3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4日 | 2021年11月产销快报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4日 | H股公告(股份发行人及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预托证券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16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17日 |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18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17日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2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5日 |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5日 |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5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2月29日 |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4月15日、2020年5月27日、2020年6月16日及2020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重组并拟引入战
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16)、《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43)、《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号:2020-051)及《关于拟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0-115),内容有关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原深圳比亚迪微电子有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有限公司)完成业务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筹划分拆上市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30日、2021年5月10日及2021年6月1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1年7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号:2021-084),公司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向深交所提交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深交所发出的《关于受理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1]283号)。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比亚迪半导体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10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号:
2021-125),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香港联交所”)提出分拆控股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至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及豁免公司向公司股东提供保证配额的申请,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收到香港联交所关于本次分拆的批复及保证配额的豁免同意函,确认公司可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本次分拆及可获豁免向其现有股东提供比亚迪半导体股份之保证配额。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2年1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进展公告》(公告号:
2022-010),根据深交所2022年1月27日公布的《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5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就比亚迪半导体拟于深交所创业板独立上市的申请的审议结果为: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发行注册程序的决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后续比亚迪半导体分拆上市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67,149,897 | 24.45% | -9,065,277 | -9,065,277 | 658,084,620 | 22.61% | |||
1、国家持股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67,149,897 | 24.45% | -9,065,277 | -9,065,277 | 658,084,620 | 22.6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67,149,897 | 24.45% | -9,065,277 | -9,065,277 | 658,084,620 | 22.61% | |||
4、外资持股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60,992,958 | 75.55% | 183,000,000 | 0 | 0 | 9,065,277 | 192,065,277 | 2,253,058,235 | 77.39%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45,992,958 | 42.01% | 9,065,277 | 9,065,277 | 1,155,058,235 | 39.6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915,000,000 | 33.54% | 183,000,000 | 183,000,000 | 1,098,000,000 | 37.72% | |||
4、其他 | 0 | ||||||||
三、股份总数 | 2,728,142,855 | 100.00% | 183,000,000 | 0 | 0 | 0 | 183,000,000 | 2,911,142,855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在深交所上市的本公司股份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同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对该人员所持的在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内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进行解锁。
2、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13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张金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18年4月1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高管退休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根据相关规定,张金涛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7年9月8日至2020
年9月8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张金涛先生辞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张金涛先生已满足上述禁售期规定,其期初所持限售股份815,847股全部解除限售, 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815,847股。
3、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5月31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吴经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19年6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职及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8)。根据相关规定,吴经胜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7年9月8日至2020年9月8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吴经胜先生辞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吴经胜先生已满足上述禁售期规定,其期初所持限售股份2,173,185股全部解除限售,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2,173,185股。
4、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4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副总裁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根据相关规定,陈刚先生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9月8日)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陈刚先生离任事宜进行申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陈刚先生已满足上述禁售期规定,其期初所持限售股份976,245股全部解除限售,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976,245股。
5、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5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夏佐全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告知函,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6,800,000股。减持期内,夏佐全先生减持公司股票合计6,800,000股。详情请见公司2020年5月30日、2020年7月4日、2020年7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夏佐全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70,933,074股为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本报告期末较期初减少5,100,000股。
6、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根据《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11月8日完成133,000,000股和50,000,000股新增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售,公司股份总数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911,142,855股,并分别于2021年2月3日和2021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根据该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6月23日,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H股股本中的额外股份;根据该一般性授权配发、发行及处理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发行或处理的股份面值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同类股份总面值的20%。
3、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本公司新增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申请材料,2021年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本公司增发不超过1.83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11月8日完成配售H股133,000,000股和50,000,000股,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期初2,728,142,855股增至期末2,911,142,855股,并分别于2021年2月3日和2021年12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33,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728,143千元增至人民币2,861,143千元。本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5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861,143千元增至人民币2,911,143千元。
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1 | 1.06 | 1.47 | 1.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1 | 1.06 | 1.47 | 1.38 |
指标
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按原股本计算 | 按新股本计算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85 | 33.31 | 20.45 | 19.16 |
注:2020年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本期期末股本数,2021年按新股本计算的指标公式中新股本是加权平均股本数。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 适用 √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王传福 | 385,217,887 | 385,217,887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吕向阳 | 179,421,465 | 179,421,465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夏佐全 | 76,033,074 | 5,100,000 | 70,933,074 | 高管锁定股 | 2021年1月1日 | |
李柯 | 8,941,050 | 8,941,05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王传方 | 6,618,510 | 6,618,51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刘焕明 | 2,961,735 | 2,961,735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何龙 | 1,885,770 | 1,885,77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何志奇 | 1,808,868 | 1,808,868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周亚琳 | 219,900 | 219,900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廉玉波 | 27,911 | 27,911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罗红斌 | 27,825 | 27,825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李黔 | 20,625 | 20,625 | 高管锁定股 | 不适用 | ||
其他 | 3,965,277 | 3,965,277 | 0 | 高管锁定股 | 2021年1月1日 | |
合计 | 667,149,897 | 0 | 9,065,277 | 658,084,62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比亚迪股份(H股) | 2021年01月28日 | 225元港币/股 | 133,000,000 | 2021年01月28日 | 133,000,000 | 不适用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01月29日 |
比亚迪股份(H股) | 2021年11月08日 | 276元港币/股 | 50,000,000 | 2021年11月08日 | 50,000,000 | 不适用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1年11月09日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债类 | ||||||||
不适用 | ||||||||
其他衍生证券类 |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号)核准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批准,公司根据《关于授予公司董事会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11月8
日完成133,000,000股和50,000,000股新增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售,公司股份总数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911,142,855股。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1日、2021年1月29日、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关于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30)、《关于完成配售H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11月8日完成133,000,000股和50,000,000股新增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配售,公司股份总数由2,728,142,855股增加至2,911,142,855股,其中,A股股东持有1,813,142,855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62.28%,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1,098,000,000股,占公司已经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37.72%。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57,227(其中A股股东为357,109户,H股股东为118户)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92,631(其中A股股东392,511户,H股股东为120户)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29.97% | 872,379,247(注1) | 182,999,416 | 0 | 872,379,247 | ||||||||
王传福 | 境内自然人 | 17.64% | 513,623,850(注2) | 0 | 385,217,887 | 128,405,963 | ||||||||
吕向阳 | 境内自然人 | 8.22% | 239,228,620 | 0 | 179,421,465 | 59,807,155 | 质押 | 59,658,750 | ||||||
WESTERN CAPITAL GROUP LLC (系原名为MIDAMERICAN | 境外法人 | 7.73% | 225,000,000 | 0 | 0 | 225,000,000 |
ENERGY HOLDINGS COMPANY 的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COMPANY100%控制的公司) |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33% | 155,149,602 | -3,803,258 | 0 | 155,149,602 | 质押 | 32,476,398 |
夏佐全 | 境内自然人 | 2.84% | 82,635,607(注3) | -11,941,825 | 70,933,074 | 11,702,53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47% | 71,884,968 | -1,119,984 | 0 | 71,884,968 | ||
王念强 | 境内自然人 | 0.63% | 18,299,740 | 0 | 0 | 18,299,740 | 质押 | 3,380,00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41% | 11,976,633 | -8,896,767 | 0 | 11,976,633 | ||
李柯 | 境内自然人 | 0.38% | 10,921,400 | -1,000,000 | 8,941,050 | 1,980,350 | 质押 | 5,319,633 |
注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注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 注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 | 2009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43号文核准,公司向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COMPANY(即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万股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港币8.00元),并完成该等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05,010万股增至227,510万股。详见本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根据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COMPANY于2021年11月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权益申报信息显示其持有的公司22,500万股H股由其100%控制的公司WESTERN CAPITAL GROUP LLC直接持有。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吕向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872,379,247(注1)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872,379,247 |
WESTERN CAPITAL GROUP LLC (系原名为MIDAMERICAN ENERGY HOLDINGS COMPANY的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 COMPANY100%控制的公司) | 225,0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25,000,000 |
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5,149,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149,602 |
王传福 | 128,405,963(注2)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405,963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71,884,968 | 人民币普通股 | 71,884,968 |
吕向阳 | 59,807,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59,807,155 |
王念强 | 18,299,7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99,740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976,6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76,633 |
夏佐全 | 11,702,533(注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702,533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7,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000,000 |
注1: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注2: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 注3: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 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王传福先生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吕向阳先生为王传福先生之表兄,吕向阳先生及其配偶张长虹女士分别持有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89.5%和10.5%的股权;2、HKSCC NOMINEES LIMITED 所持股份为其代理的在HKSCC NOMINEES LIMITED 交易平台上交易的本公司H股股东账户的股份总和;3、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
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传福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HK.0285)11.71%的股权。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传福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王传福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王传福先生通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HK.0285)11.71%的股权。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 适用 √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 适用 √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 适用 √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企业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企业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19亚迪绿色债01、19亚迪G1 | 1980185、111083 | 2019年06月11日 | 2019年06月14日 | 2024年06月14日 | 1,000,000,000.00 | 4.86%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集中竞价和综合协议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发行了2018 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18 亚迪 G1(深交所)、18 亚迪绿色债 01(银行间),债券代码:111075(深交所)、1880309(银行间)(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8 亚迪 G1”)。根据《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所持债券的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对债券票面利率的相关调整。 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2日披露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公司债券拟下调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39)、《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调整票面利率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本公司选择调整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2.5%。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亚迪G1”全部回售、部分回售或不回售给本公司,投资人选择全部或部分回售的,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回售登记期为2021年11月23日至2021年11月29日(限交易日)。2021年11月30
日本公司披露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8),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期债券的回售数量为10,0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1,049,800,000.00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0张。2021年12月17日本公司披露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G1”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57),因本期债券全额回售,“18亚迪G1”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摘牌,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本公司已足额支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并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12月21日。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8层 | 不适用 | 赵志鹏 | 010-88300907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不适用 | 周顺强 | 0755-22625403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6-2068号华能大厦西区6楼 | 不适用 | 沈恒睿 | 0755-83752704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中国人保财险大厦17层 | 不适用 | 孙长征 | 010-85679696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不适用 | 贺秋平 | 010-5776 3888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黎宇行、黄榕 | 张羚晖 | 010-58153000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 是 √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 无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债券简称:19亚迪G1(深交所)、19亚迪绿色债 01(银行间),债券代码:111083(深交所)、1980185(银行间)(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19亚迪G1”),募集资金10亿元,其中0.7亿元用于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能量型动力电池生产项目,1.5亿元用于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年产4.5GWh动力电池组装项目,2.8亿元用于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动力电池生产项目,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9亚迪G1”募投项目均如期开工、实施建设,建设进度与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匹配。
1、包头市比亚迪矿用车有限公司能量型动力电池生产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6.0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约4.96亿元,流动资金约1.11亿元。项目于2018年7月开始建设,2019年12月开始投产,项目实际投资占总投资75%。项目投产以来,公司运营正常,效益良好。
2、太原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年产4.5GWh动力电池组装项目:本项目总投资9.58亿元人民币,其中建设投资8.24亿元,流动资金1.34亿元。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于2018年3月开工建设,2018年8月投产;二期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投产,项目实际投资占总投资70%。项目投产以来,公司运营正常,效益良好。
3、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年产10GWh动力电池生产项目: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2.87亿元,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始建设,2019年12月完工投产,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合计建成产线4条,项目实际投资占总投资50%。项目投产以来,公司运营正常,效益良好。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起息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 17亚迪01 | 112530 | 2017年06月15日 | 2017年06月15日 | 2022年06月15日 | 901,584,000.00 | 3.5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第一期) |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19亚迪01 | 112854 | 2019年02月22日 | 2019年02月22日 | 2024年02月22日 | 2,500,000,000.00 | 4.6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19亚迪03 | 112946 | 2019年08月09日 | 2019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09日 | 2,500,000,000.00 | 4.80%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20亚迪01 | 149101 | 2020年04月22日 | 2020年04月22日 | 2025年04月22日 | 2,000,000,000.00 | 3.56% | 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 | 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 ||||||||
适用的交易机制 | 集中竞价和综合协议交易 | ||||||||
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无 |
逾期未偿还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2、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8年4月12日发行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12674,债券简称:18亚迪01)。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存续期间的第3年末调整“18亚迪01”后2年的票面利率。在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18亚迪01”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和回售实施办法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18亚迪01”的第3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18亚迪01”全部或部分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6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13日和2021年3月16日发布了《关于拟下调“18亚迪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01”票面
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本公司选择调整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至3.20%。投资者可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亚迪01”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18亚迪01”回售登记期为2021年3月15日、3月16日和3月17日。本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发布了《关于“18亚迪01”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18亚迪01”回售数量为29,407,758张,回售金额为3,092,813,908.86元(含回售部分利息)。本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发布了《关于“18亚迪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本公司已将“18亚迪01”回售部分债券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资金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1年4月12日。
“18亚迪01”回售后债券余额存量小、缺乏流动性,为保障全体债券持有人利益,“18亚迪01”的受托管理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提前兑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召集了“18亚迪01”的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以非现场形式召开,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提前兑付“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议案》。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18亚迪01”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和2021年6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报告期内“18亚迪01”已全额提前兑付,提前兑付日和债券摘牌日为2021年6月24日。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提前兑付暨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2、本公司于2019年6月21日发行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代码:112918,债券简称:19亚迪Y1)。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19亚迪Y1”基础期限为2年,以每2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19亚迪Y1”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2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在“19亚迪Y1”第一个周期末,本公司决定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即将“19亚迪Y1”全额兑付。本公司在2021年6月21日已将“19亚迪Y1”全额兑付。具体详情请见本公司于2021年 5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和2021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1年兑付兑息摘牌公告》(公告编号:2021-082)。
3、中介机构的情况
债券项目名称 | 中介机构名称 | 办公地址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中介机构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 不适用 | 仵沛志 | 010-88300744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 不适用 | 王译诺 | 010- 58328185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8层 | 不适用 | 郭璘 | 010-6627308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不适用 | 吴嘉悦 | 010-6642887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不适用 | 贺秋平 | 010-5776388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黎宇行、邓帮凯 | 张羚晖 | 010-58153000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 不适用 | 贾琳姗 | 010-5670280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 不适用 | 王译诺 | 010- 58328185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不适用 | 周顺强 | 0755-2262540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不适用 | 吴嘉悦 | 010-6642887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不适用 | 贺秋平 | 010-5776388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黎宇行 | 张羚晖 | 010-58153000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 不适用 | 贾琳姗 | 010-5670280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 不适用 | 王译诺 | 010- 58328185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 不适用 | 周顺强 | 0755-2262540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不适用 | 吴嘉悦 | 010-6642887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 不适用 | 贺秋平 | 010-57763888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黄榕 | 张羚晖 | 010-58153000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二层 | 不适用 | 卢鲸羽 | 010-8645162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 不适用 | 宋禹熹 | 0755-23835224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 不适用 | 贾琳姗 | 010-56702803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 不适用 | 王译诺 | 010- 58328185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 不适用 | 罗冠斌 | 010-8802726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 不适用 | 赵志鹏 | 010-8830090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5号楼 | 不适用 | 吴嘉悦 | 010-66428877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兆泰国际中心B座16-21层 | 不适用 | 余洁 | 010-58137799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黄榕 | 张羚晖 | 010-58153000 |
报告期内上述机构是否发生变化
□ 是 √ 否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债券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总金额 | 已使用金额 | 未使用金额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 | 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500,000,000.00 | 1,500,000,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 不适用 | 是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 不适用 | 是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500,000,000.00 | 2,500,000,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 不适用 | 是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0.00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运作 | 不适用 | 是 |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
□ 适用 √ 不适用
5、报告期内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情况和变化情况及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是否有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
□ 是 √ 否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
流动比率 | 0.97 | 1.05 | -7.62% |
资产负债率 | 64.76% | 67.94% | -3.18% |
速动比率 | 0.65 | 0.68 | -4.41%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125,462 | 295,392 | -57.53%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48.06% | 36.80% | 11.26% |
利息保障倍数 | 3.36 | 3.17 | 5.99%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35.24 | 14.8 | 138.11%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0.72 | 7.09 | 51.20%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4.60% | -4.60% |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2年03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安永华明(2022)审字第60592504_H0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李剑光,张羚晖 |
审计报告正文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减值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减值 |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比亚迪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金额为人民币61,221,365千元、无形资产金额为人民币17,104,942千元、开发支出金额为人民币2,605,031千元,对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而言金额重大。 比亚迪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针对开发支出以及其他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比亚迪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估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的计算涉及管理层的重大估计,其中关键假设包括未来销售收入、毛利率、净利率、可持续增长率以及折现率等。 获取可收回金额的评估过程比较复杂并且涉及重大估计,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该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披露参见附注五、20、35,以及附注七、16、19、20。 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比亚迪集团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余额为人民币36,251,280千元,合同资产余额为人民币8,493,382千元,长期应收款余额为人民币1,170,058千元,对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而言金额重大。 比亚迪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采用信用风险矩阵对上述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管理层对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客户信用评级、期末余额的账龄、是否存在纠纷以及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还需要结合预期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考虑前瞻性信息。 管理层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不同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的划分、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等存在重大的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认为该事项为关键审计事项。 该会计政策、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披露参见附注五、9、11、35,以及附注七、3、8、11。 |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开发支出的减值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了解、评价和测试与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与管理层讨论并复核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和开发支出,复核管理层对资产组的认定以及减值测试模型的合理性; 复核可收回金额模型中管理层提供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包括收入增长率、毛利率、预测年限等); 引入内部评估专家,复核模型中使用的假设以及参数的合理性,包括折现率、可持续增长率等; 查看以前年度管理层预测的准确性,对比模型中使用的假设前提与经济形势以及市场趋势是否相符; 复核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披露的充分性和完整性。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执行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 了解、评价和测试与预期信用损失估计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与管理层讨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的划分、预期信用损失率的估计,根据历史损失率评估其准确性,并结合当前经济状况来评价管理层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合理性; 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与管理层讨论划分标准的合理性并对该类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分析; 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根据客户性质以及历史损失率评价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重新测算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过程,复核减值准备的金额。 |
四、其他信息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所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剑光 (项目合伙人)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羚晖 | ||
中国 北京 | 2022年3月29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千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457,097,000.00 | 14,445,03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06,052,000.00 | 24,000.00 |
衍生金融工具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6,251,280,000.00 | 41,216,427,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8,743,126,000.00 | 8,862,340,000.00 |
预付款项 | 2,036,577,000.00 | 724,3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410,751,000.00 | 1,050,686,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136,569,000.00 | 7,976,000.00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43,354,782,000.00 | 31,396,358,000.00 |
合同资产 | 8,493,382,000.00 | 5,346,105,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231,667,000.00 | 1,250,853,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8,525,475,000.00 | 7,312,937,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166,110,189,000.00 | 111,605,110,000.00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1,170,058,000.00 | 1,804,913,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7,905,001,000.00 | 5,465,58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13,836,000.00 | 1,420,0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33,972,000.00 | 284,896,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87,500,000.00 | 94,217,000.00 |
固定资产 | 61,221,365,000.00 | 54,584,620,000.00 |
在建工程 | 20,277,309,000.00 | 6,111,767,000.00 |
使用权资产 | 1,573,232,000.00 | 945,745,000.00 |
无形资产 | 17,104,942,000.00 | 11,804,174,000.00 |
开发支出 | 2,605,031,000.00 | 4,885,708,000.00 |
商誉 | 65,914,000.00 | 65,914,000.00 |
长期待摊费用 | 77,432,000.00 | 67,195,000.0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13,316,000.00 | 1,768,975,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521,050,000.00 | 108,419,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9,669,958,000.00 | 89,412,211,000.00 |
资产总计 | 295,780,147,000.00 | 201,017,321,00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204,358,000.00 | 16,400,69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57,541,0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331,459,000.00 | 8,925,694,000.00 |
应付账款 | 73,160,167,000.00 | 42,982,610,000.00 |
预收款项 | 1,300,000.00 | 7,500,000.00 |
合同负债 | 14,932,576,000.00 | 8,185,888,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5,848,870,000.00 | 4,835,248,000.00 |
应交税费 | 1,779,018,000.00 | 1,858,78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41,348,102,000.00 | 9,279,640,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414,168,000.00 | |
应付股利 | 10,000,000.00 | |
预计负债 | 2,355,564,000.00 | 1,938,689,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983,416,000.00 | 11,412,46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359,114,000.00 | 545,954,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 171,303,944,000.00 | 106,430,696,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743,519,000.00 | 14,745,495,000.00 |
应付债券 | 2,046,439,000.00 | 8,880,459,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15,291,000.00 | 843,286,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9,566,000.00 | 393,150,000.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7,417,179,000.00 | 5,270,323,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231,994,000.00 | 30,132,713,000.00 |
负债合计 | 191,535,938,000.00 | 136,563,409,000.0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911,143,000.00 | 2,728,143,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94,592,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094,592,000.00 | |
资本公积 | 60,807,219,000.00 | 24,698,663,000.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24,055,000.00 | -556,066,000.00 |
专项储备 | 10,369,000.00 | 4,086,000.00 |
盈余公积 | 5,009,088,000.00 | 4,448,300,000.0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6,455,907,000.00 | 24,456,556,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95,069,671,000.00 | 56,874,274,00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9,174,538,000.00 | 7,579,638,0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4,244,209,000.00 | 64,453,912,000.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95,780,147,000.00 | 201,017,321,000.00 |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7,800,277,000.00 | 2,774,076,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451,114,000.00 | 2,437,273,000.00 |
应收款项融资 | 62,914,000.00 | 162,128,000.00 |
预付款项 | 4,452,000.00 | 5,003,043,000.00 |
其他应收款 | 11,040,851,000.00 | 19,492,573,00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136,569,000.00 | 7,976,000.00 |
应收股利 | 400,000,000.00 | |
存货 | 71,789,000.00 | 36,772,000.00 |
合同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4,837,000.00 | 278,275,000.00 |
流动资产合计 | 32,686,234,000.00 | 30,184,140,000.00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323,795,000.00 | 21,121,243,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74,760,000.00 | 1,420,08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0,405,000.00 | 122,303,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55,559,000.00 | 57,168,000.00 |
固定资产 | 830,448,000.00 | 900,493,000.00 |
在建工程 | 813,000.00 | 444,000.00 |
使用权资产 | 9,488,000.00 | 413,000.00 |
无形资产 | 271,816,000.00 | 290,199,000.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351,000.00 | 10,621,0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246,435,000.00 | 23,922,964,000.00 |
资产总计 | 81,932,669,000.00 | 54,107,104,000.0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00,656,000.00 | 1,300,000,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21,000.00 | 1,604,816,000.00 |
应付账款 | 3,385,078,000.00 | 1,789,496,000.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970,000.00 | 115,769,00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55,717,000.00 | 58,067,000.00 |
应交税费 | 1,690,000.00 | 57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716,118,000.00 | 2,178,257,000.00 |
其中:应付利息 | 368,454,000.00 | |
应付股利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621,849,000.00 | 7,284,882,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310,00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903,909,000.00 | 14,331,859,000.0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234,536,000.00 | 5,86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2,046,439,000.00 | 8,880,459,000.00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41,000.00 | 390,000.00 |
长期应付款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541,00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51,278,000.00 | 251,311,0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608,135,000.00 | 14,992,160,000.00 |
负债合计 | 21,512,044,000.00 | 29,324,019,000.0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2,911,143,000.00 | 2,728,143,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1,094,592,000.00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1,094,592,000.00 | |
资本公积 | 56,037,659,000.00 | 19,971,885,000.00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210,129,000.00 | -246,382,000.00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781,370,000.00 | 730,181,000.00 |
未分配利润 | 480,324,000.00 | 504,666,000.0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0,420,625,000.00 | 24,783,085,000.0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81,932,669,000.00 | 54,107,104,000.0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6,142,395,000.00 | 156,597,691,000.00 |
其中:营业收入 | 216,142,395,000.00 | 156,597,691,000.00 |
二、营业总成本 | 212,602,339,000.00 | 149,010,372,000.00 |
其中:营业成本 | 187,997,689,000.00 | 126,251,380,000.00 |
税金及附加 | 3,034,878,000.00 | 2,154,415,000.00 |
销售费用 | 6,081,678,000.00 | 5,055,613,000.00 |
管理费用 | 5,710,193,000.00 | 4,321,493,000.00 |
研发费用 | 7,990,974,000.00 | 7,464,861,000.00 |
财务费用 | 1,786,927,000.00 | 3,762,610,000.00 |
其中:利息费用 | 1,907,642,000.00 | 3,123,801,000.00 |
利息收入 | 631,841,000.00 | 214,613,000.00 |
加:其他收益 | 2,270,196,000.00 | 1,695,227,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134,000.00 | -272,810,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45,295,000.00 | -186,837,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88,765,000.00 | -299,523,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7,356,000.00 | -51,267,000.0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88,074,000.00 | -951,902,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57,475,000.00 | -906,530,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7,067,000.00 | -14,264,000.00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631,992,000.00 | 7,085,773,000.00 |
加:营业外收入 | 337,654,000.00 | 281,66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451,643,000.00 | 484,846,000.0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518,003,000.00 | 6,882,587,000.00 |
减:所得税费用 | 550,737,000.00 | 868,624,000.0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67,266,000.00 | 6,013,963,000.0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967,266,000.00 | 6,013,963,000.0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045,188,000.00 | 4,234,267,000.00 |
2.少数股东损益 | 922,078,000.00 | 1,779,696,000.00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7,766,000.00 | -508,919,000.0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32,011,000.00 | -509,407,00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9,222,000.00 | -438,579,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33,089,000.00 | -502,223,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所得税 | -73,867,000.00 | 63,644,000.00 |
6.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7,211,000.00 | -70,828,000.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4,025,000.00 | -58,477,000.00 |
7.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42,702,000.00 | -12,680,000.00 |
8.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损失 | -5,888,000.00 | 329,000.00 |
9.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245,000.00 | 488,000.00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395,032,000.00 | 5,505,044,00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77,199,000.00 | 3,724,860,000.00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17,833,000.00 | 1,780,184,000.00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1.06 | 1.47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1.06 | 1.47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亚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惠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8,258,719,000.00 | 7,557,053,000.00 |
减:营业成本 | 7,458,971,000.00 | 6,692,426,000.00 |
税金及附加 | 31,501,000.00 | 60,984,000.00 |
销售费用 | 10,636,000.00 | 2,840,000.00 |
管理费用 | 258,726,000.00 | 217,500,000.00 |
研发费用 | 62,964,000.00 | 62,950,000.00 |
财务费用 | 750,905,000.00 | 1,207,749,000.00 |
其中:利息费用 | 925,958,000.00 | 1,248,161,000.00 |
利息收入 | 249,106,000.00 | 98,515,000.00 |
加:其他收益 | 16,441,000.00 | 18,111,000.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90,667,000.00 | 910,659,000.0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01,000.00 | 98,367,000.00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270,000.00 | -105,594,000.00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902,0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65,000.00 | 21,904,000.0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06,000.00 | -120,000.0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13,000.00 | -255,000.0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12,898,000.00 | 262,903,000.00 |
加:营业外收入 | 6,358,000.00 | 5,788,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1,435,000.00 | 903,000.0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17,821,000.00 | 267,788,000.00 |
减:所得税费用 | 5,925,000.00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1,896,000.00 | 267,788,000.0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11,896,000.00 | 267,788,000.0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56,511,000.00 | -436,191,000.00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56,497,000.00 | -438,579,000.00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526,114,000.00 | -502,223,000.00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所得税影响 | -69,617,000.00 | 63,644,000.00 |
6.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000.00 | 2,388,000.00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 | 245,000.00 | 2,550,000.00 |
8.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损失 | -231,000.00 | -162,000.00 |
9.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68,407,000.00 | -168,403,000.0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7 | 0.020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7 | 0.0202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2,666,455,000.00 | 138,666,915,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855,421,000.00 | 6,411,799,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896,932,000.00 | 3,643,292,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3,418,808,000.00 | 148,722,006,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4,399,121,000.00 | 69,260,117,00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759,751,000.00 | 22,521,472,000.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805,152,000.00 | 6,167,988,00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988,102,000.00 | 5,379,761,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7,952,126,000.00 | 103,329,338,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466,682,000.00 | 45,392,668,000.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03,886,000.00 | 245,268,000.00 |
处置合联营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8,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26,389,000.00 | 258,977,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22,329,000.00 | 97,828,000.00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469,422,000.00 | 18,216,3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722,026,000.00 | 18,818,421,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343,609,000.00 | 11,774,094,0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26,828,000.00 | 1,836,814,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255,581,000.00 | 19,651,761,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26,018,000.00 | 33,262,669,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403,992,000.00 | -14,444,248,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313,719,000.00 | 2,800,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2,872,379,000.00 | 40,633,747,000.00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0 | |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186,098,000.00 | 45,433,747,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9,878,805,000.00 | 67,123,65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619,303,000.00 | 3,686,029,000.00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85,931,000.00 | 54,776,000.00 |
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61,600,000.00 | 222,987,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5,473,000.00 | 231,481,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赎回的现金 | 1,100,000,000.00 | 3,3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123,581,000.00 | 74,341,165,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062,517,000.00 | -28,907,418,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3,845,000.00 | 23,199,00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6,081,362,000.00 | 2,064,201,000.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38,498,000.00 | 11,674,297,00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819,860,000.00 | 13,738,498,000.0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182,207,000.00 | 11,344,774,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9,214,000.00 | 1,620,000.00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68,298,000.00 | 13,681,294,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959,719,000.00 | 25,027,688,000.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811,873,000.00 | 10,387,591,000.0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1,412,000.00 | 266,542,000.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1,718,000.00 | 465,682,000.0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50,858,000.00 | 1,208,845,000.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15,861,000.00 | 12,328,660,0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043,858,000.00 | 12,699,028,000.0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80,800,000.00 | 61,159,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22,675,000.00 | 736,563,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8,279,000.00 | 262,681,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27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7,332,000.00 | 1,400,1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29,086,000.00 | 2,460,503,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9,856,000.00 | 152,107,000.00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952,407,000.00 | 480,511,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7,332,000.00 | 1,404,45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99,595,000.00 | 2,037,068,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970,509,000.00 | 423,435,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6,371,791,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251,751,000.00 | 9,908,000,000.00 |
取得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623,542,000.00 | 11,908,000,000.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841,751,000.00 | 18,828,915,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19,644,000.00 | 1,888,073,000.00 |
其中:支付的其他权益工具利息 | 61,600,000.00 | 218,998,000.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0,689,000.00 | 16,978,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赎回的现金 | 1,100,000,000.00 | 3,300,000,00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12,084,000.00 | 24,033,966,00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11,458,000.00 | -12,125,966,000.00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8,606,000.00 | -32,094,000.0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5,026,201,000.00 | 964,403,000.0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74,076,000.00 | 1,809,673,00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800,277,000.00 | 2,774,076,000.0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1,094,592,000.00 | 24,698,663,000.00 | -556,066,000.00 | 4,086,000.00 | 4,448,300,000.00 | 24,456,556,000.00 | 56,874,274,000.00 | 7,579,638,000.00 | 64,453,912,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36,108,556,000.00 | 432,011,000.00 | 6,283,000.00 | 560,788,000.00 | 1,999,351,000.00 | 38,195,397,000.00 | 1,594,900,000.00 | 39,790,297,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2,011,000.00 | 3,045,188,000.00 | 3,477,199,000.00 | 917,833,000.00 | 4,395,032,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36,160,798,000.00 | 35,249,206,000.00 | 960,134,000.00 | 36,209,340,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3,000,000.00 | 36,048,731,000.00 | 36,231,731,000.00 | 941,928,000.00 | 37,173,659,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 | -1,094,592,000.00 | -5,408,000.00 | -1,100,000,000.00 | -1,100,000,000.00 |
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4,149,000.00 | 84,149,000.00 | 32,240,000.00 | 116,389,000.00 | |||||||||||
4.其他 | 33,326,000.00 | 33,326,000.00 | -14,034,000.00 | 19,292,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60,788,000.00 | -1,045,837,000.00 | -485,049,000.00 | -185,931,000.00 | -670,98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60,788,000.00 | -560,788,00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423,449,000.00 | -423,449,000.00 | -185,931,000.00 | -609,380,000.00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1,600,000.00 | -61,600,000.00 | -61,6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 |
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283,000.00 | 6,283,000.00 | 6,283,000.00 | ||||||||||||
1.本期提取 | 6,283,000.00 | 6,283,000.00 | 6,283,000.00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52,242,000.00 | -52,242,000.00 | -97,136,000.00 | -149,378,000.00 | |||||||||||
1.子公司少数股东回购权 | -52,242,000.00 | -52,242,000.00 | -97,136,000.00 | -149,378,000.00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911,143,000.00 | 60,807,219,000.00 | -124,055,000.00 | 10,369,000.00 | 5,009,088,000.00 | 26,455,907,000.00 | 95,069,671,000.00 | 9,174,538,000.00 | 104,244,209,000.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4,394,592,000.00 | 24,530,666,000.00 | -46,659,000.00 | 4,099,313,000.00 | 21,056,234,000.00 | 56,762,289,000.00 | 5,839,131,000.00 | 62,601,420,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0,000,000.00 | 167,997,000.00 | -509,407,000.00 | 4,086,000.00 | 348,987,000.00 | 3,400,322,000.00 | 111,985,000.00 | 1,740,507,000.00 | 1,852,492,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9,407,000.00 | 4,234,267,000.00 | 3,724,860,000.00 | 1,780,184,000.00 | 5,505,044,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00,000,000.00 | 133,767,000.00 | -12,493,000.00 | -3,178,726,000.00 | 36,269,000.00 | -3,142,457,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3,300,000,000.00 | -3,300,000,000.00 | -3,30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3,718,000.00 | 53,718,000.00 | 20,580,000.00 | 74,298,000.00 | |||||||||||
4.其他 | 80,049,000.00 | -12,493,000.00 | 67,556,000.00 | 15,689,000.00 | 83,245,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378,184,000.00 | -764,860,000.00 | -386,676,000.00 | -54,776,000.00 | -441,452,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78,184,000.00 | -378,184,000.0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3,689,000.00 | -163,689,000.00 | -54,776,000.00 | -218,465,000.00 | |||||||||||
4.其他 | -222,987,000.00 | -222,987,000.00 | -222,987,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85,789,000.00 | -16,704,000.00 | -69,085,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子公司股份制改制 | 85,789,000.00 | -16,704,000.00 | -69,085,000.00 | ||||||||||||
(五)专项储备 | 4,086,000.00 | 4,086,000.00 | 4,086,000.00 | ||||||||||||
1.本期提取 | 4,086,000.00 | 4,086,000.00 | 4,086,000.00 |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 -51,559,000.00 | -51,559,000.00 | -21,170,000.00 | -72,729,000.00 | |||||||||||
1.子公司少数股东回购权 | -51,559,000.00 | -51,559,000.00 | -21,170,000.00 | -72,729,000.00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728,143,000.00 | 1,094,592,000.00 | 24,698,663,000.00 | -556,066,000.00 | 4,086,000.00 | 4,448,300,000.00 | 24,456,556,000.00 | 56,874,274,000.00 | 7,579,638,000.00 | 64,453,912,000.0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1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1,094,592,000.00 | 19,971,885,000.00 | -246,382,000.00 | 730,181,000.00 | 504,666,000.00 | 24,783,085,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8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36,065,774,000.00 | 456,511,000.00 | 51,189,000.00 | -24,342,000.00 | 35,637,540,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56,511,000.00 | 511,896,000.00 | 968,407,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83,000,000.00 | -1,094,592,000.00 | 36,065,774,000.00 | 35,154,182,000.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83,000,000.00 | 36,048,731,000.00 | 36,231,731,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1,094,592,000.00 | -5,408,000.00 | -1,10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2,451,000.00 | 22,451,0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1,189,000.00 | -536,238,000.00 | -485,049,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1,189,000.00 | -51,189,00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23,449,000.00 | -423,449,000.00 | ||||||||||
3.其他 | -61,600,000.00 | -61,600,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911,143,000.00 | 56,037,659,000.00 | 210,129,000.00 | 781,370,000.00 | 480,324,000.00 | 60,420,625,000.0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0年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本年期初余额 | 2,728,143,000.00 | 4,394,592,000.00 | 19,971,885,000.00 | 189,809,000.00 | 703,402,000.00 | 646,344,000.00 | 28,634,175,000.00 | |||||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00,000,000.00 | -436,191,000.00 | 26,779,000.00 | -141,678,000.00 | -3,851,090,000.0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6,191,000.00 | 267,788,000.00 | -168,403,000.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00,000,000.00 | -3,300,000,000.0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减少资本 | -3,300,000,000.00 | -3,300,000,000.00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6,779,000.00 | -409,466,000.00 | -382,687,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6,779,000.00 | -26,779,000.0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3,689,000.00 | -163,689,000.00 | ||||||||||
3.其他 | -218,998,000.00 | -218,998,000.00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三、本期期末余额 | 2,728,143,000.00 | 1,094,592,000.00 | 19,971,885,000.00 | -246,382,000.00 | 730,181,000.00 | 504,666,000.00 | 24,783,085,000.0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2002年经原国家经贸委以《关于同意设立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153号)以及《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本结构的复函》(国经贸厅企改[2002]348号)批准,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以2002年4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础,于2002年6月11日整体变更设立本公司。本公司目前持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住所为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1号,办公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坪山新区比亚迪路3009号。
本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0,000千元,股本总数为39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2002年6月12日召开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转为境外募集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423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国合字[2002]19号)等文件批准,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于2002年7月31日在境外首次发售境外上市外资股149,5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后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539,500千元。
经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同意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商资批[2008]490号)、深圳市贸易工业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股本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8]1240号)以及本公司2008年3月20日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以2007年6月30日本公司总股本539,500千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28股的方式增加总股本,共计转增股本1,510,6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本次转增完成后,股本总额由人民币539,500千元增至人民币2,050,100千元。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43号)批准,本公司于2009年7月30日向中美能源控股公司定向增发225,000千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外资企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贸工资复[2009]1715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050,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275,100千元,并于2009年9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81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发行境内上市社会公众股(A股)。该次发行的股票为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发行数量为79,000千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于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上市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21,9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4]542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354,100千元增至人民币2,476,000千元,并于2014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76号)批准,本公司于2016年7月25日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252,143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贸工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深经贸信息资字[2016]536号)批准,本公司股本总额由人民币2,476,000千元增至人民币2,728,143千元,并于2016年7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83号) 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133,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股份总额由人民币2,728,143千元增至人民币2,861,143千元,并于2021年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完成增发境外上市外资股50,000千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本公司股份总额由人民币2,861,143千元
增至人民币2,911,143千元,并于2021年12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为2,911,143千股。
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手机零配件、模具、医疗器械、工业防护用品、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进口分销);道路普通货运;3D眼镜、GPS 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本公司直接第一大股东和最终第一大股东均为自然人王传福,持股比例为17.81%。
本集团的母公司和最终母公司为于中国成立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9日决议批准。根据本公司章程,本财务报表将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净流动负债为人民币5,193,755千元,鉴于这种情况,本公司管理层在评估本集团是否具备足够财务资源以持续经营时,已考虑本集团的未来流动资金状况以及可动用的财务资源,主要包括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拥有充足的金融信贷额度,不会因营运资金的短缺而面临有关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是适当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等资本化条件、非流动资产减值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对子公司可能存在的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调整一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6、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月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
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对于在可预见的未来无需偿还、实质构成对境外子公司的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以母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反映的,管理层将母子公司的此项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兑差额相互抵消,差额计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 ,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者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当且仅当本集团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对于①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②与对手方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未导致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但导致合同现金流量发生变化的金融资产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③其他金融资产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4。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
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0、存货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生产用模具等。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生产用模具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原材料、在产品及周转材料按类别计提。
11、合同资产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本集团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9。
12、合同成本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3、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以及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及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资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4、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房屋及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七、15。
投资性房地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估计使用年限为40-50年。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
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5、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
(2)折旧方法
除永久业权土地不计提折旧以及除机器设备中的模具按工作量法折旧外,其余均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按照年限平均法折旧的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估计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10-70年 | 0%-5% | 1.4%-10.0% |
机器设备 | 5-12年 | 0%-5% | 7.9%-20.0% |
运输工具 | 3-5年 | 0%-5% | 19.0%-33.3%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5年及5年以下 | 0%-5% | 19.0%及19.0%以上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6、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17、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8、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使用权资产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9、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集团在各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30-99年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2-10年 |
非专利技术 | 1-5年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除新能源汽车研发支出所形成的无形资产按照生产总量法计算摊销之外,其余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0、资产减值
本集团对除存货、合同资产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
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支出、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经营租赁方式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 长期待摊费用在项目受益限内按直线法分平均摊销。
2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2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职工薪酬,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短期薪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其他地区
本集团除中国大陆地区以外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退休计划,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24、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5、预计负债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6、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参见附注十三。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和/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7、其他权益工具
本集团发行的永续债到期后有权不限次数展期,对于永续债票面利息,本集团有权递延支付,本集团并无合同义务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权益工具。
28、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此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或一项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包含的汇率风险;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方法,风险管理策略以及如何应用该策略来管理风险的详细信息,参见附注七、67。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现金流量套期
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直接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被套期的预期交易随后确认为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或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适用公允价值套期的确定承诺时,则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其余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如预期销售发生时,将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套期终止运用套期会计时,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仍然会发生的,则以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确定承诺履行;如果被套期的未来现金流量预期不再发生的,则累计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成本
本集团将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和即期要素分开,只将即期要素的价值变动指定为套期工具;本集团将远期合同的远期要素的公允价值变动中与被套期项目相关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如果被套期项目的性质与时间段相关,则将上述公允价值变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在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期间内摊销,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9、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所应履行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建造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建造服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根据实际测量的完工进度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以及其他导致约定的对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重大融资成分
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与客户支付相关款项之间存在时间间隔时,本集团还考虑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与现销价格之间的差额是否由于向客户或本集团提供融资利益以外的其他原因所导致的,来判断合同中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集团为所销售的商品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集团按照附注五、25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集团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集团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集团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客户同时也是该商品制造中使用的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本集团自客户方取得材料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要服务将材料与其他商品及服务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本集团在该交易安排中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30、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1、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财政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企业应当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2、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及联营企业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如果拥有以净额结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与同一应纳税主体和同一税收征管部门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则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33、租赁
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集团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集团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1)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2)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分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和承租人时,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本集团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集团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集团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集团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集团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
作为承租人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一般会计处理见附注五、18和附注五、24。
租赁变更租赁变更是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本集团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以反映租赁的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租赁变更,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元或5,000美金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融资租赁的生产商时,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按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租赁收款额按市场利率折现的现值两者孰低确认收入,并按照租赁资产账面价值扣除未担保余值的现值后的余额结转销售成本。本集团为取得融资租赁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集团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售后租回交易
本集团按照附注五、29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按照附注五、9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租金减让
对于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本集团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集团采用简化方法:
(1) 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前减少或基本不变;
(2) 减让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
(3) 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
本集团不评估是否发生租赁变更,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继续按照与减让前一致的方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计提折旧,对于发生的租金减免,本集团将减免的租金作为可变租赁付款额,在达成减让协议等解除原租金支付义务时,按未折现金额冲减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同时相应调整租赁负债;对于发生的租金延期支付,本集团在实际支付时冲减前期确认的租赁负债。
34、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5、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是否仍然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向客户销售商品,客户同时也是该商品制造中关键材料的供应商。本集团判断其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时,需要对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上述关键材料的控制权进行分析。如果本集团获取上述关键材料的控制权,那么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并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判断本集团在商品转移之前是否具有控制权,本集团考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1)交易中的主要责任人;(2)承担一般存货风险;(3)有权自主决定交易商品或服务价格;(4)在决定产品和服务功能方面起到关键作用。
股利分配引起的代扣代缴所得税之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集团对于其境外子公司来源于其中国境内子公司分派的股利是否需要计提代扣代缴所得税取决于股利实际支付时点。本集团若预计该盈利不会在可预见的未来予以分派,且能控制该等子公司由股利分派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则不需计提上述代扣代缴所得税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详见附注七、23。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和合同资产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七、11-20,22-24。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做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金额以及相应的税率,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产品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
本集团对出售的产品提供质量保证。管理层根据销售量与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货记录估计因该产品质量保证事项形成的预计负债,并于适当时折现至其现值。于资产负债表日,管理层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复核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评估可变对价的限制
本集团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时,考虑能够合理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历史信息、当前信息以及预测信息,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估计各种可能发生的对价金额以及概率。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本集团在评估与可变对价相关的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的收入金额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转回金额的比重。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评估可变对价金额,包括重新评估对可变对价的估计是否受到限制,以反映报告期末存在的情况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情况变化。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项目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折旧及摊销本集团于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按有关的估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以年限平均法或生产总量法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及无形资产的摊销,反映了管理层就本集团拟从使用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获得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间的估计。
非上市股权投资之公允价值非上市股权投资之公允价值利用估值技术估算,估值技术包括市场乘数法、期权定价模型等。所依据的假设为不可观察输入值,比如企业价值/收入(“EV/Revenue”)比率、流动性折扣等。管理层相信,以上述估值方法得出的估计公允价值及相关的公允价值变动属合理,且于报告期末为最恰当的价值。详情载于附注十一、7。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6%、9%或13%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一般纳税人按应税收入的6%、9%或13%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本集团直接出口的货物缴纳增值税按照“免、抵、退”的有关规定执行,退税率为0%-13%。小规模纳税人按征收率3%计缴。 |
消费税 | 按不同排量的汽车收入和电池收入 | 汽车消费税按照1%-9%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电池消费税按照4%从价定率计缴消费税(其中镍氢电池和锂电池免征消费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应本集团内各分、子公司的个别情况按国家规定的比例1-7%计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 | 本集团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缴纳。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缴纳。 |
水利建设基金 | 按照营业收入 | 根据国家有关税务法规及当地有关规定计缴。 |
环境保护税 | 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或固体废物排放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根据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或固 |
体废物排放量乘以具体适用税额计算缴纳。 | ||
海外税项 |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 海外税项根据境外各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法规计算。 |
除附注六、2所述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子公司外,本公司主要境内分、子公司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2004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为2006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21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至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深圳市比亚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1998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1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021年至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韶关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韶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惠州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2007年设立于惠州市的生产型中外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21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至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西安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西安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2014年11月设立于西安市的生产型外商投资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上海比亚迪有限公司为2002年设立于上海市的生产型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长沙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09年设立于长沙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19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至2021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汕头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为2017年3月设立于广东汕头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北京比亚迪模具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北京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1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至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为2003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外商独资企业。该公司于2021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至2023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的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2013年设立于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内资企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试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规定,对于符合文件规定在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于2021年适用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下属汕尾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为2015年设立于汕尾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青海弗迪电池有限公司为2016年设立于西宁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广东比亚迪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为2013年设立于惠州市的节能服务提供企业。根据财税[2010]110号《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该公司于2018年至2020年以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为单位享受免税或减按12.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该公司于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备案公示。
本公司下属比亚迪通信信号有限公司为2017年设立于深圳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于2020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至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桂林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17年设立于桂林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青海弗迪实业有限公司为2016年设立于东海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下属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为2019年设立于重庆市的生产型企业。该公司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于2021年采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45 | 193 |
银行存款 | 35,119,515 | 11,788,305 |
其他货币资金 | 15,337,237 | 2,656,532 |
合计 | 50,457,097 | 14,445,03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637,237 | 706,532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63,17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402,153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保证金而受限,另有人民币474,059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04,379千元)的货币资金作为信用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他受限性质而受限(附注七、65)。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境外子公司的货币资金折合为人民币1,565,782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417,869千元)。
于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境内子公司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8,000千元)。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为3个月或1年以内,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银行通知存款的存款期限为1天或7天,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相应的银行通知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606,052 | 24 |
其中:结构性存款 | 5,574,452 | |
衍生金融资产 | 31,600 | 24 |
合计 | 5,606,052 | 24 |
3、应收账款
本集团提供给主要客户的信用期通常为30天至360天。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1)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59,403 | 2.50% | 958,328 | 99.89% | 1,075 | 1,136,127 | 2.63% | 1,123,902 | 98.92% | 12,22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7,446,276 | 97.50% | 1,196,071 | 3.19% | 36,250,205 | 42,102,539 | 97.37% | 898,337 | 2.13% | 41,204,202 |
合计 | 38,405,679 | 100.00% | 2,154,399 | 36,251,280 | 43,238,666 | 100.00% | 2,022,239 | 41,216,42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56,202 | 156,2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110,377 | 110,3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84,616 | 84,61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74,601 | 74,60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43,371 | 43,371 | 100.00% | 客户已破产 |
其他 | 490,236 | 489,161 | 99.78% | |
合计 | 959,403 | 958,328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新能源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9,789,561 | 159,501 | 1.63% |
1-2年(含2年) | 8,151,426 | 199,865 | 2.45% |
2-3年(含3年) | 5,017,356 | 148,863 | 2.97% |
3-4年(含4年) | 1,861,727 | 148,229 | 7.96% |
4-5年(含5年) | 220,314 | 73,629 | 33.42% |
5年以上 | 79,501 | 79,501 | 100.00% |
合计 | 25,119,885 | 809,588 | -- |
注:新能源业务含新能源补贴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非新能源
单位:千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1,808,217 | 54,709 | 0.46% |
1年以上 | 518,174 | 331,774 | 64.03% |
合计 | 12,326,391 | 386,483 | --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583,182 |
1至2年 | 8,459,056 |
2至3年 | 5,184,146 |
3年以上 | 3,179,295 |
小计 | 38,405,679 |
减: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2,154,399 |
合计 | 36,251,280 |
上述应收账款含应收新能源汽车补贴款。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2021年12月31日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659,617千元(2020年:人民币1,089,770千元),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人民币194,928千元(2020年:人民币482,547千元)。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2021年12月31日 | 2,022,239 | 659,617 | -194,928 | -322,937 | -9,592 | 2,154,399 |
2020年12月31日 | 1,460,874 | 1,089,770 | -482,547 | -44,295 | -1,563 | 2,022,239 |
本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无重大变动。(2020年:本年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重大变动为:1)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增多;2)预期信用损失率提升,综合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2021年无重大应收账款收回或转回。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货款 | 322,937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2021年无重大应收账款核销。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 1,681,861 | 4.38% | 3,018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 1,004,093 | 2.61% | 90,244 |
应收账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 909,654 | 2.37% | 1,946 |
应收账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 774,734 | 2.02% | 36,556 |
应收账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 652,613 | 1.70% | 18,863 |
合计 | 5,022,955 | 13.08% | 150,627 |
(5)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本集团在日常业务中因短期融资需求将部分应收账款以无追索权方式转让予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订立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以下简称“应收账款保理”)。在若干应收账款保理协议下,本集团不需要承担应收账款转让后的债务人违约风险和延迟还款风险以及已转移应收账款所有权之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符合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本集团对该保理协议下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面价值终止确认。于2021年12月31日相关保理协议下已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0,227,83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813,206千元),与终止确认相关的损失为人民币88,76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99,523千元),计入投资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款项融资 | 8,743,126 | 8,862,340 |
合计 | 8,743,126 | 8,862,34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3,834 |
银行承兑汇票 | 6,135,372 | 8,930,479 |
应收账款(注1) | 2,647,025 | |
年末账面原值 | 8,782,397 | 8,944,313 |
减:其他综合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注2) | 39,271 | 81,973 |
年末公允价值
年末公允价值 | 8,743,126 | 8,862,340 |
注1:本公司将应收款项中的部分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到期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将该部分应收账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后期间可重分类至损益)的金融资产。注2: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应收票据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其中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银行承兑汇票 | 588,510 | 839,384 |
合计
合计 | 588,510 | 839,384 |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46,494,795 | 27,649 | 18,964,120 | 5,751 |
合计 | 46,494,795 | 27,649 | 18,964,120 | 5,751 |
与应收票据相关的金融资产转移详见附注十、3。
出票人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如下: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期初转应收账款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 3,232 | 2,428 |
合计 | 3,232 | 2,428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千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72,373 | 91.94% | 629,179 | 86.86% |
1至2年 | 102,673 | 5.04% | 37,220 | 5.14% |
2至3年 | 12,939 | 0.64% | 5,097 | 0.70% |
3年以上 | 48,592 | 2.39% | 52,854 | 7.30% |
合计 | 2,036,577 | -- | 724,350 |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金额,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未结算的款项。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千元
金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
预付款项余额第一大供应商 | 317,741 | 15.60% |
预付款项余额第二大供应商 | 266,432 | 13.08% |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供应商
预付款项余额第三大供应商 | 129,831 | 6.37% |
预付款项余额第四大供应商 | 105,245 | 5.17% |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供应商
预付款项余额第五大供应商 | 96,288 | 4.73% |
合计 | 915,537 | 44.95% |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36,569 | 7,976 |
其他应收款 | 1,274,182 | 1,042,710 |
合计 | 1,410,751 | 1,050,686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千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47,012 | 429,238 |
出口退税及税金 | 211,439 | 87,786 |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 94,616 | 94,616 |
员工借款 | 46,166 | 45,944 |
代扣代缴员工社保 | 175,978 | 105,321 |
待摊费用 | 33,645 | 41,187 |
其他 | 660,792 | 334,040 |
减:坏账准备 | 95,466 | 95,422 |
合计 | 1,274,182 | 1,042,710 |
2)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千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806 | 94,616 | 95,422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339 | 339 | ||
本期转回 | -295 | -295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850 | 94,616 | 95,466 |
按账龄披露
单位:千元
账龄 | 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928,783 |
1至2年 | 214,315 |
2至3年 | 106,240 |
3年以上 | 120,310 |
小计 | 1,369,648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95,466 |
合计 | 1,274,182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千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2021年12月31日 | 95,422 | 339 | -295 | 95,466 | ||
2020年12月31日 | 95,490 | 30 | -98 | 95,422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一大客户 | 其他 | 287,226 | 一年以内 | 20.97% | 287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二大客户 | 股权转让 | 124,921 | 一年以上 | 9.12% | 125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三大客户 | 未发货预付款转入 | 94,616 | 一年以上 | 6.91% | 94,616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四大客户 | 出口退税及税金 | 67,869 | 一年以内 | 4.96% | 68 |
其他应收款余额第五大客户 | 其他 | 50,024 | 一年以上 | 3.65% | 50 |
合计 | -- | 624,656 | -- | 45.61% | 95,146 |
7、存货
(1)存货分类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9,190,977 | 182,949 | 9,008,028 | 4,268,051 | 172,743 | 4,095,308 |
在产品 | 14,467,027 | 106,778 | 14,360,249 | 10,052,842 | 140,472 | 9,912,370 |
库存商品 | 18,616,914 | 830,888 | 17,786,026 | 16,980,563 | 395,885 | 16,584,678 |
周转材料 | 2,234,547 | 34,068 | 2,200,479 | 830,486 | 26,484 | 804,002 |
合计 | 44,509,465 | 1,154,683 | 43,354,782 | 32,131,942 | 735,584 | 31,396,358 |
(2)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72,743 | 53,159 | 42,953 | 182,949 | ||
在产品 | 140,472 | 115,834 | 149,528 | 106,778 |
库存商品 | 395,885 | 672,022 | 237,019 | 830,888 | ||
周转材料 | 26,484 | 11,093 | 3,509 | 34,068 | ||
合计 | 735,584 | 852,108 | 433,009 | 1,154,683 |
其他说明:
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为产品价格回升或产成品销售相应转销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于2021年度,本期无计入存货的资本化借款费用 (2020年度:无)。
8、合同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能源业务 | 8,838,973 | 345,591 | 8,493,382 | 5,635,217 | 289,112 | 5,346,105 |
合计 | 8,838,973 | 345,591 | 8,493,382 | 5,635,217 | 289,112 | 5,346,105 |
本年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年末商品销售持续增加。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 本年计提 | 转回 | 转销 | 年末余额 |
2021年
2021年 | 289,112 | 108,530 | -52,051 | - | 345,591 |
2020年 | 74,746 | 214,553 | -187 | - | 289,112 |
本年度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原因: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增加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2020年:预计收款时间延长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增加)。采用简化方法计提减值损失准备的合同资产情况如下:
2021年 | 2020年 |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估计发生违约的账面余额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新能源业务
新能源业务 | 8,838,973 | 3.91% | 345,591 | 5,635,217 | 5.13% | 289,112 |
合计 | 8,838,973 | 3.91% | 345,591 | 5,635,217 | 5.13% | 289,112 |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499,097 | 1,534,418 |
减:坏账准备 | -267,430 | -283,565 |
合计 | 1,231,667 | 1,250,853 |
10、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出售房产成本 | 2,211,967 | 2,900,852 |
待抵扣增值税 | 4,633,926 | 2,962,552 |
大额存单 | 100,000 | 700,000 |
其他 | 1,579,582 | 749,533 |
合计 | 8,525,475 | 7,312,937 |
其他说明:
注1.2017年本集团向第三方开发商整体购入已完成的开发的房产(亚迪三村)。本年部份完成交付,确认营业收入金额为人民币725,051千元(2020年1-12月:人民币472,729千元)
11、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1,211,389 | 41,331 | 1,170,058 | 1,878,736 | 73,823 | 1,804,913 | 4.75%-4.9% |
合计 | 1,211,389 | 41,331 | 1,170,058 | 1,878,736 | 73,823 | 1,804,913 | --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千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1年1月1日余额 | 73,823 | 73,823 | ||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2,155 | 12,155 | ||
本期转回 | -44,647 | -44,647 | ||
2021年12月31日余额 | 41,331 | 41,331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变动如下:
年初余额 | 本年计提 | 本年转回 | 本年转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年末余额 | |
2021年 | 73,823 | 12,155 | -44,647 | - | - | 41,331 |
2020年
2020年 | 23,916 | 70,646 | -20,739 | - | - | 73,823 |
长期应收款采用简化方法计提减值损失准备如下:
账面余额 | 比例 | 坏账金额 | 计提比例 |
按信用风险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按信用风险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 1,211,389 | 100% | 41,331 | 3.41% |
合计 | 1,211,389 | 100% | 41,331 |
本年影响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原因:本年及时收回部分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减少36%,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减少。(2020年:本年新增分期收款销售商品导致账面余额增加49%,同时收款期限延长,导致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增加)
1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腾势新能源”) | 240,832 | -240,832 | |||||||||
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 | 182,718 | -7,639 | 175,079 | ||||||||
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动汽车”) | 176,571 | -5,844 | 170,727 | ||||||||
广州广汽比亚迪新能源客车有限公司(“广汽比亚迪”) | 88,076 | -59,525 | 28,551 | ||||||||
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青海盐湖”) | 254,880 | 7,087 | 261,967 |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金融”) (注1) | 1,620,867 | 2,000,000 | 94,590 | 3,715,457 | |||||||
深圳市迪滴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深圳迪滴”) | 3,673 | 9,533 | 13,206 | ||||||||
北京华林特装车有限公司(“北 | 112,249 | -7,375 | 104,874 |
京华林特装车”) | |||||||||||
杭州西湖比亚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西湖新能源”) | 110,207 | -658 | 109,549 | ||||||||
储能电站湖北有限公司(“湖北储能电站”) | 51,731 | 2,106 | 53,837 | ||||||||
深圳比亚迪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国际融资租赁”) | 125,751 | 2,155 | 127,906 | ||||||||
西安城投亚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投”) | 16,863 | 97 | 16,960 | ||||||||
美好出行(杭州)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美好出行”) | 782,014 | -192,887 | 589,127 | ||||||||
横琴和谐鼎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谐鼎泰”) (注2) | 417,735 | 186,000 | 95,589 | 699,324 | |||||||
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比丰电动车”) | 23,016 | 1,250 | -1,120 | 23,146 | |||||||
Harmony Fund LP(“Harmony基金”) | 235,624 | 422,460 | 6,450 | 664,534 | |||||||
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迪派智行”) (注3) | 60,000 | -15 | 59,985 | ||||||||
小计 | 4,442,807 | 2,668,460 | -295,918 | -1,120 | 6,814,229 | ||||||
二、联营企业 | |||||||||||
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扎布耶锂业”) | 284,329 | 12,512 | 296,841 | ||||||||
深电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深电能”) | 88,810 | -17,965 | 70,845 | ||||||||
山煤灵丘比星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山煤灵丘比星”) | 8,573 | -101 | 8,472 | ||||||||
杭州西湖新能源汽车运营有限公司(“杭州西湖运营”) | 5,046 | -584 | 4,462 | ||||||||
深圳市前海绿色交通有限公司(“前海绿色交通”) | 539 | -265 | 274 |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冶瑞木”) | 76,175 | 16,710 | 92,885 | ||||||||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设计”) | 147,913 | 16,966 | -12,625 | 152,254 | |||||||
深圳佛吉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佛吉亚”) | 189,574 | 29,388 | -13,586 | 205,376 |
东莞市德瑞精密设备有限公司(“东莞德瑞”) | 41,396 | 9,511 | 50,907 | ||||||||
天津宏迪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宏迪”) | 101,399 | 3,727 | 105,126 | ||||||||
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大北斗”) | 79,027 | -3,066 | 22,451 | 98,412 | |||||||
深圳市微网数电科技有限公司(“微网数电”) (注4) | 5,000 | -82 | 4,918 | ||||||||
小计 | 1,022,781 | 5,000 | 66,751 | 22,451 | -26,211 | 1,090,772 | |||||
合计 | 5,465,588 | 2,673,460 | -229,167 | 22,451 | -27,331 | 7,905,001 |
注1:于2015年2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共同出资设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金融”),双方持股比例为80%和20%。于2021年4月,本公司将3%的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比亚迪精密制造有限公司(“比亚迪精密”),转让后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77%,20%和3%。于2021年10月经董事会决议,本公司与比亚迪精密决定分别按持股比例对汽车金融增资人民币1,925,000千元及人民币75,000千元,公司增资后持股比例不变。根据公司章程,汽车金融董事会五名董事中,有四名由本公司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80%,且董事会所作所有决议必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的一致通过。因此本集团与西安银行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汽车金融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2:横琴和谐鼎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和谐鼎泰”)为天津荣泰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工业”)和万科(成都)企业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私募股权基金。汽车工业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600,000千元,投资占比54.5%,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全部实缴。本年和谐鼎泰引入投资者健瓴(珠海)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汽车工业投资占比被稀释至42.83%。根据合伙协议,基金设立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四人,其中汽车工业指派一名,任何需要投资委员会决策的事项必须经投资委员会一致同意方可通过,因此本集团与投资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对和谐鼎泰实施共同控制,和谐鼎泰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3:于2021年11月,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汽车工业”)和第三方公司魔门塔(苏州)科技有限公司(“Momenta”)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市迪派智行科技有限公司(“迪派智行”)。迪派智行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千元,双方各自认缴人民币60,000千元和人民币40,000千元,持股比例分别为60%和40%。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汽车工业实缴出资人民币60,000千元。根据公司章程,迪派智行五名董事中,有三名由汽车工业委派,占其表决权比例之60%。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关键条款及所涉董事会授予公司管理层批准权限的金额须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因此本集团与Momenta对迪派智行实施共同控制,迪派智行为本集团之合营企业。
注4:于2021年11月,子公司深圳坪山弗迪电池有限公司(“坪山弗迪”)同第三方公司海南绿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金力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深圳车动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合能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北京市四季青农工商总公司出资设立深圳市微网数电科技有限公司(“微网数电”)。微网数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0千元,各方持股比例分别为10%、10%、20%、25%、29%和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坪山弗迪实缴出资人民币5,000千元。根据公司章程,微网数电六名董事中,有一名由坪山弗迪委派。董事会行使职权时,应由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董事同意方可生效。因此,本集团对微网数电具有重大影响,微网数电为本集团之联营企业。
1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1,242,057 | 1,420,080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1,671,779 | |
合计 | 2,913,836 | 1,420,080 |
其他说明:
单位:千元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 | 本年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年终止确认的权益工具 | 仍持有的权益工具 | ||||
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455,671 | 1,242,057 | - | - | 战略持有 |
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741,111 | 1,671,779 | - | 406 | 战略持有 |
合计
合计 | 285,440 | 2,913,836 | - | 406 |
14、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投资 | 233,972 | 284,896 |
合计 | 233,972 | 284,896 |
15、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3,013 | 123,0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667 | 7,667 | ||
(1)处置 | ||||
(2)转出到固定资产 | 7,667 | 7,667 | ||
4.期末余额 | 115,346 | 115,346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8,796 | 28,79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74 | 2,574 | ||
(1)计提或摊销 | 2,574 | 2,57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24 | 3,524 | ||
(1)处置 | ||||
(2)转出到固定资产 | 3,524 | 3,524 | ||
4.期末余额 | 27,846 | 27,84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7,500 | 87,5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4,217 | 94,217 |
16、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61,221,365 | 54,584,620 |
合计 | 61,221,365 | 54,584,620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物 |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610,286 | 64,586,062 | 1,857,536 | 11,649,450 | 100,703,33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1,069,096 | 6,900,121 | 448,262 | 2,658,007 | 11,075,486 |
(2)在建工程转入 | 1,420,601 | 5,575,596 | 38,295 | 357,901 | 7,392,393 |
(3)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7,667 | 7,667 | |||
(4)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227,143 | -5,634,782 | -302,759 | -463,193 | -6,627,877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5,423 | -20,717 | -27,650 | -5,573 | -89,363 |
4.期末余额 | 24,845,084 | 71,406,280 | 2,013,684 | 14,196,592 | 112,461,6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439,264 | 34,300,478 | 895,944 | 5,905,921 | 45,541,607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678,310 | 8,076,244 | 284,271 | 1,838,527 | 10,877,352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3,524 | 3,5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12,627 | -4,582,081 | -149,642 | -425,594 | -5,269,944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7,035 | -9,733 | -12,355 | -2,558 | -31,681 |
4.期末余额 | 5,001,436 | 37,784,908 | 1,018,218 | 7,316,296 | 51,120,85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42,353 | 534,754 | 577,1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212 | 21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57,902 | -457,902 | |||
(2) 转销 | |||||
4.期末余额 | 42,353 | 77,064 | 119,417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9,801,295 | 33,544,308 | 995,466 | 6,880,296 | 61,221,3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128,669 | 29,750,830 | 961,592 | 5,743,529 | 54,584,620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82,646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209千元)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111,441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6,295千元),其中一年
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1,30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675千元)。本年无以运输工具(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781千元)作为抵押取得的长期借款。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19,823 | 12,652 | 7,171 | 0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运输工具 | 84,183 |
房屋及建筑物 | 222,495 |
合计 | 306,678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华南工业园房产 | 298,393 |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
西北工业园房产 | 248,441 |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
华中工业园房产 | 22,526 |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
西南工业园房产 | 86,391 | 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过程中 |
华南工业园房产 | 939,966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华东工业园房产 | 958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西北工业园房产 | 178,516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华中工业园房产 | 642,023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东北工业园房产 | 119,181 | 正在办理竣工验收,正常办理中 |
合计 | 2,536,395 |
其他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房屋及建筑物中未办妥房产证的固定资产原价为人民币2,837,192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233,884千元),净值为人民币2,536,395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917,879千元)。
17、在建工程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4,246,331 | 3,550,067 |
工程物资 | 6,030,978 | 2,561,700 |
合计 | 20,277,309 | 6,111,767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华南工业园 | 6,704,757 | 6,704,757 | 1,087,815 | 1,087,815 | ||
西北工业园 | 3,490,646 | 3,490,646 | 942,617 | 942,617 | ||
华中工业园 | 1,050,531 | 1,050,531 | 633,232 | 633,232 | ||
华东工业园 | 1,582,873 | 1,582,873 | 107,407 | 107,407 | ||
西南工业园 | 1,256,994 | 1,256,994 | ||||
东北工业园 | 99,129 | 99,129 | 15,179 | 15,179 | ||
其他工业园 | 61,401 | 61,401 | 763,817 | 763,817 | ||
合计 | 14,246,331 | 14,246,331 | 3,550,067 | 3,550,067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重分类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华南工业园 | 12,696,925 | 1,087,815 | 136,755 | 9,735,470 | -4,247,192 | -8,091 | 6,704,757 | 86.00% | 建设中 | 8,097 | 466 | 4.93% | 借款及自筹 |
西北工业园 | 8,100,145 | 942,617 | 15,726 | 4,435,702 | -1,902,296 | -1,103 | 3,490,646 | 67.00% | 建设中 | 5,090 | 2,462 | 4.35% | 借款及自筹 |
华中工业园 | 2,990,788 | 633,232 | 132,923 | 1,006,506 | -710,572 | -11,558 | 1,050,531 | 59.00% | 建设中 | 6,611 | 4,787 | 3.87% | 借款及自筹 |
华东工业园 | 4,708,037 | 107,407 | 193,468 | 1,504,348 | -222,350 | 1,582,873 | 38.00% | 建设中 | 自筹 |
西南工业园 | 2,415,148 | 185,463 | 1,335,098 | -263,567 | 1,256,994 | 63.00% | 建设中 | 自筹 | |||||
东北工业园 | 127,492 | 15,179 | 82,805 | 1,145 | 99,129 | 78.00% | 建设中 | 自筹 | |||||
其他工业园 | 241,327 | 763,817 | -747,140 | 91,140 | -46,416 | 61,401 | 45.00% | 建设中 | 自筹 | ||||
合计 | 31,279,862 | 3,550,067 | 0 | 18,109,409 | -7,392,393 | -20,752 | 14,246,331 | -- | -- | 19,798 | 7,715 | -- |
其他说明注:资金来源,一般包括募股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来源等。注: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是指年末在建工程余额中截至资产负债日该项目累计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合计。
(3)工程物资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设备及工程类 | 6,030,978 | 6,030,978 | 2,561,700 | 2,561,700 | ||
合计 | 6,030,978 | 6,030,978 | 2,561,700 | 2,561,700 |
18、使用权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98,055 | 13,168 | 1,211,2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943,570 | 17,591 | 961,16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116,264 | -1,009 | -117,273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786 | -660 | -10,446 |
4.期末余额 | 2,015,575 | 29,090 | 2,044,6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61,752 | 3,726 | 265,47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267,371 | 5,558 | 272,929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62,451 | -847 | -63,298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394 | -282 | -3,676 |
4.期末余额 | 463,278 | 8,155 | 471,43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52,297 | 20,935 | 1,573,232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6,303 | 9,442 | 945,745 |
19、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工业产权及专有技术 | 非专利技术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897,796 | 15,447,397 | 1,034,691 | 24,379,88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3,197 | 4,824,785 | 161,479 | 8,259,461 |
(1)购置 | 3,273,197 | 1,576 | 161,479 | 3,436,252 |
(2)内部研发 | 4,823,209 | 4,823,20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771 | -173,577 | -30,494 | -252,842 |
(1)处置 | -47,902 | -173,353 | -29,778 | -251,033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869 | -224 | -716 | -1,809 |
4.期末余额 | 11,122,222 | 20,098,605 | 1,165,676 | 32,386,50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15,688 | 10,335,559 | 628,890 | 12,280,1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8,122 | 2,594,442 | 165,680 | 2,928,244 |
(1)计提 | 168,122 | 2,594,442 | 165,680 | 2,928,244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659 | -173,353 | -27,381 | -222,393 |
(1)处置 | -21,548 | -173,353 | -26,840 | -221,741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11 | -541 | -652 | |
4.期末余额 | 1,462,151 | 12,756,648 | 767,189 | 14,985,98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95,573 | 295,5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5,573 | 295,57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660,071 | 7,046,384 | 398,487 | 17,104,942 |
2.期初账面价值 | 6,582,108 | 4,816,265 | 405,801 | 11,804,174 |
于2021年12月31日,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41.20%(2020年12月31日:40.8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华东工业园 | 310,125 | 待递交资料至政府办理 |
华南工业园 | 247,935 | 待递交资料至政府办理 |
华东工业园 | 98,227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656,28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用并使用上述土地,并且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整体
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的影响。
20、开发支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研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电池项目 | 117,381 | 2,176,027 | 250,284 | 1,524,571 | 518,553 | |
手机项目 | 3,303,628 | 3,303,628 | - |
汽车项目 | 4,768,327 | 5,146,932 | 4,572,925 | 3,255,856 | 2,086,478 | |
合计 | 4,885,708 | 10,626,587 | 4,823,209 | 8,084,055 | 2,605,031 |
其他说明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相应项目在同时满足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使用或出售意图,能产生经济利益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本期新上市的车型已结束资本化并结转无形资产,目前仍在开发支出的项目正处于各研发和试制阶段。
21、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千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63,399 | 63,399 |
比亚迪电动大巴&卡车匈牙利有限公司 | 4,875 | 4,875 |
日本馆林模具公司 | 7,311 | 7,311 |
合计 | 75,585 | 75,585 |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下列资产组以进行减值测试:
汽车及相关产品
主要由收购公司构成,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对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电动大巴&卡车匈牙利有限公司、馆林模具收购的协同效应受益对象是整个汽车及相关产品分部,且难以分摊至各资产组,所以将商誉分摊至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汽车及相关产品资产组商誉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65,914千元。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管理层批准的5年期的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该期间内现金流量的增长率均为3%。现金流量预测所用的折现率是13%(2020年:13%),用于推断5年以后的汽车及相关产品的现金流量的增长率是3%(2020年:3%)。该增长率低于汽车行业长期平均增长率。
商誉的账面金额分配至资产组的情况如下:
汽车及相关产品 | |||||||
2021年 | 2020年 |
商誉的账面金额 | 65,914 | 65,914 | ||||
65,914 | 65,914 |
以下说明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收入增长率—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五年详细预测期收入增长率。
预算毛利率—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前一年实现的平均毛利率基础上,根据预计效率的提高及预计市场开发情况适当提高该平均毛利率。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上述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本集团历史经验及外部信息一致。
22、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67,195 | 49,060 | 27,283 | 11,540 | 77,432 |
合计 | 67,195 | 49,060 | 27,283 | 11,540 | 77,432 |
23、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404,025 | 213,555 | 1,048,894 | 159,97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44,467 | 375,901 | 2,393,129 | 364,479 |
可抵扣亏损 | 3,608,895 | 539,785 | 1,130,562 | 201,320 |
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 | 5,908,324 | 837,581 | 6,073,662 | 908,964 |
预提费用和预计负债 | 4,529,315 | 679,397 | 4,204,773 | 629,353 |
政府补助 | 960,844 | 150,969 | 935,991 | 159,940 |
其他 | 125,273 | 18,954 | 105,274 | 15,890 |
合计 | 18,881,143 | 2,816,142 | 15,892,285 | 2,439,921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95,465 | 73,867 | ||
固定资产折旧 | 8,713,361 | 1,415,513 | 6,681,128 | 1,051,755 |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8,545 | 10,671 | ||
处置子公司收益 | 82,276 | 12,341 | 82,276 | 12,341 |
合计 | 9,149,647 | 1,512,392 | 6,763,404 | 1,064,096 |
注:按暂时性差异的类别列示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余额、期末余额,以及相应的暂时性差异金额。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02,826 | 1,913,316 | 670,946 | 1,768,97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02,826 | 609,566 | 670,946 | 393,150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915,023 | 6,978,107 |
可抵扣亏损 | 5,824,945 | 3,862,193 |
合计 | 13,739,968 | 10,840,300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千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1年 | - | 82,947 | |
2022年 | 50,460 | 265,906 | |
2023年 | 650,861 | 852,890 | |
2024年 | 1,286,671 | 1,436,588 |
2025年 | 1,235,451 | 1,173,988 | |
2026年 | 2,551,628 | ||
2027年及以后 | 49,874 | 49,874 | |
合计 | 5,824,945 | 3,862,193 | -- |
其他说明:
由于产生上述亏损的相关公司预计在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较低,不存在可足以抵扣亏损的盈利,本集团并未对上述税务
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2008年1月1日起,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大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照10%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该规定适用于自2008年1月1日起取得的利润。倘若中国与该境外投资者的司法管辖区签订了税收协定,则可能采用较低预提所得税税率。本集团须就中国大陆成立的某些子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润而派发的股息预提所得税。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若干附属公司没有将于可预见未来产生的盈利汇出的计划,因此未确认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020年12月31日:无)。根据包括管理层对境外资金需求估计在内的多项因素,本集团并无就预期由中国附属公司保留且不会于可预见未来汇给境外投资者的盈利约人民币22,644,294千元(2020年:人民币21,008,792千元)拨备预提所得税。
24、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其他保证金 | 78,708 | 78,708 | 67,125 | 67,125 | ||
预付无形资产款 | 174,308 | 174,308 | 22,945 | 22,945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1,616,917 | 11,616,917 | 0 | 0 | ||
其他 | 651,117 | 651,117 | 18,349 | 18,349 | ||
合计 | 12,521,050 | 12,521,050 | 108,419 | 108,419 |
25、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204,358 | 16,400,690 |
合计 | 10,204,358 | 16,400,69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年利率为0.90%-3.55% (2020年12月31日:1.06%-4.13% )。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26、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57,541 | |
合计 | 57,541 |
27、应付票据
单位:千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609,650 | 1,515,240 |
银行承兑汇票 | 6,721,809 | 7,410,454 |
合计 | 7,331,459 | 8,925,694 |
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未付的应付票据余额为人民币20,33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2,357千元)。
28、应付账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款 | 73,160,167 | 42,982,610 |
合计 | 73,160,167 | 42,982,610 |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9、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购房款 | 1,300 | 7,500 |
合计 | 1,300 | 7,500 |
30、合同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购房款 | 913,728 | 724,040 |
预收货款 | 14,018,848 | 7,461,848 |
合计 | 14,932,576 | 8,185,888 |
合同负债主要为本集团在履行履约义务前向客户收取的预收款。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本集团履行履约义务时确认。通常情况下,当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款项后,一般会在一年左右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于2021年1月1日,本集团合同负债的余额为人民币8,185,888千元,其中约88%的部分在本年确认为收入。
31、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825,622 | 29,911,709 | -28,891,594 | 5,845,7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9,626 | 1,861,764 | -1,868,257 | 3,133 |
三、辞退福利 | 32,619 | -32,619 | ||
合计 | 4,835,248 | 31,806,092 | -30,792,470 | 5,848,870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681,362 | 22,026,811 | -21,524,547 | 3,183,626 |
2、职工福利费 | 579 | 406,814 | -406,552 | 841 |
3、社会保险费 | 4,070 | 756,919 | -759,266 | 1,72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688 | 645,055 | -646,114 | 629 |
工伤保险费 | 63 | 43,427 | -43,489 | 1 |
生育保险费 | 120 | 24,960 | -25,079 | 1 |
其他 | 2,199 | 43,477 | -44,584 | 1,092 |
4、住房公积金 | 328 | 401,597 | -401,713 | 212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 1,527,840 | 765,674 | -724,059 | 1,569,455 |
育经费 | ||||
6、劳务派遣 | 611,443 | 5,553,894 | -5,075,457 | 1,089,880 |
合计 | 4,825,622 | 29,911,709 | -28,891,594 | 5,845,737 |
本集团自2011年11月份起对部分员工采用由劳务派遣公司招募并派遣到本集团的形式。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和深圳市皇马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马”)签定的劳务派遣协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月支付劳务派遣费给皇马,该劳务派遣费包括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应付职工薪酬均依据企业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足额发放。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439 | 1,806,838 | -1,813,146 | 3,131 |
2、失业保险费 | 187 | 54,926 | -55,111 | 2 |
合计 | 9,626 | 1,861,764 | -1,868,257 | 3,133 |
32、应交税费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862,531 | 564,498 |
增值税 | 348,211 | 843,183 |
消费税 | 237,608 | 258,227 |
个人所得税 | 88,549 | 53,305 |
房产税 | 26,579 | 25,186 |
其他 | 215,540 | 114,383 |
合计 | 1,779,018 | 1,858,782 |
其他说明:
应交各项税金缴纳基础及税率参见附注六、税项。
33、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414,168 | |
应付股利 | 10,000 | |
其他应付款 | 41,348,102 | 8,855,472 |
合计 | 41,348,102 | 9,279,640 |
(1)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外部往来款项 | 40,422,746 | 8,028,293 |
保证金 | 729,906 | 639,708 |
医疗基金 | 195,450 | 187,471 |
合计 | 41,348,102 | 8,855,472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供应商一 | 94,312 | 设备款及质保金 |
供应商二 | 37,496 | 设备款及质保金 |
供应商三 | 20,147 | 设备款及质保金 |
合计 | 151,955 | -- |
34、预计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售后服务费 | 2,355,564 | 1,938,689 | |
合计 | 2,355,564 | 1,938,689 | -- |
本集团对汽车以及其他提供保修的产品承诺维修或更换运行不良的产品部件。预计负债为基于销售量以及过往维修程度及退换记录而作出的保用金额预计。本集团持续对保用金额而产生的预计负债的估计标准进行复核,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3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656,018 | 7,251,817 |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7,078,970 | 3,992,136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8,428 | 168,507 |
合计 | 12,983,416 | 11,412,460 |
3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331,465 | 545,954 |
其他 | 27,649 | |
合计 | 1,359,114 | 545,954 |
3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抵押借款(注1) | 90,137 | 109,620 |
银行信用借款 | 8,653,382 | 14,635,875 |
合计 | 8,743,519 | 14,745,49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182,646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91,209千元)的土地及房屋建筑物作为抵押取得长期借款人民币111,441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16,295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人民币21,30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675千元)。本年无以运输设备(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781千元)作为抵押取得的长期借款。(附注七、16)。
于2021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70%-5.80% (2020年12月31日:3.00%-6.60%)。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到期但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
38、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5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注1) | 900,485 | |
19亚迪01(注4) | 2,493,698 | |
19亚迪绿色债券01(注6) | 997,162 | |
19亚迪03(注5) | 2,492,845 | |
20亚迪01(注7) | 2,046,439 | 1,996,269 |
合计 | 2,046,439 | 8,880,459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千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20亚迪01 | 2,000,000 | 2020年4月22日 | 注7 | 2,000,000 | 1,996,269 | 71,200 | 50,170 | 2,046,439 | ||
合计 | -- | -- | -- | 2,000,000 | 1,996,269 | 71,200 | 50,170 | 2,046,439 |
其他说明于2021年12月31日,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应付债券余额列示如下: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年初余额 | 本年发行 | 本年计 提利息 | 折价摊销 | 本年偿还 | 年末余额 | |
15亿元人民币债券(二期) | 1,500,000 | 2017年 6月15日 | 注1 | 1,500,000 | 900,485 | - | 24,821 | 17,957 | 918,442 | |
30亿元人民币债券(一期) | 3,000,000 | 2018年 4月12日 | 注2 | 3,000,000 | 2,994,490 | - | 43,722 | 5,510 | 3,000,000 | - |
18亚迪绿色债券01 | 1,000,000 | 2018年 12月21日 | 注3 | 1,000,000 | 997,646 | - | 48,436 | 2,354 | 1,000,000 | - |
19亚迪01 | 2,500,000 | 2019年 2月22日 | 注4 | 2,500,000 | 2,493,698 | - | 115,000 | 100,210 | 2,593,908 | |
19亚迪绿色债券01 | 1,000,000 | 2019年 6月14日 | 注6 | 1,000,000 | 997,162 | - | 48,600 | 27,405 | 1,024,567 | |
19亚迪03 | 2,500,000 | 2019年 8月9日 | 注5 | 2,500,000 | 2,492,845 | - | 120,000 | 49,208 | 2,542,053 | |
11,500,000 | 10,876,326 | - | 400,579 | 202,644 | 4,000,000 | 7,708,970 |
注1:2017年6月15日,本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5亿元,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
利率,票面利率为4.8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2020年6月15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发行已于2017年6月17日结束,该债券于2017年7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投资者在第3个付息日即3年后有权利向比亚迪按票面值回售债券,所以比亚迪所拥有的3年后的票面利率调整权构成合约义务,但由于价值较小且无法确定,不需入账。投资者在3年后照本金的回售选择权可以看作是和主合同紧密相关的,因为3年后执行该回售选择权的对价(即票面值)和按照主合同下的摊余成本金额完全一样。
注2:2018年4月12日,本公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0亿元,计息方式为付息式固定利率,票面利率为5.17%,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存续期为5年。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付息日(即第三年末2021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年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次发行已于2018年4月13日结束,该债券于2018年6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由于投资者在第3个付息日即3年后有权利向比亚迪按票面值回售债券,所以比亚迪所拥有的3年后的票面利率调整权构成合约义务,但由于价值较小且无法确定,不需入账。投资者在3年后按照本金的回售选择权可以看作是和主合同紧密相关的,因为3年后执行该回售选择权的对价(即票面值)和按照主合同下的摊余成本金额完全一样。
注3:2018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62号),同意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60亿元,所筹资金3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及电池材料、城市云轨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完成2018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实际发行总量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4.98%,期限为5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4:2019年2月22日,比亚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19亚迪01)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票面利率为4.6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注5:2019年8月9日,比亚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7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19亚迪03)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亿元,票面利率为4.8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综上,针对有回售权利的债券,比亚迪所拥有的票面利率调整权构成合约义务,但由于价值较小且无法确定,未进行入账。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以看作是和主合同紧密相关的,因为执行该回售选择权的对价(即票面值)和按照主合同下的摊余成本金额完全一样。
注6:2018年11月23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绿色债券核准的批复》(发改企业债券[2018]162号),同意公司发行绿色债券不超过60亿元,所筹资金30亿元用于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电池及电池材料、城市云轨等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债券期限不超过15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公司于2019年6月17日完成2019年第一期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债券簿记建档发行,实际发行总量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4.86%,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债券存续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7:2020年4月22日,比亚迪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简称“20亚迪01”,债券代码“149101),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最终发行规模为20亿元,票面利率3.56%。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逾期的债券。
39、租赁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1,663,719 | 1,011,793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48,428 | -168,507 |
合计 | 1,415,291 | 843,286 |
40、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财务担保合同(附注十四、2) | 14,035 | 36,179 |
递延收益 | 4,481,036 | 2,269,176 |
股东投资回购权(注1) | 2,922,108 | 2,772,729 |
其他 | 192,239 | |
合计 | 7,417,179 | 5,270,323 |
注1:2020年5月26日,比亚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
案》,同意本公司及本集团之子公司比亚迪半导体与第三方投资者签署《股东协议》。协议约定在一定条件下,比亚迪需承担以固定金额回购战略投资者对比亚迪半导体所投资股权的义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义务的现值金额为人民币2,922,10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772,729千元)。
递延收益 | 2021年 | 2020年 |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注1 | 233,644 | 294,522 |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 注1 | 40,440 | 73,130 |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 31,242 | 31,985 | |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9,056 | ||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 3,883 | 5,984 | |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 18,312 | 18,727 | |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 9,463 | 12,808 |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 5,833 | 26,932 | |
汽车产业发展资金 | 注2 | 1,693,321 | 144,000 |
电池产业发展资金 | 注3 | 813,472 | 166,100 |
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发展相关补助 | 191,810 | - |
其他
其他 | 1,260,651 | 893,635 | |
4,302,071 | 1,676,879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
淮安实业产业扶持引导基金 | 注4 | 84,660 | 84,660 |
汕头比亚迪珠三角优质企业转移扶持资金 | 注4 | - | 84,000 |
产业扶持资金
产业扶持资金 | 注5 | 31,948 | 143,948 |
研发相关补贴 | 26,757 | - | |
员工相关补贴 | 438 | - | |
其他 | 35,162 | 279,689 | |
178,965 | 592,297 |
合计 | 4,481,036 | 2,269,176 |
于2021年12月31日,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如下:
递延收益 | 年初余额 | 本年新增 | 本年退回 | 本年计入其他收益 | 本年计入营业外收入 | 年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长沙汽车城项目生产研发固定资产投资补贴 | 注1 | 294,522 | - | - | -60,878 | - | 233,644 | 资产相关 |
插电式乘用车深度混合动力系统项目 | 注1 | 73,130 | - | - | -32,690 | - | 40,440 | 资产相关 |
深圳汽车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 31,985 | - | - | -743 | - | 31,242 | 资产相关 | |
新型动力总成及零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 9,056 | - | - | -9,056 | - | 资产相关 | ||
深圳汽车及零部件检测中心项目补助 | 5,984 | - | - | -2,101 | - | 3,883 | 资产相关 | |
上海研发基地技术补贴 | 18,727 | - | - | -415 | - | 18,312 | 资产相关 | |
深圳新能源产业发展补助 | 12,808 | - | - | -3,345 | - | 9,463 | 资产相关 | |
铁动力锂离子电池项目 | 26,932 | - | - | -21,099 | - | 5,833 | 资产相关 | |
汽车产业发展资金 | 注2 | 144,000 | 1,549,321 | - | - | - | 1,693,321 | 资产相关 |
电池产业发展资金 | 注3 | 166,100 | 650,000 | - | -2,628 | - | 813,472 | 资产相关 |
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发展相关补助 | - | 191,810 | - | - |